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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体育组工作计划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的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中体育组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初中体育组工作计划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终身体育”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意识与健康行为。以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中心,重视学生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学习潜能,提高学生的体育学习兴趣和能力。充分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与不同需求,确保每一个学生都在和谐、愉快的练习中增强身体素质,掌握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意识。
二、学情分析
本学期所教的八年级分四个班,每个班人数将近80人,绝大多数学生身体健康,无运动技能障碍。通过七年级一年的学习,学生都喜欢运动,但身体协调性差,力量和耐力差,肥胖等,学习动作不协调。学生身体素质中的硬性指标,如速度、力量、耐力、柔韧等素质较差;灵敏、协调等软性指标明显不足。个体发育不均衡,下肢力量尚可,肩部肌肉群力量较差,在此类教材教学是要多加注意。腰背、腰腹力量有待于大幅度提高,这是体育练习成败的关键。
三、教材分析
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体育教学工作,传授基本的.体育卫生保健知识和体育技能,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和体育文化知识,在传授中渗透思想道德和安全教育。让每个学生都发展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教材内容有: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田径:跑、跳、投;球类:篮球;身体素质练习。
教材的重点:跑中的耐久跑;跳跃中的蹲踞式跳远;球类中的控球技术;
教材的难点:耐久跑的方法;跳跃中的起跳环节;球类中的人球结合。
初中体育组工作计划2
本学期工作在落实校长室及教导处的工作计划的基础上,以“以学生为主体,改进教学行为”为目标,结合体育教学的特点,以德育为核心,把学校体育作为贯彻素质教育的突破口,努力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改革和实践,进一步改进和科学整合,提高我校体育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积极有序地进行教研组活动,规范自我的教育言行,关爱每个学生,提高教学效率。充分利用雨天室内理论课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在实践课中进行自我防范意思及行为的渗透。并利用各种时机进行德育渗透,在备课中充分落实三维目标,提高备课质量。在授课时注意精讲多练,进一步提高课堂实效。
初中体育教学多样化自20xx开始在市内进行试点,已经取得一定的实效,为了进一步落实此项教学改革,由区体育教研员朱毅推荐,我校现为上海市初中体育教学多样化试点单位,我们现在是用四个学期、四个班级、四个项目的大循环学习,通过四个学期每个学生对四个项目有个初步的了解并掌握一些基本动作技能。由于师资原因,我们现在是购买第三方服务,所以在师资的管理上需要我们探寻一种好的模式
明年的体育考试内容及方法可能发生些许变化,而我校的体育中考成绩一直在中游徘徊。所以在教学中要多考虑可能的变化。积极适应新的考试方法,进一步提高初三学生的体育课的教学质量。如何努力提高学生的体育成绩,特别是那些文化成绩好但体育成绩一般的学生,是本学期要着重考虑的。针对这些学生要更加关心,多采用分层教学,使他们的体育能力得到充分提高,在本学期把初三的体育中考项目充分落实,为来年的体育中考奠定基础。力争学校的体育中考成绩在今年的基础上有进一步的提高。
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教研组的建设
1、坚持理论学习和研究,教研活动定时、定内容,发扬能者为师的传统作风。
2、加强学校间的交流,走出去、请进来,踊跃参加各级、各类研讨课、观摩课和公开课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3、认真总结教学、训练实践经验并写出相当水平的、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的教学论文;
4、加强课堂常规管理,严格课堂组织纪律,做好各年级的安全教育工作,使学生养成好的学习和锻炼习惯;
5、体育组于11月7日---11日进行体育教学周,由刘斌、凌宏麟教师进行一节校级公开课。
二、进一步落实体育多样化教学,完成课程设计、组织编写各项文本,完善课堂教学,迎接11月18日的区级展示。
三、刘斌、王玮三位老师从各方面落实带好2位实习生,为2位实习生未来的.教师生涯奠定基础。
四、根据区教育局的指导方案制定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方案,并利用体育课、体锻课等可利用的活动时间,见缝插针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确保十一月十日前完成测试任务。
五、设计安排我校第二十二届学生运动会。
六、积极协调各方组织好三、六、七、八四个年级桥牌拓展课的落实。协调各方,使桥牌教学在原有模式的基础上有所改善。
七、组织好学校体育各项活动并开展工作
1、抓好各年级的广播操进出场的队伍,踩准音乐的节奏,直角、直线必须走出来,抓好做操时的广播操音乐节奏及动作质量,各年级任课老师负责抓好自己所在年级的进出场的队伍及操行质量。
2、确实抓好羽毛球、乒乓球、田径等运动队的训练工作,提高运动成绩,加强科学管理和训练,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运动员。
3、积极组队参加市、区运动会的各项比赛,预参加的有:广播操、田径、桥牌、跳踢等。
初中体育组工作计划3
为了认真做好我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形式
继续实行X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这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时的省级考试,目的是全面反映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命题与考试
(一)命题
初中学业考试中的文化考试由市教育局委托省教育厅教研室组织命题。命题以《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说明》为依据。试卷卷首统一冠以“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市卷)”字样。
命题注重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探究能力、对学科思想方法的理解能力以及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各文化课全部实行闭卷考试。
(二)考试科目
1、文化考试
学业考试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政治社会(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等五科,注:初中地方课程内容列入《社会·思品》考试范围,包括省、市两级地方课程,共10分。各科考试均不再允许使用计算器。
2、技能测试
(1)体育测试。满分30分。测试要求按附件一《县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实施办法》。
(2)实验操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县教育局负责实施,满分15分。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3)信息技术测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县教育局负责实施,满分5分。具体办法另行通知。省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者,可以申请免试,分数按满分计。
3、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包括文化考试590分和技能测试50分,总分为640分。
(三)阅卷与成绩评定
1、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主观题的阅卷分科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轮流承担,客观题由市教育招考中心统一组织。
2、试卷的评分标准应科学、合理,并体现开放性、宽容性、激励性以及思维的过程性。对开放性、探究性的主观题,阅卷前要统一评分标准,阅卷后认真复查,作文阅卷要坚持三人独立阅卷制度,确保评分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3、考试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初中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待及格”,其中“优秀”为15%左右,“良好”为30%左右,“待及格”控制在5%以内。各等级所对应的分数线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划定。学业考试成绩待及格的学生,可参加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命题和阅卷的`补考,补考成绩不作为升学成绩。高中招生以分数形式呈现。
三、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方案见《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四、优惠加分
(一)下列考生享受5分加分:
1、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获得者。
2、参加市级各项素质特长比赛(学科竞赛除外,以下同),前1-3名获得者;
3、参加县级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队员。
4、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5、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三等奖、市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一等奖获得者。
6、父母双方均为农村户口且已领证的独生子女。
(二)下列考生享受10分加分:
1、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获得者。
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会演、竞赛获三等奖以上,省级会演、竞赛获二等奖以上,市级会演、竞赛获一等奖以上者(限四人以下的演唱、演奏、舞蹈、美术及书法五类)。
3、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4、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二等奖获得者;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三)下列考生享受15分加分:
1、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科技发明奖获得者:
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一等奖获得者;
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2、参加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省级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队员;市级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队员(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且不超过全队人员的50%)以及获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应届毕业生。
(四)下列考生享受20分加分:
1、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英雄模范人物。
2、参加重大国际比赛(由世界及国际体育比赛组织举办的各种体育单项比赛、锦标赛、综合性比赛和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的考生。
(五)少数民族考生享受35分加分。
以上五项优惠不重复累计享受,如同时符合上述一项以上条件的考生,按其中高分一项享受。没有特殊说明,特长类优惠加分项目时限均限定为初中阶段。
五、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1、普通高中招收的高一新生分正取生(含委培生、分配生、普通生和民族生)、县内择校生、特长生三大类六小类。
2、从开始取消省一级重点中学跨县(市、区)招收择校生计划,任何重点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跨县(市、区)招收择校生。其他各类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要进行跨县(市、区)招生,必须进行招生计划申报,经批准后执行。
3、为保障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性,严格控制学生跨县(市、区)择校的数量,确保高中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有效引导部分学生不盲目到外地区择校。从开始,对有意愿到中学和缙云中学就读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所招收的学生以委托培养的方式,由中学和缙云中学组织教学。
委托培养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招生,学校没有招生录取权。除委托培养计划外,学校不得再向其他县(市、区)招收学生。委托培养招生实行在“初中学业考试”前,由学生根据招生计划情况和自己的意愿填报志愿(同时在学业考试报名时报名和在教育网上报名),由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志愿和初中学业考试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统一录取,并向社会公布。有关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4、凡要求在市范围内从初中升入高中阶段入学的所有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学业考试。没有初中学业考试成绩的学生不能注册高中学籍。
5、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应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适者录取”的原则。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6、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各级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所有要求升入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的学生,必须思想表现优良,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2A2P及以上。要求进入其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职业高中学习的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4P以上。
7、不再执行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保送生制度,但继续实行音体美特长生、少数民族计划单列等招生制度。
有招收特长生计划的学校,要在学业考试前对要求“特招”的学生进行特长测试,并根据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划线入围;入围的特长生在学业考试后再根据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的名单须向社会公布。有关特长测试必须制定测试方案,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施行。
8、继续实行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分配生制度,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的分配生计划为50%。分配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县教育局根据初中毕业生数将名额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向社会公布,以校为单位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划线录取。分配生录取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教育局确定。
9、普通高中和中职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普职1∶1比例编报。
10、各校要高度重视高中段民族教育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学生的初升高比例。
11、烈士子女可根据志愿录取到当地省级重点中学。
六、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录入及审核
1、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分配生、普通生、民族生、县内择校生、特长生五类别申报招生计划。各校一律不得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市教育局按下达的高中招生计划设定各校新生学籍数量,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一律不编学籍号。
2、学校在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根据录取名单录入新生初始电子学籍,市教育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审核工作,并产生正式电子学籍。
市教育局的电子学籍审核工作,严格按录取名单对照初中学业考试报名名单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能通过。
如发现学校提供的县内录取名单与县内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名单不符,委托培养名单与市教育局统一录取的名单不符,或发现私自跨县招生,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3、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以外的各类高中学校不得向省一级重点高中转学。高中学校间转学必须经县教育局同意报市教育局批准,电子学籍方可进行变更。
七、配套制度
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应通过制度创新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应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培训与考评制度等,杜绝腐败现象。
1、公示制度
学业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学生成长记录册的要求,考试费用的收支,高中招生办法(含收费标准、退费办法、贫困学生的补助办法)等,应提前向社会公示,使每一位教师、初三学生和家长人人知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2、诚信制度
建立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成长记录和高中招生的诚信机制。各级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参加组织施考、监考、阅卷、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培训制度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每位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使有关人员明确各项目测评和综合评语撰写的内容,基本程序和要求,统一标准和尺度。通过各级各类培训,提高有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以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及权威性与可信度。
4、监督机制
纪检监察、教育督导、教育行政等部门应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实行领导责任制,同时制定相应制度,实行社会监督。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县教育局或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5、考评制度
初中体育组工作计划4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推进新课程标准的实施,以体育教学质量为重点,更新观念、提高体育课堂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认真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促进我校体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地发展。
二、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课程教育理念,充分调动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切实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改进教学模式,努力探讨高效的体育教学课堂模式,同时要加强政治素质、业务理论学习、加强师德规范与学生沟通的技巧、加强集体教研、备课活动与相互听课、评课、议课、课后反思的交流、要加强体育教研、课题、体育特长生的突破。
三、工作重点和举措
1、强化常规教学管理,做好体育课常规教学安排。
2、认真制定各项教学计划。
根据学年总课时数、学习的重点、难点和学生的实际水平制定合理的学年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计划、教学进度安排表和课时计划(责任到人七年级:王伶俐;八年级:叶敏;九年级:熊旭辉)。有计划、高标准的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统计、上报工作。一丝不苟地做好各种体育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工作,不断充实,完善体育资料库、资源库、学生成绩数据库、教师个人成长资料库。
3、加强集体备课管理制度、加大教学检查力度。
全体教师要熟悉、掌握教学课标和教材,明确教学目的、任务。根据《课程标准》和各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与目标,各教师按年级教学进度安排表计划,提前两周写出设计方案和课时计划,提前一周分年级进行集体备课讨论(全员参加),时间每周二上午教研活动,由各年级负责人,制定执行教案,完善体育资源库。认真检查教学设计方案、课时计划。查看课后小结,促进各教师学习和提高。
4、加强课堂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进一步完善教师岗位制度,严格规范教学常规行为,九年级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课堂常规管理与教学质量,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力争xxxx级中考目标生体育成绩平均分达到39分以上。
5、加强课外体育工作的开展和安全教育工作。
本学期计划开展年级广播操及进退场比赛,全面提高学生的做操和进退场质量,既达到锻练身体的效果,又要为学校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开展群众体育节。加强各项活动的.宣传、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开展校业余队的训练,体育教师要精心准备、严格要求、刻苦训练、积极参加各项比赛活动;并激励有体育特长和爱好的学生积极参加比赛,为班级、校争光。尤其是各种活动的安全问题要放在首要位置,由专人负责。确保各种活动都在有安全防护的情况下进行。
6、加强与班主任的联系,注意抓好训练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成绩。
四、积极开展教研、教改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理论水平
建立健全责任目标,团结协作,保证教研活动顺利开展。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专业素质、思想素质和身体素质。认真总结教学经验,积极撰写论文,每学期每人一篇;积极参加校、区级、县级各种论文评选活动和公开课活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到外校、外地进行参观学习,促进交流,提高见识,丰富经经验。
五、加强体育教学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对部分体育器材进行增加和更新,使体育场地更好的服务于体育教学和学生的体育锻炼,做好体育场地、器材的安全检查与上报工作,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六、工作要点
开学前:(8/25———8/31)
1、学区体育教师培训;教材教法考试。
2、学年教学计划、学期教学进度计划、教学进度安排表、课时计划的准备。
3、第一周上课教案,集体备课后的执行教案的确定(按年级、人员分工进行电子执行教案的制作)。
4、全校广播操队形、出操队形站位安排(与德育处协商)。
5、检查体育器材设备(及时上报需要修理和添置的器材设备)。
9月份:
1、认真开展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活动,确定各项职责。
3、安排确定各训练队的人员;组建学校各运动队,制订训练计划,建立运动员档案,对校田径、(男队、女队)篮球、广播操、乒乓球开展训练。拟定校内体育竞赛计划。
4、体育委员会议;筹备校运动会。
5、初三年级体育(现状)分析,确定目标,体育中考目标生平均分力争达到39分以上。
6、(男队、女队)篮球参加预赛。目标进入决赛,争取好成绩。
10月份:
1、田径运动会报名工作。
2、筹备校运会,组织各班进行入场式训练,各班利用课余时间抓紧运动员训练。
5、编印校运会(秩序)成绩册。
11月份:
1、选拔田径队训练学生。
2、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对规定项目进行测试。
3、参加教研活动、备课活动。
5、教学常规回头看
6、县乒乓球比赛
12月份: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录入。
2、冬季长跑、拔河比赛。
4、学生体育课开始考核。
5、完成学生体质与健康测试表上报工作。
6、参加教研活动、备课活动。
1月份:
1、学生体育课成绩考核结束,成绩录入,数据分析。
2、上报各班体育课成绩及各项竞赛成绩,有关资料归档。
3、各运动队训练期末总结。
4、体育备课组工作总结。
5、体育教研组工作总结。
6、制定校运动队下一步训练计划。
7、确定下期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学进度表、课时计划准备。
初中体育组工作计划5
为全面贯彻落实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建立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全面深化基础教育内涵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xx〕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立德树人,以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促进公平公正为基本价值取向,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各地和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快内涵建设,提高质量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突出素质教育核心理念,重视课程、实践、文化育人,做好体育美育工作,建立面向全体学校、全体学生的多元多维评价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坚持普职并重。按照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突出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调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拓宽中职学校生源渠道,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3、坚持公平公正。突出招生行为规范,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增强公信力。探索建立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4、坚持统筹推进。突出改革的导向作用,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初中与高中的关系,统筹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推进教学、考试、招生有机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三)改革目标
——继续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等9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省级统一组织考试制度。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20xx年起,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继续推行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计划编制、考试报名、招生录取,实现招生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有力。
二、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
1、考试科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考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全面遵循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依据《福建省初中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统筹“两考合一”考试定位,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的联系,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实施测试。
(二)考试方式与组织
1、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书面闭卷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全省实施,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考试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2、宁德市组织的考试、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考试,具体考试办法另文通知。
3、县(市、区)组织的考试、考查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门科目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学校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学校考试评价方案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市、县(区)教育局组织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结果审核。
(三)考试分值与时间安排
1、考试分值。省级统考科目卷面满分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其他非省统考科目成绩只定合格、不合格。
2、考试时间安排
各科目分年级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年级科目时间
八年级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4~5月
地理、生物X月中下旬
九年级体育与健康4~5月
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音乐、美术4~5月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X月中下旬
(四)评卷与成绩呈现
1、评卷工作。省级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的学业水平考试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评卷工作。
2、成绩呈现方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和升学录取的基本依据。各科根据原始成绩,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A、B、C、D、E、原则上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比例不超过5%;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为了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为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内容,由学校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评定的组织与程序参照《宁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见附件)执行。
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等,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评定结果既是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之一,也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校认定,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生综合素质评定“C”等以上(含“C”)、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D及以上等级即可毕业。学生毕业当年未能达到要求的,可在离校2年内申请补考相应科目,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应予以毕业。
五、录取总分
(一)考试结果总分的组成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数、折算分数相结合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20xx年中招录取文考总分为800分,具体如下:
1、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3门科目满分各150分。
2、体育与健康科目按《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实施的考试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满分40分;
3、物理科目按卷面成绩的90%、化学科目按卷面成绩的60%、道德与法治和历史2门科目均按卷面成绩的50%、地理和生物2门科目均按卷面成绩的30%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
(二)照顾政策加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我市将根据省教育厅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原有照顾政策。
(三)录取总分的呈现。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总分由“考试结果总分”和“照顾分”组成。
(四)考试等级的使用。中招录取计分科目及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设定等级底线要求;对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探索实行等级奖励分政策,防止群体性偏科,确保国家课程实施质量。市教育局根据文理兼顾、全面发展原则,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各科等级在中招录取中的使用方案。
六、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合理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市教育局将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创建,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学校使用方案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应至少提前一个学期公布,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20xx年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须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20xx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到20xx年毕业升学开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参考;待条件成熟时,我市将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依据之一,探索基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内容,以量化积分或等级奖励分数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二)完善优质高中定向生和完成义务教育后的特殊群体升学政策
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促进初中学校均衡提升。完善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办法,合理控制定向生降分幅度并动态调整。
落实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招录取政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报名、考试、录取待遇。支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
(三)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
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旨在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市教育局将根据高中多样化发展规划目标加强统筹,合理确定全市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时间,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严格审批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招生范围和人数、招生办法等),并及时将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汇总报送省教育厅。严禁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全市每年自主招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经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可适当放宽至15%左右(但不超过100人)。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要重视招收农村学校学生和贫困家庭子女。要切实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均要参加中考,可不参加中招录取投档。
七、招生管理工作
(一)招生计划管理和考试报名
我市将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原则,分县(市、区)、分校一次性下达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自主招生数须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管理。已连续三年无实际招生或连续三年每年实际招生不足100人的高中学校,要停止安排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同一校区高中部招生计划均不得超过1000人、班生额不超过50人。各地要在宁德市中考报名管理平台进行考试报名,并于报名前发布报名条件等信息;各县(市、区)教育局和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在市级管理平台外自行组织报名。
民办高中(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下同)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支持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将民办高中统一列入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民办高中招生政策,认真审核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根据学校实际办学能力逐校下达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含筹设期间)的民办高中不得参与招生。
市教育局将每年适时向社会公布全市具备招生资质的高中阶段学校名单,并发布各县(市、区)、各校招生计划。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
(二)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管理
严格控制跨市域、跨县域招生校数和招生规模。因国防建设、重大教育改革实验等特殊需要,确需跨设区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由双方设区市教育局协商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公办普通高中按照属地原则,在本地范围内招生。我市将进一步严格控制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的公办高中校数和招生规模并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对教育教学改革无实质促进作用的,不予批准跨县(市、区)招生。一般情况下,经市教育局批准跨县(市、区)招生的学校,其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中总招生计划数的5%、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其跨县(市)招生比例可放宽至10%;学校因所在服务区初中生源暂时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协商调剂。
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招生,要符合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申请跨设区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需市教育局确认后统一发函征求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意见(内容包括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经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学校向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提交具体的招生简章,完成衔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未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对接确认的民办高中,不得擅自组织跨设区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市、区)招生政策,由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规模比例、学校条件等进行核定。
跨设区市招生事项纳入生源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生录取管理。除对招收的学生具有体质、技能特殊要求外,不得安排提前跨市、县招生。跨市、县招收学生的学费按照招生学校正常标准收取,招收计划纳入生源地管理。
八、招生录取管理工作
(一)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
市中招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本地区招生的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完善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凡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均须经我市招生管理平台统一录取。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律不准录取。
(二)规范各类招生程序
1、严格做好普通高中学籍接续工作
全市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须经市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跨设区市招生的在生源地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全市划定的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并确保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至少有一定比例学生被优质普通高中录取。跨设区市招收或经自主招生予以降分录取的,不得低于生源地设区市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市中招管理部门核定的中招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加强高中招生和学籍接续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市中招管理部门确认的普通高中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正式招收的学生接续电子学籍档案,对未经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审核通过。涉及跨设区市招生的,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的录取花名册,及时在学籍管理系统上办理外地就读学生审核手续。市教育局每年根据全市招收录取结果,适时抽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升学学籍接续情况。
2、拓宽条件做好职业教育招生
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留足职业院校容量,认真做好中职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有就读意愿的学生初中毕业后接受职业教育。要继续把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纳入中职学校招生范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支持中职学校根据自身办学能力,规范有序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
(三)强化招生监督检查力度
1、实行“阳光招生”。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实行“阳光招生”,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录取结果等。要加强招生信息监管,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以改革为名乱收费,坚决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收费及举办“校中校”等违规行为,防止公办学校优质办学资源异化和流失;严禁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严禁在中职学校招生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中职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教学点。
2、加强高中招生工作监管。严肃招生工作纪律,通过专项督查、暗访抽查、来函来电随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制止、严查各种违规招生行为。落实群众信访举报查办和督办责任,实行重点信访举报直查直办和通报制度。对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招生行为,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进行点名公开通报;对招生中出现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和失职渎职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不断加强中考中招工作党的领导,教育部门党组织要切实把握教育招生工作的政治方向,教育纪检部门要切实加强考试命题、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检查监督,切实防范和打击考试招生腐败行为。要充分认识初中教育考试评价改革的重要意义,将进一步准确把握改革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落实计划编制、考务管理、评卷分析、招生录取等各项具体任务,确定专业考试机构负责考务工作,确保中考中招改革顺利实施。要从维护教育公平、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有机衔接原有做法,科学确定考生志愿填报时段,科学制定招生录取条件和程序,科学划定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稳妥推进中招录取改革。
(二)强化教学管理。各县(市、区)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课时,让青少年拥有光明的未来。要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学校管理方式和教学方法,加快发展素质教育。要切实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资源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各县(市、区)要定期开展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评估,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数据的分析应用,指导教育教学改革。
(三)提升保障能力。各县(市、区)要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基本能力建设,严格试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考试安全。书面考试科目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基础,建成全市统一管理的考试招生报名、录取管理电子平台,探索建设区域内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市、区)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试程序,并按要求加强考试、评卷及招生管理,确保中考工作有序进行。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有关要求,重点解读和宣传国家助学、教育扶贫、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指导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好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加大改革工作政策宣传。
十、其他事项
1、因休学原因转入20xx级、20xx级的初中学生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除已获得的初中学业考试成绩的科目,须通过其他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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