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协议书

时间:2024-07-07 15:06:5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品质协议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品质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品质协议书

品质协议书1

  以双方签订的购货合同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规本着诚实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需方从供方采购的材料、零件、单元或商品(以下简称订购产品)有关供方质量保证签订如下协议,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一条 目的

  供方向需方交纳的全部订购产品,必须符合需方的制造、组装(以下称制造)的质量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结构、机能、性能、安全性等要求),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满足品质要求的订购产品。

  第二条 质量要求规定

   1、供方产品基本质量要求按需方最新颁布的企业技术标准,需方未提供企业技术标准时按相关国家或供方企业技术标准执行。需方企业技术标准包含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需方验收供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及需方企业抽样标准为依据,对质量标准有争议的,以封样样板为准。

  2、有关订购产品的质量要求等,双方在供方制造订购产品前或交货前,须对以下图纸、规格书等进行确认,质量要求等变更时也必须确认。

  (1)由需方做成,正式交给供方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含需方委托供方做成之图纸、规格书、样品等,以下称采购标准)。

  (2)由供方做成,需方书面确认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交货标准)。

  3、供方向需方交订购产品,必须符合需方向供方订货时的最新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

  第三条 遵守法律、法规等

  1、供方须遵守与安全性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等规定。

  2、供方从需方正式接收的采购标准,如果判断不能遵守前项安全规定等时,要立即向需方报告、协商。

  第四条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 供方有义务按国际标准ISO9000XX的要求建立一个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有责任维持这个体系的零缺陷目标和不断地改进服务。

  2、 供方有责任让其子供应商建立和维持一个有可比性的质量管理系统来保证供方从其子供应商处购买的或外加工的零部件中没有不合格品。

  (1)需方可以要求供方提供证明文件,表明供方自己已经确认了其子供应商所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2)供方子供应商的产品或零部件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供方应给需方提供机会对其子供应商进行审核。

  (3)对于供方重要的子供应商,需方有权要求对该子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要求达到需方的标准。

  3、供方允许需方通过审核手段,来检查其质量管理方法是否达到需方的要求。审核可以是对一个体系、或一个过程、或一个产品进行。

  4、供方允许需方接近所有的操作设备、试验中心、仓库及邻近区域,并且可以检查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在此情况下,供方为保证其商业秘密的安全性所要实施的适当措施将会被需方接受。

  5、需方会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供方。如果需方认为应采取一些纠正措施,供方应即时拟订措施计划,在一定期限内(最多四个星期)执行,并将结果反馈需方。

  6、供方指定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及经营的负责人,根据需方要求,事先向需方提交书面资料。负责人变更时,要通知需方。

  第五条 生产质量保证文件的准备和整理

   1、 供方须提供其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资信证明。

  2、 供方须提供订购产品的物性表、ROHS、FDA、REACH、PAHS或食品卫生认证。

  3、 需方要求供应商填写的《符合ROHS声明》、《生产商、经销商考核调查表》、《供应商档案》、《供应商守则》等资料。

  4、 关于订购产品,供方做成制造工序中具体标明的制造管理项目特性、标准等的管理工程图。

  5、 供方做成明确表示操作顺序、方法条件、注意事项及使用设备、工具夹具、计量计测器等的作业指示书并以此为基准,对作业人员的作业内容全面指示。

  6、 需方要求供方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 供方采购物资质量保证

  1、供方保证制造订购产品使用的零件、材料等物料完全符合该订购产品质量要求,有充分的质量保证。

  2、供方得到需方的请求,在给需方交货的同时,将其子供应商的质量证明交给需方。

  3、供方用于制造订购产品使用的物料,如由需方有偿或无偿提供,或向由需方指定第三方采购,其制成订购产品的质量全部由供方保证。

  第七条 设备、模具、工装工具等的准备及管理

   1、供方准备为制造订购产品所必须的设备、机械、模具、工装、夹具、计测器、试验机等(以下称制造设备), 为充分保证质量须进行必要的精确度的维护管理。

  2、供方得到需方的请求时,要将供方可进行的制造订购产品所必须的制造设备精确度管理书面提交给需方。

  第八条 供方外协厂的管理

  1、供方不允许将订购产品的制造全部委托或承包给第三者(以下称供方外协厂),供方可将订购产品制造的一部分委托或承包给供方外协厂;但以采购标准为基准的订购产品生产的一部分,供方委托或承包给供方外协厂时,必须事先向需方申请并取得需方的认可。

  2、供方外协厂制造的订购产品是否满足质量要求,供方对需方负有全部责任。

  3、供方为了确保质量,在供方外协厂也要确立必要的质量保证体制,对供方外协厂订购产品的质量保证体制及质量保证活动事实状况进行检查等。

  4、需方以及使用订购产品的用户当中,需方指定人或其代理人有必要对订购产品的质量保证体制及质量保证活动进行确认时,供方应切实联络其外协厂,同时协助他们顺利进入供方外协厂进行该检查。

  5、需方认为供方外协厂订购产品的质量保证体制及质量保证活动需要改善,与供方协商并通过供方积极与外协厂寻求改善办法。

  6、若供方完全不从事生产而专门进行第三方产品代理经营活动,由供方对订购产品质量全部向需方负责。

  第九条 订购产品的外形和包装等

   1、为防止质量劣化,对所交货物之外形、捆包、打带、拖盘及运输方式等,要采取充分而必要的保护措施。

  2、需方根据需要经过与供方协商,可决定供方所制订购产品之外形、数量、包装方法、规格书及运输方法等,而且供方在变更以上内容时,须事先得到需方的承认。

  第十条 制造过程检查、成品检查

   为确保订购产品满足质量要求,供方在订购产品制造过程中或出货时,要实施必要检查。但需方要求时,供方与需方研究决定该检查基准的全部或一部分内容。

  第十一条 提交检验记录单、管理质量记录

  1、 应需方要求,供方向需方提交实际的出货检查等记录单,其详细内容由供需双方另行约定。

  2、 供方有订购产品的检查、试验等结果的记录,至少要在作为文件保存要求的执行期限内妥善保管,应需方要求,允许需方阅览或向需方提交其副本。

  第十二条 批量可追溯性管理

  为使订购产品的批量容易追踪,供方应根据供需双方另行商定的办法,明确区分生产批量并能进行切实管理。

  第十三条 验收检查

   1、供方所交全部订购产品皆以满足质量要求为前提,需方可实施免检采购。

  2、与前项规定无关,需方认为有必要时,根据另行规定的检查期间及基准可实施对订购产品的抽检或全检等验收检查(以下称验收检查)。

  3、验收检查不合格时,需方将结果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需方要求的时间内向需方交纳替代品或按需方指示进行处理。需方有权直接整批退货、挑选使用、让步接收或加工维修使用。对于直接退货的,供方应包换合格品;对于挑选使用的,从次月货款中直接扣除不合格产品相应货款,同时供方要承担挑选所产生的费用;对于挑选使用不足需方使用的,需方可要求供方根据订单数量补足;对于让步接收,则按质论价;对于需要加工或维修后才能使用的,一切加工或维修费用由供方承担。在此过程中产生其他费用和损失的,由供方承担。

  4、非第一次验收合格时(至少上一次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供方需按需方要求提供所进行的不良原因分析及改进实施记录的见证性资料,否则需方有权拒绝验收使用,由此给需方带来的停产、欠产,进而影响需方生产订单完成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十四条 样品检查

   1、供方按新规定向需方交货或根据第十八条及第二十条设计、制造条件等变更后初次向需方交货前,按供需双方另行协议的规定,供方将该订购产品样品进行报验,并将该批样品制造的全数、全项检查报告附上(如果订购产品制造过程中使用到模具,则检验报告还应包括涉及的模具工艺参数检验项目)。

  2、为保证供方新订购产品批量质量,在供方正式批量供货前,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供需双方协定数量的免费样品,需方收到供方样品时,按与供方协商另定的方法立即对订购产品样品实施检查、试验(以下称样品检查)并将其结果通知供方。

  3、供方按第1项向需方交纳样品后,所有订购产品样品检查合格后才能着手生产,但得到需方特别承认时,可在样品检查合格之前开始生产。

  4、订购产品样品不合格时,采用第十三条第3项、第4项规定。

  第十五条 限度样本封样

  1、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的数值等,不能明确用官能检查判断的检查项目的,供需双方协商后,由需方或供方作限度样本封样,并取得对方认可。

  2、限度样本封样由需方和供方分别保管,在使用、保管时不能失去其特性。

  3、根据具体情况规定限度样本封样的有效期限,供需双方按实际需要及时重新确认,更新或改变。

  第十六条 不合格品的处理

   1、各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需方有权从应付给供方的货款中扣除不合格订购产品的等值金额,如果是预付款,需方有权要求还款。需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货物或选择适用的法律所赋予的任何权利。

  2、 需方保管不合格品期间,由于可归责于供方的事由导致不合格品的全部或部分灭失、损坏或变质时,该风险由供方承担。

  3、物料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需方有权作出退货处理。供方作出返工或采取其他手段再经需方检验合格的,需方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再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退货,如需方对不合格品作出筛选处理时,供方需付筛选的人工费。如需方要求退货时,供方在接到需方退货通知后,需方所在地供方2天内、本省供方3天内,外省供方7天内应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到需方处确认并做出处理。如超出规定时间两天供方仍未办理退货,需方有权扣除该批不合格物料的全部款项并代供方作出报废处理,报废所得收益归需方。当月至少取消供方一次付款资格。

  4、物料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批,经供方申请,需方为不影响生产同意办理让步使用时,需方有权进行折价处罚,并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未派人员处理的,视为接受需方的折价。

  第十七条 设计、制造条件变更的联络

   1、供方在做出任何有可能影响到订购产品质量的计划性变动以前,应征得需方的批准,尤其是在下列项下变更时,立即将此事书面报告需方取得需方认可。否则一旦发现将视同批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并处以1万元以上的处罚或暂停供货,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一并处罚。但预先已取得需方认可,对订购产品质量无任何不良影响的,不在此限。

  (1)设计变更:给需方交货开始后,订购产品设计变更(含材料变更)时

  (2)新造、更新、改修模具:制造订购产品新造模具时,或使用中改造、修理模具时

  (3)变更制造方法:订购产品制造方法(工程、加工、作业和检查的方法、使用的制造设备等)发生变更时

  (4)制造场所、供方外协厂变更:制造订购产品的供方工厂或供方外协厂变更时(更新外购时、或从外协厂转回供方工厂时)

  (5)资材的制造商和供应商有变更时

  2、需方由于自身理由,有必要对订购产品实施第1项下所列变更时,立即书面通知供方,供需双方在协商基础上实行变更。其中涉及到需方订购产品第1项第(1)、(2)、(3)之一变更时,供方必须提前获取需方开发部门的正式书面文件。

  3、供方对订购产品所做的改动,包括第1项和第2项的改动,任何情况下都要取得质量证明并备好相关文件,在需方请求时向需方提交一份,同时须向需方提供供需双方协定数量的免费样品,由需方验证认可后,供方才能提供更改后的订购产品;如果样品没有得到需方认可,供方仍需按原先生产参数提供产品。

  第十八条 质量异常的联络

  1、明显地不可能达到已订协议项下的例如质量特性、期限、发货数量等要求,设计或制造工程不合格,预期或已发生了与质量要求不符或其它质量异常时,供方立即与需方书面联络,供方还应在发货后将这些已知的变化情况通知需方。为了能迅速解决问题,供方应提供必要的数据和实际情况。

  2、需方在收货、检验、制造、使用中及在市场流通中,发现与质量要求不符及质量异常时,立即与供方书面联络。

  第十九条 原因调查及防止再发生等对策

  1、前条质量异常一经发现,供方立即调查其原因,并向需方提交其调查结果的书面报告,同时决定防止再发生的必要对策,得到需方认可后实施。

  2、需方针对前条质量异常原因有必要进行调查及实行对策时,供方要积极配合。

  第二十条 质量保证责任

  1、经需方确认,质量问题确属供方责任造成的,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即时进行整改,提高后续供应之产品质量;以供方引起重大质量事故的,需方有权视情况或在一段时间内,停止下单或取消其供应资格。

  2、此条涉及损失赔偿责任以双方签订的基本供货合同中的质量责任条款为准。

  第二十一条 修理备件的供应

  1、需方向供方购订购产品期间至使用订购产品生产制造结束、中止等,或订购产品因销售结束、中止,需方不再向供方订购产品止,需方对该制品或对需要订购产品的厂商负有供应修理零件义务期间,供方遵守需方要求,向需方免费(3年之内)或有偿(3年之后)供应订购产品或零件。其详情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需方收货3年内若发现订购产品有瑕疵,且累计不良达到2%的,供方须向需方完全免费提供该订购产品或零件作为需方备件,直到需方书面确认后可被允许停止备件的供应。

  3、需方每十年须更换备件,供方有责任在常规供货后十年内提供所述备件。供方在得到需方书面确认后可被允许停止备件的供应。

  第二十二条 专家交流

  供方有责任推进零部件的零缺陷目标,根据现状制定改善计划并以此为推进目标,供方最长不超过每季度一次派质量技术专家到需方现场,就订购产品的质量改善目标和解决方案驻厂交流,具体派驻人员、交流频次及驻厂时间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第二十三条 备忘录

  本协议签订后,供需双方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应做成书面备忘录形式,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执行。

品质协议书2

  供方:

  购方: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严把进货渠道关,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有效,根据现行药品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后制定本协议。

  一、供购双方必须向对方提供对方要求提供的真实、合法有效、齐全的证件并加盖公章,双方才能发生业务关系,双方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一方提供的证照及产品的资料不全、无效等因素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及法律法规责任由提供方负全部责任。

  二、供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三、所供药品质量保证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质量要求,所供药品必须附产品合格证。

  四、所供的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五、所供药品的包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贷物运输要求。

  六、所供的进口药品必须提供合法及合格的证明文件(除生产厂家外)。

  七、药品在供货运输过程中的破损,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入库后由于自己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破损、变质,供方概不负责。

  八、所供的药品质量如非需方造成的,供货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九、供货方对所供的产品实行质量负责制,不向购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向乙方销售国家违禁的产品。

  十、因供方药品问题(包括夸大宣传广告)造成购方在新闻媒体曝光或有关行政部门检查认为有夸大作用的,供方应赔偿购方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外的名誉损失壹万元。

  十一、供方因产品的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及药品改变包装等,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出具加盖原印章的`书面材料。

  十二、供方给购方的供货价格在同等条件下保证不高于市场价格、并负责保值销售,否则,购方可在供方的货款中冲价或拒绝付款。

  十三、供方应根据购方所需品种确保按期到货。

  十四、供方应负责购方药品在离有效期6个月以内或滞销时退货。

  十五、供方应为购方及时提供药品的批发价及调价通知。

  十六、供购双方应按订货时的协议进行结算,双方必须讲求信誉,信守合同,若出现违约,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追索赔偿,并协商处理好合同期间的一切问题。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年__月__日,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供方:

  购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_____年__月__日

  _____年__月__日

品质协议书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遵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以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遵守国家药政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原印章。甲方业务人员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严格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活动。

  2、甲方提供的药品要符合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要求,药品包装、说明书和标签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储运必须符合药品属性要求。整件产品应附合格证。供货的品种必须提供同批号的检验报告单并加盖企业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

  3、甲方提供进口药品时,同时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该批次产品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生物制品批签发目录中的品种必须有该批《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并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

  4、甲方应提供与业务有关的原印章印模、出库清单样本、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加盖公章,以便乙方核实。

  5、甲方的.药品出库时,应当附加盖企业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

  6、甲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要求承担所供药品的质量责任,有效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储存不当造成的除外)。

  7、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依法经营药品的企业或使用药品的医疗机构,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单位资格证书。若乙方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其经办人员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采购授权委托书。

  2、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药品,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破损、包装污染、外观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药品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若是特殊管理药品,向甲方提供收到货物证明。

  3、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的药品提供符合法规规定的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自己的责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2、条款中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约定。

  3、本协议已由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对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文的含义均已明确。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品质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有关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的质量检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检验情况

  1、抽样/送样方式:抽样送样

  2、检验类别:委托检验委托型式检验摸底试验合格证检验进网检验生产许可证检验动模试验

  二、检验项目及方法

  根据检验委托书中的指定项目进行检测。甲方同意乙方所选定的`检测方法,并在检验前向乙方提交检验委托书,以确保检验工作的进行。修改后文内容要求准确表达原意,不得更改原本意思的前提下,采用不同措辞和语法结构进行改写。

  三、检验时间及地点

  检测时间由双方另定,检验地点在乙方所在地。

  四、检验费用

  检测费用共计:(大写_____元)。甲方在检验之前将检测费用汇至乙方账号。若因工作需要,乙方人员到甲方所在地的出差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账号:____税号:_____开户行:_________

  五、其它事项

  1、若甲方所提供的被检设备存在指标不符合的情况,导致检验时间延长,乙方有权酌情收取附加费用。

  2、检验过程中,甲方要派专门技术人员配合乙方共同完成试验项目。

  3、在检验过程中,若甲方对乙方检验人员或工作程序等有意见,可向乙方提出申诉。

  申诉电话:_____________

  4、附件:“检验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参考文件。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品质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规范乙方所提供的网络资源服务及相关客户服务的品质,使甲方能够有效监控乙方的服务,保证所获得的服务品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网络联通性保证

  "网络联通性"是指甲方托管于乙方数据中心的网络设备同chinanet是否联通。"网络联通"是指:乙方分配给甲方的网络端口可以与chinanet相联通;"网络不联通"是指:乙方分配给甲方的网络端口与chinanet不联通。

  乙方保证甲方网络系统99.9%的联通性,即每月不联通时间少于44分钟。

  乙方如果在任何一个月中不能达到第一条第2点的服务品质,乙方将免收甲方的当月租用费。

  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计算每月中"网络不联通"时间,"网络不联通"包括乙方造成的甲方设备不联通的时间(分钟数),但不包括网络不联通的5天之内甲方未向乙方报告的情况,以及以下原因所导致的甲方网络系统不联通:

  乙方经甲方同意进行网络维护所引起的;

  任何甲方的电路或者设备引起的;

  甲方的应用程序或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有不可抗力所引起的;

  甲方导致的其它原因。

  第二条电力的持续供应保证

  "电力的持续供应"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市电或ups电源具有电力;"电力中断"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市电及ups电源同时不具有电力。

  乙方保证甲方网络系统的电力的持续供应99.9%的可用性。

  乙方如果在任何一个月中不能遵守第二条第2点规定的服务品质,乙方将免收甲方的当月租费。

  "电力中断时间"包括由乙方造成的甲方网络电力中断的时间(分钟数),但不包括网络电力中断的5天之内甲方并未向乙方报告的情况,以及由以下原因所引起的电力中断:

  4.1任何甲方的电路或设备;

  4.2甲方的应用或安装活动;

  4.3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权乙方进行的操作;

  4.4由不可抗力所引起的。

  第三条初装保证

  乙方的初装服务内容随甲方选择的服务项不同而不同,按照甲方的要求而具体包括:

  1.1整机租用服务

  1.1.1服务器硬件安装,调试

  1.1.2焦点标准系统软件安装,调试

  1.1.3电力供应的安装

  1.1.4 网络联接的安装

  1.2主机托管服务

  1.2.1电力供应的安装

  1.2.2 网络联接的安装

  1.3机柜整租服务

  1.3.1电力供应的安装

  1.3.2 网络联接的安装

  初装工作时间保证

  2.1整机租用:服务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

  2.2主机托管:服务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

  2.3机柜整租:服务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

  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初装工作,乙方将退还甲方该次初装工作收取的初装服务费。

  第四条紧急情况报告保证

  乙方的标准程序将每5分钟ping一次甲方网络设备。如果甲方的网络社备在连续2次每次5分钟的ping过程中没有相应,乙方将认为服务已经不可获得,已处于紧机状况。

  乙方将通过甲方选择的方式(办公室电话,手机,传呼机,传真,email)联络甲方指定的授权人。

  在获得甲方正式授权前,乙方无权对甲方系统设备进行任何操作。

  乙方可进行紧急情况监测的服务包括甲方网站系统中:

  4.1 www应用是否正在运作

  4.2 email应用是否正在运作

  4.3 ftp应用是否正在运行

  乙方的"报告保证"将在乙方断定甲方不能得到乙方服务的15分钟之内通知甲方。

  甲方需负责向乙方提供指定授权人准确的联络信息以便乙方与其联络。

  当由于甲方的疏忽造成甲方所提供的指定授权人的联络信息乙经过时或不准确或(在应用服务协议中所定义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免除乙方"报告保证"的责任。

  乙方未能履行"报告保证"时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扣减当月租费中1天的款项。

  甲方每天最多只能获得1次扣减,不论乙方一天中有几次未能履行"报告保证"。

  第五条客户服务保证

  乙方客户服务专员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1服务项目和业务项目的'咨询

  初装工作处理和情况汇报

  服务内容变更处理

  投诉受理和处理情况汇报

  缴费和续费咨询及处理

  保证为甲方指定客户服务专员负责甲方的售后服务工作

  第六条技术支持保证

  乙方技术支持工程思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1服务器系统状态监测,可根据甲方需要为其提供数据流量统计页面分析,对客户服务器进行实时监控,并在服务器上出现。

  1.2紧急情况通知

  1.3授权下的服务器操作

  1.4技术问题咨询

  保证为甲方指定1名技术工程师负责甲方的售后服务工作。

  乙方技术工程师每天24小时,每周7天,每年365日工作。

  甲方需要乙方工程师直接对其服务器进行操作时,需要向乙方工程师书面授权。

  甲方需指定甲方授权人,只有授权人有权利要求乙方工程师对其服务器进行操作。

  书面授权必须有甲方授权人的签字。当甲方授权人无法以书面形式授权时,可以通过电话向乙方工程时授权,事后需立即补交书面操作授权书。甲方使用电话进行授权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甲方的mrtg用户名和密码,经乙方工程师核实准确后,方接受授权并进行相应的授权操作。如甲方未能提供准确的mrtg用户名和密码,乙方将视其为非法授权,并有权拒绝进行操作。

  第七条技术操作保证

  乙方工程师在得到甲方授权后方可对甲方系统进行授权的无责任操作。

  乙方工程师在得到授权后30分钟内向甲方提供第一次反馈并在操作结束后提供一份书面形式的操作情况报告。

  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授权操作而对甲方系统所产生的任何影响及其责任。

  第八条投诉保证

  甲方可以书面形式对乙方及乙方某个员工投诉:

  网络品质

  客户服务质量

  技术支持质量

  乙方设立投诉专线受理甲方投诉。

  乙方在受理甲方投诉后的24个小时内向甲方提供第一份书面形式的投诉处理情况报告。

  第九条机房开放保证

  乙方数据中心机房向甲方开放,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乙方技术人员的陪同下进入焦点机房进行合理的操作。

  甲方进入机方时需由乙方工作人员陪同并向保安人员出示乙方配发的有效证件方能被允许进入。

  甲方需要进入机房时,需要先向乙方数据中心管理人员提前说明:

  3.1进入原因

  3.2将进行的活动(操作,参观等)

  预计进入时间

  预计辞出时间

  所需协同作业(工具,软件,食宿安排等)

  第十条不可抗力

  本承诺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包括:

  1.1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

  1.2战争,罢工,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

  1.3由法律法规及政府行政行为的原因而导致的中断;

  1.4电信线路被人为破坏或chinanet的线路,设备因调试,扩容所引起的中断;

  1.5其它非乙方原因而被第三者不法侵害所引起的中断。

  当由于上述原因而试乙方无法履行保证时,以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邮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品质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化妆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保障消费者使用到安全、有效的产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企业的合法资质复印件和提供开票资料。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其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化妆品应具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健食品时,应同时提供该品种合格的检验报告书,乙方向甲方采购首次经营品种时,甲方提供该品种的批件。质量标准复印件及其它有关材料,并附与首次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出厂检验报告书。

  4、化妆品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货物储运要求。

  5、甲方到货后,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标准进行验收,对有问题的品种,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妥善解决。

  6、确因甲方产品质量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确因乙方原因导致保健食品质量发生问题的.,有乙方负责。如果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以双方约定或共同协商的法定药检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出具检验报告结果为准。

  本协议所涉及的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悖,则以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准。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仅限于签定购货合同时使用。

  甲方:

  乙方:

  甲方签于约代表:

  乙方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品质协议书7

  为有效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村委会要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以粮、肉、蔬菜、水果、酒类、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责任重点品种,以各生产企业、大型商场(市场)、学校(厂矿)集体食堂、餐馆为责任区域,以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责任重点环节,禁止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和个体业主的.管理,不得纵容、庇护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的行为。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有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告知相关职能部门对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四)要督促各食品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召回、封存报告、依法销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建立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五)村委会应配合执法部门到本辖区内的企业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不得在查处案件前先通报案情。

  (六)保护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为执法人员办案提供条件。不得消极对待食品安全检查,不为当事人说情,不干扰办案,不搞地方或部门保护。

  (七)协助镇政府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XX镇人民政府(盖章) 村庄负责人(签字)

品质协议书8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传真:

  为加强产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经双方协商: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特点,在经过充分的了解后设计出相应的工艺流程及方案、参数,并根据工艺需要而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互守信誉、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双方合作的长期稳定及产品质量的稳步提高,特签定本协议。

  一、本协议包括甲方向乙方购买的所有原材料或委托乙方加工的所有产品。

  二、供货时的产品质量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应明白,其提供的产品的生产过程与质量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如有任何与国家法令法规相抵触的地方,导致甲方误用和错用而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后果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其质量应依次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我司品质检验标准(工程图纸、样品承认书、样品、来料检验标准、物料清单)等要求。在供货前,乙方须对产品的外观、尺寸、性能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把关与控制。乙方在供货时,应提供来料的检验合格报告、产品要有合格标识、生产日期及检测日期,以此证明其产品的符合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三、供货产品产品防护要求

  乙方应充分认识到其提供的产品性能特点,并根据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对产品进行周密的防护,直至交付到甲方的指定存放地点。同时,乙方的产品的包装和防护措施仍然要保证能够满足甲方的储存要求。必要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说明其产品的基本储存和防护要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混装、包装印刷错误(有隐患)、物料与标识不符、包装外观破损、变形等有质量隐患的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因乙方的包装隐患或包装不规范所造成的,甲方订单交期影响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保证:乙方应按甲方的品质标准(工程图纸、样品承认书、样品、来料检验标准、物料清单)要求,不可随意变更工程图纸尺寸、BOM清单规定的物料、样品颜色、喷涂付着力、喷涂厚度等要求,乙方需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保证能力,否则出现品质问题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相应损失;如出现客户索赔等相关的经济补偿,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适当的赔偿。

  五、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质量验收时,采用抽样检验的方法,并以抽样检验结果来判定整批的来料质量状况。根据检验结果,甲方对来料的判定为“拒收”,“接收”和“特采”三种。对于特采的'相关细节,双方可以进行个案约定(抽样标准)。

  六、甲方对乙方不合格品的统计范围,应包含甲方进厂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和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总和,但不包括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其他工艺处理后产生的不良因素。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产品时,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来料进行检验,如逾期,则视为甲方已经对本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之日,既为双方约定的货款结算起始日期。对于来料不合格,甲方有权进行拒收和退货处理,但所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对来料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让步接受,产生的挑选费用按60元/小时计算,如出现客户索赔等相关的经济补偿,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适当的赔偿。

  八、当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及改进,并如实向甲方提供改进信息及产品,乙方不得以虚假信息及伪劣产品欺骗甲方。当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出现异常或存在质量隐患(包括甲方检验、使用后、售后反馈),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封存,封存后造成的停、转产、返工等可计算损失的工时按60元/小时计算,由甲方核算乙方承担,乙方并向甲方支付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九、甲方发出的任何需要乙方回复的单据、报告,必须在指定日期内回复甲方相关人员,如不按时回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以壹百元/次进行扣款(扣款将从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

  十、乙方对生产设备、原材料、制造工艺作重大更改时,乙方必须进行相关实验,并待产品满足甲方技术及质量要求后,再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相关验证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正式供货。

  十一、为促进乙方的产品质量稳定和提高,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属乙方质量责任的不合格品时,采取以下经济措施:

  被判为整批不合格的产品,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并将不合格品作整批退货,所发生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担;合格批中的不合格品甲方除退货外,所发生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担;退货的产品,乙方应积极对应,并保证保障甲方的正常生产需求;如连续发生三批次以上不合格时,经我司对供应商评审不合格的应取消该产品供应商资格;如果乙方产品质量连续多次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水平,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除执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外,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供货量或终止合同和止付货款,直到经济索赔结束。

  十二、服务响应速度

  若由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尽的产品使用的技术资料,必要时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以便能够合理的使用乙方的产品。

  当甲方无论以任何方式(包含电话、传真、邮件等)反馈质量异常问题时,乙方必须在8小时内予以响应,24小时内给予初步解决措施,48小时内给出完整的解决方案和相应的预防措施;紧急出货时乙方必须马上响应处理。

  十三、乙方应严守商业机密,不可将甲方委托定制的产品、技术标准及相关商务信息以任何形式转让(泄露)予第三方;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若乙方带乙方以外或隐患身份的人员到甲方工厂或向第三方泄漏甲方的生产技术商业信息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合作关系,取消其供应资格,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供货中,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日内,乙方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甲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五、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甲乙双方对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十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如果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一个月之前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改本协议书内容或不再履行本协议时,本协议将以同样条件延续至下一年继续生效,以此类推。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品质协议书9

  1. 协议范围及目的

  1.1 为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各种原材料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产品需要,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买、卖双方商定达成的协议;

  1.2 本协议之目的为约定双方技术质量条款,据此详细制定并执行有关零部件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

  1.3 根据卖方提供产品类型的不同或实际情况的需要,买方/卖方经过协议后可以对不适用的条 款进行删除;也可另页追加相应的条款;(删除或追加的项目必须有双方代表的签名及加盖双方公司公章)

  1.4 本协议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保留一份;

  1.5 本协议从买卖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1.6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属买方(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 质量管理体系

  2.1 卖方应建立并维持有效的质量、环境和禁用物质管理监控体系,并根据这些体系的规定来制造、控制和管理;

  2.2 卖方应取得正式权威机构对上述管理体系的认可证书,并定期复核、保持其有效性;对于卖方暂时没有正式取得权威机构的认可时,至少保证符合买方已提出的内部管理体系的要求,最终以获得权威机构的认可为目标。

  2.3 若买方通知卖方其品质管制能力无法保证产品的品质(含环境、禁用物质监控)时,卖方有义务修正其品质(含环境、禁用物质监控)保证体系和控制流程,以满足买方要求。

  3. 产品认可

  3.1 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产品应获得买方的认可;

  3.2 卖方在提供给买方待认可样品时,需附上卖方批准的自检报告,针对于汽车零部件产品,卖方按PPAP等级3向买方提交PPAP报告,只有在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生产、出货;

  3.3 卖方应按买方提供的图纸(属买方客户指定供应商,买方客户已提供图纸也相同规定)作为技术规范要求,如图纸未作要求或要求不详细时,要与买方确认;

  3.4 卖方每批来料要提交质保书或检测证明,须确保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若因卖方提供虚假资料,导致买方在使用或售后产生额外的损失,损失的费用将全数由卖方承担,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3.5 买方在怀疑卖方提交的产品特性不符合或提交报告不符合时,无须得到卖方的认可,可将产品提交第三方试验室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由买方承担检测费用;发生检测不合格时,由卖方承提检测费用,产品的损失费用也将全数由卖方承担,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4. 变更管理

  4.1 卖方产品被买方批准认可后,如卖方必须进行以下任何变更,应事先得到买方的书面认可,必要时须提供样品给买方测试,合格后方可变更;针对汽车零部件应重新提交PPAP报告再次认可;

  4.1.1 产品零件外观和规格型号的变更;

  4.1.2 卖方工程变更,包含机器、材料、方法、测量、生产环境的变更;包装变更,模具变更及卖方

  自己的供应商变更.

  5. 原材料和工艺控制

  5.1 卖方须对其产品所用的原材料进行控制,并把所用到的原材料和卖方的供应商名称和技术规格在自检报告中详细注明;

  5.2 卖方应对买方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控制,建立、保存和维持卖方的进料检验的记录;记录的保存时间按本协议中的第7项、第7.3条规定的年限执行;

  5.3 卖方必须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并在规格书中详细标明,卖方须建立、保存和维持工艺过程的监控和文件记录;记录的保存时间按本协议中的第7项、第7.3条规定的年限执行。

  6. 验收规则和质量水平

  6.1 卖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买方的质量要求,若卖方提供的产品在买方生产线、买方客户生产线或市场中产生质量事故,造成买方或买方市场产生费用损失,卖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及附带的相关责任;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6.2 卖方应保证不发生混料和少料事故,混料和少料事故将视为不合格,并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6.3 卖方在产品出货前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的报告提交给买方备案;

  6.4 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图纸、产品规格书的要求,否则视为不合格给予退货处理;由此造成买方的损失,将由卖方承担;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6.5 卖方交货经买方确认为不合格,买方通过电话、邮件或出具《质量抱怨书》、《8D报告》等方式反馈给卖方,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对不合格批次作出暂时改进措施,不能影响买方的正常生产与出货,如不能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对做出处理、或处理进度缓慢,影响到买方的出货或生产停线,买方在通知卖方但无需得到卖方同意的前提下,转由买方派人挑选或加工使用,由此造成的买方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买方的生产线停线、额外之加工、全检或其它费用等,由卖方承担;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6.5.1 买方出具《质量抱怨书》、《8D报告》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回复,供方在接到正式投诉后

  的24小时内回复3D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完整8D报告;逾期未回复时需向买方质量管理部说明原因并得到认可,逾期3个工作日以上、且未得到买方质量管理部的认可,视为对此次质量问题处理有拖延,卖方承担500元/次的责任处罚。

  6.6 卖方承诺在提供给买方的产品,在买方进料检验、生产线及买方客户产生的月度批次不良率在0%以下(计算方法: 月度不良批次数/月度供货总批次数*100%; 其中月度不良批次数由来料检验不良批次数加上生产过程中反馈的不良及客户端反馈涉及到的来料不良 三者的总和)不良率;在买方正常使用条件下,卖方的产品在买方的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月度不良率不超过50PPM;(计算方法: 针对同一型号产品, 其月度总不良数/月度总的出货数量)

  6.6.1 若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产品,在买方生产月度不良率超出本协议的要求,买方有权利要求卖方质

  量部门最高管理者整理所有相关的品质资料(含所有不良分析,统计图图表,效果确认,以及相关工程文件等),至买方质量管理部门做品质检讨,及讨论和制定整体的品质改善计划;

  7. 产品可追溯性

  7.1 卖方产品或包装应设置标记并应可追溯,追溯性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零件编码和型号、制造日期、包装盒中数量、零件制造批号等;

  7.2 卖方应在产品外包装和最小包装上标示易于辨认的产品追溯标签; 7.3 卖方需在交货后5年保存所有包含但不限于质量、制造工艺、技术测试报告、试验报告、原材料进料记录及检测报告、出货记录及检测报告、可靠性寿命试验记录等,供买方随时查询和使用。

  8. 审核

  8.1 卖方应接受买方定时或不定时对卖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保护、有害物质管理、现场工艺过程控制、检验/试验状况及记录、原材料控制状况及记录、产品质量控制及记录、仓库管理状况及记录、产品测试记录等;审核需要按照VDA6.3过程审核(AIAG CQI 9) 的方式进行.

  对于审核发现的不合格或待改进项目,卖方积极进行改进,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改进结果提交给买方确认。对于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重大不合格项目或未能有效改善项目,买方有权利停止向卖方采购、要求返工等处理;由此造成买方的损失,由卖方承担,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9. 缺陷处理

  9.1 如发现卖方产品品质(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尺寸、规格、外观、色泽、性能、可靠性、安全性、禁用物质含量等)不合格,卖方在接到买方反馈会必须快速对应处理, 避免因卖方处理不及时而导致买方停线; 同时,因为买方不合格品而给卖方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 由买方承担.

  9.2 买方在实际生产和买方客户生产过程中出现属于卖方责任的.不合格品或失效品,卖方须负责退换为同型号的合格品;

  9.3 对于买方正常生产和市场使用过程出现的属于卖方责任的产品质量问题,买方会将卖方的不良信息及时反馈给卖方,卖方应迅速做出反应并在收到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提出临时处理措施,在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内)需提供完整的改进报告;

  9.4 如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买方产品发生返工、返修的,卖方应配合买方查明质量原因,降低损失及不良影响,卖方须承担赔偿和相应的责任, 赔偿标准按本协议中的第10项中的规定执行;

  9.5 买、卖双方对缺陷的处理有异议时,买方应承担对质量问题的事实和实际损失情况负有举证责任,卖方承担证明该产品合格的举证责任。双方有异议时提交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验证。

  10. 损失赔偿

  10.1 卖方产品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时,买方对卖方提出的索赔

  (无论买方使用与否,均按10.1.1条款处理):

  10.1.1 买方和卖方双方约定,未经买方许可,卖方私自变更原材料、或产品材料以次充好、提交虚假

  的材质证明(即弄虚作假,如卖方提供的出货测试报告与产品实际测试结果不符)按当批产品货款的10倍进行扣款处罚,并以此为买方的约定索赔的额度,而此损失仅为实际损失的初步评估,买方保留日后经计算后对损失的差额进行追溯索赔的权利;

  索赔金额计算公式:索赔金额=10倍×交货批产品货款

  10.2 卖方产品品质不良,需要选别或加工使用,买方迫于生产计划的需要,在卖方没有派人来买方返工的情况下,或卖方的返工进度不能满足买方生产需要,买方在无须针得卖方的同意,可自行安排返工,其返工不良品、及由卖方不良品而导致的成品报废及其它部品报废费用, 由卖方承担,返工工时索赔标准如下:

  索赔金额计算公式:索赔金额=¥45元/小时×返工工时

  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返工费用报告后, 需要在三天内回签并在扣款通知单上加盖公司章, 然后扫描回传给买方.不良重复发生时,返工费用将按双倍计算. 卖方逾期未回复时需向买方质量管理部说明原因并得到买方的认可; 逾期3个工作日以上、且未得到买方质量管理部的认可,也不回复买方缘由, 视为对此次返工费用报告的无条件接收,买方有权就此次质量问题对供方作财务扣款处理或其它等同于返工费用数额的处罚。

  10.3 无作业工时质量索赔,无作业工时包含卖方产品来料不合格、批量性质量事故或交货延期,导致买方停产或返工,而造成的无作业工时,索赔标准如下:

  索赔金额计算公式:

  A)买方装配线停产, 人员按30RMB/人工工时计算,机台设备按100元/小时计算, 如停线10小时,每线10人,则内部停线损失为:

  人工损失: 10人*10小时*30RMB/小时=3000RMB

  设备损失: 100RMB*10小时=1000RMB

  总停线损失: 3000RMB+1000RMB=4000RMB

  B)买方注塑机停产:计算方法同上;

  C)如因此影响到买方客户停产,买方客户提出的索赔全部由卖方承担;

  10.4 卖方产品在买方仓库或使用中,发现产品原包装短缺,如属偶发的少数,在保证买方生产的前提下及时补发即可;如属大批量或经常性少数(当月≥2批)者,除卖方无条件补足短缺数量外,另按当批短缺产品数量采购价格的5倍进行扣款处罚,并以此为买方的约定索赔的额度;

  索赔金额计算公式:索赔金额=5倍×采购单价×短缺数量

  10.5 因卖方产品品质不良,导致买方客户投诉、市场投诉(包含但不限于买方客户提出的索赔、运输费用、返修费用、工作人员差旅费用等)的质量索赔全部由卖方承担;

  10.6 卖方提供的产品超出产品使用国家规定禁用物质(ROHS)含量标准,由卖方承担因含禁用物质超标的产品流入市场,所衍生的社会和法律责任;

  10.7 本协议规定的索赔及处罚措施,在买方向卖方提交确切的事实性依据后,卖方授权买方可以直接扣除对卖方的应付账款进行冲抵,如果卖方应付账款尚不足以支付赔款,卖方还应支付不足部分; 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也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10.8 卖方了解因其产品质量责任带来的赔偿风险及自身对于该风险的承担能力。

品质协议书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乙方所提供的网络资源服务及相关客户服务的品质,使甲方能够有效监控乙方的服务,保证所获得的服务品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网络联通性保证

  一、“网络联通性”是指甲方托管于乙方数据中心的网络设备同chinanet是否联通。“网络联通”是指:乙方分配给甲方的网络端口可以与chinanet相联通:“网络不联通”是指:乙方分配给甲方的网络端口与chinanet不联通。

  二、乙方保证甲方网络系统99.9%的联通性,即每月不联通时间少于44分钟。

  三、乙方如果在任何一个月中不能达到第一条第2点的服务品质,乙方将免收甲方的当月租用费。

  四、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计算每月中“网络不联通”时间,“网络不联通”包括乙方造成的甲方设备不联通的时间(分钟数),但不包括网络不联通的5天之内甲方未向乙方报告的情况,以及以下原因所导致的甲方网络系统不联通:

  五、乙方经甲方同意进行网络维护所引起的;

  六、任何甲方的电路或者设备引起的;

  七、甲方的应用程序或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八、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九、有不可抗力所引起的;

  十、甲方导致的其它原因。

  第二条 电力的持续供应保证

  一、“电力的持续供应”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市电或ups电源具有电力:“电力中断”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市电及ups电源同时不具有电力。

  二、乙方保证甲方网络系统的电力的持续供应99.9%的可用性。

  三、乙方如果在任何一个月中不能遵守第二条第2点规定的服务品质,乙方将免收甲方的当月租费。

  四、“电力中断时间”包括由乙方造成的甲方网络电力中断的时间(分钟数),但不包括网络电力中断的5天之内甲方并未向乙方报告的情况,以及由以下原因所引起的电力中断:

  4.1 任何甲方的电路或设备;

  4.2 甲方的应用或安装活动;

  4.3 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权乙方进行的操作;

  4.4 由不可抗力所引起的。

  第三条 初装保证

  一、乙方的初装服务内容随甲方选择的服务项不同而不同,按照甲方的要求而具体包括:

  1.1 整机租用服务

  1.1.1 服务器硬件安装,调试

  1.1.2 焦点标准系统软件安装,调试

  1.1.3 电力供应的安装

  1.1.4 网络联接的安装

  1.2 主机托管服务

  1.2.1 电力供应的安装

  1.2.2 网络联接的安装

  1.3 机柜整租服务

  1.3.1 电力供应的安装

  1.3.2 网络联接的安装

  二、初装工作时间保证

  2.1 整机租用:服务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

  2.2 主机托管:服务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

  2.3 机柜整租:服务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

  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初装工作,乙方将退还甲方该次初装工作收取的初装服务费。

  第四条 紧急情况报告保证

  一、乙方的标准程序将每5分钟ping一次甲方网络设备。如果甲方的网络社备在连续2次每次5分钟的ping过程中没有相应,乙方将认为服务已经不可获得,已处于紧机状况。

  二、乙方将通过甲方选择的方式(办公室电话,手机,传呼机,传真,email)联络甲方指定的授权人。

  三、在获得甲方正式授权前,乙方无权对甲方系统设备进行任何操作。

  四、乙方可进行紧急情况监测的服务包括甲方网站系统中:

  4.1 www应用是否正在运作

  4.2 email应用是否正在运作

  4.3 ftp应用是否正在运行

  五、乙方的“报告保证”将在乙方断定甲方不能得到乙方服务的15分钟之内通知甲方。

  六、甲方需负责向乙方提供指定授权人准确的联络信息以便乙方与其联络。

  七、当由于甲方的疏忽造成甲方所提供的指定授权人的联络信息乙经过时或不准确或(在应用服务协议中所定义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免除乙方“报告保证”的.责任。

  八、乙方未能履行“报告保证”时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扣减当月租费中1天的款项。

  九、甲方每天最多只能获得1次扣减,不论乙方一天中有几次未能履行“报告保证”。

  第五条 客户服务保证

  一、乙方客户服务专员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服务项目和业务项目的咨询

  2.初装工作处理和情况汇报

  3.服务内容变更处理

  4.投诉受理和处理情况汇报

  5.缴费和续费咨询及处理

  6.保证为甲方指定客户服务专员负责甲方的售后服务工作

  第六条 技术支持保证

  一、乙方技术支持工程思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1 服务器系统状态监测,可根据甲方需要为其提供数据流量统计页面分析,对客户服务器进行实时监控,并在服务器上出现。

  1.2 紧急情况通知

  1.3 授权下的服务器操作

  1.4 技术问题咨询

  二、保证为甲方指定1名技术工程师负责甲方的售后服务工作。

  三、乙方技术工程师每天24小时,每周7天,每年365日工作。

  四、甲方需要乙方工程师直接对其服务器进行操作时,需要向乙方工程师书面授权。

  五、甲方需指定甲方授权人,只有授权人有权利要求乙方工程师对其服务器进行操作。

  六、书面授权必须有甲方授权人的签字。当甲方授权人无法以书面形式授权时,可以通过电话向乙方工程时授权,事后需立即补交书面操作授权书。甲方使用电话进行授权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甲方的mrtg用户名和密码,经乙方工程师核实准确后,方接受授权并进行相应的授权操作。如甲方未能提供准确的mrtg用户名和密码,乙方将视其为非法授权,并有权拒绝进行操作。

  第七条 技术操作保证

  1.乙方工程师在得到甲方授权后方可对甲方系统进行授权的无责任操作。

  2.乙方工程师在得到授权后30分钟内向甲方提供第一次反馈并在操作结束后提供一份书面形式的操作情况报告。

  3.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授权操作而对甲方系统所产生的任何影响及其责任。

  第八条 投诉保证

  一、甲方可以书面形式对乙方及乙方某个员工投诉:

  1.网络品质

  2.客户服务质量

  3.技术支持质量

  二、乙方设立投诉专线受理甲方投诉。

  三、乙方在受理甲方投诉后的24个小时内向甲方提供第一份书面形式的投诉处理情况报告。

  第九条 机房开放保证

  一、乙方数据中心机房向甲方开放,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乙方技术人员的陪同下进入焦点机房进行合理的操作。

  二、甲方进入机方时需由乙方工作人员陪同并向保安人员出示乙方配发的有效证件方能被允许进入。

  三、甲方需要进入机房时,需要先向乙方数据中心管理人员提前说明:

  3.1 进入原因

  3.2 将进行的活动(操作,参观等)

  预计进入时间

  预计辞出时间

  所需协同作业(工具,软件,食宿安排等)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一、本承诺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包括:

  1.1 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

  1.2 战争,罢工,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

  1.3 由法律法规及政府行政行为的原因而导致的中断;

  1.4 电信线路被人为破坏或chinanet的线路,设备因调试,扩容所引起的中断;

  1.5 其它非乙方原因而被第三者不法侵害所引起的中断。

  二、当由于上述原因而试乙方无法履行保证时,以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品质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为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协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如下:

  一、甲、乙双方均为合法企业,并互相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二、质量条款

  1、乙方提供的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整件包装的药品应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和标识应符合《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和货物运输的要求;

  2、进口药品(进口中药材)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单》(或加盖有“已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要求实行生物批签发的药品还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管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3、乙方提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包括省中药炮制规范)。发运中药材应有包装,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中药饮片的标签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需提供其批准文号批件,其包装必须注明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

  4、乙方所提供的中药饮片其包装材料应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5、乙方所提供的药品若出现质量问题,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给甲方的购销凭证上注明乙方公司的全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购销凭证上的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批号及数量等内容应与来货实物相一致并加盖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四、乙方提供的药品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进口药品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期只有一年的,不得超过4个月),同一品规药品的批号,5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20件以内不能超过2个。

  五、首营品种应附有加盖厂家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六、药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产品无批号、无有效期或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七、因经营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使甲方遭顾客投诉、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按每个品种______元—______0元进行赔偿(具体视情节、损失轻重)。

  八、乙方供应的药品发生不良反应而使甲方遭顾客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提供给甲方有商品条形码的药品应能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因条码冒用或盗用等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验收时发现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破损、污染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甲方按要求及药品储藏要求储存药品。

  十二、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品质协议书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进入园区交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第二条甲方实行销售准入制度,乙方进场交易应当向甲方进行登记,办理销售准入证,并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

  农产品质量保证金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交纳。农产品保证金达不到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日内补足差额。

  甲、乙一方或双方不再经营,甲方应当在30日内退还乙方名下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余额。

  第三条乙方对每批进入园区交易的农产品应当具有原产地证明文件及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质量检测报告,经甲方核对无误的,可直接进场交易。

  第四条不能提交农产品原产地证明文件及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的质量检测报告、乙方坚持要在甲方园区内交易的,甲方有权指定合法检测机构对乙方的农产品取样检测,样品由乙方无偿提供,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一)若抽检合格的,准予进场交易;

  (二)若抽检乙方销售农产品有害物残留异常,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出售与转移,并先行封存;

  (三)若复检后,确认乙方销售农产品有害物残留超标,由甲方监督乙方自行将其销毁,所有销毁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四)乙方销售的农产品检测出有害物残留超标,发现首次,甲方将予以警告并公示(在场内电子显示屏上显示);发现第二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休业整顿,一月内连续发现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场内经营资格并责成退市,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若对园区检测报告及处理有异议,可以向甲方上级管理部门投诉。

  第五条乙方有义务对被检出有毒有害物的农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及时与产地通报检测结果,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经销该产地的货源。

  第六条在政府有关部门例行检测中,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被查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经营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每一超标品种罚款叁仟元。

  第七条例行抽检的费用及罚款从农产品质量保证金中支付,农产品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乙方经销农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经营资格,并予以退场处理:

  (一)农产品不具有原产地证明或检测报告,乙方不让检测的;

  (二)不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或连续______________日未交纳保证金差额的。

  第九条国家农产品有害物检测标准修订后,甲方有权修改或增补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公布或乙方。

  第十条甲方有权将乙方经营信息记入档案并对外公布。

  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被记录的信息。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质协议书13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为了保证药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质量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资料(证照复印件加盖甲方原印章),甲方业务人员应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材料。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药品是由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药品符合法定的.药品质量标准,当药品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及药品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甲方所供品种若为乙方首次经营品种时,按规定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品种合理质量资料,包括药品注册批件、质量标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原印章。

  4、甲方向乙方提供进口药品时,需提供加盖甲方质量机构原印章的该品种《进口药品注册证》及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5、甲方对所供药品质量负责,如因甲方引起的质量问题,有甲方负责。

  6、甲方所供药品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应符合货物运输要求。整件包装药品内应附药品合格证。发货时应提供药品随货同行单和每批药品的检验报告书,并有随货同行。

  7、甲方根据药品的温度和控制要求,在运输过程中采取保温或冷藏、冷冻措施,确保运输中药品符合储存条件,对运输中的药品质量负责。相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品种按照国家规定扫描、上传。

  8、甲方接到乙方请求质量查询函后,应及时给予答复,因处理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9、甲方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并对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乙方质量责任

  1、乙方保证时药品合法经营企业,向甲方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材料。

  2、乙方对到货药品应及时验收,发现问题(破损、包装污染、外观质量等情况)应三日内(已收货日期为准)将信息反馈给甲方,双方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3、乙方应为甲方供应的药品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储存和运输条件,储存盒运输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协议说明

  1、本协议所涉及的内容,如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悖,则以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准。

  2、上述条款经双方确认无异,本协议未尽事宜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品质协议书14

  甲 方:深圳市________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厂

  地 址: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

  和不断提高,特签订本协议:

  一、产品供货交期:

  1、产品交期:淡季交期 7 天, 旺季交期 15 天

  2、交期延误处理办法:乙方接到订单两天内回复交期,并严格按交期执行,如出现特殊问题必须提 前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如有再三延误交期严重影响甲方生产和销售的根据实际情况 给予相应处罚

  二、物料验收规则

  验收标准:以甲方提供的验收标准或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参数、图纸、样品、出厂检验标准、国家颁布实施的有关标准。符合即视为合格。

  验收方法:按国家标准GB2828-87标准一般检查水平Ⅱ方案抽样检查,甲方根据产品质量稳定情况,可采取正常、加严、放宽抽样方法。

  包装要求:内包装:标明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数量、检验员印章、物料编号或批号、生产日期。外包装:箱体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数量、日期、生产厂家和甲方物料编号。

  乙方交付时,必须提供该批物料的《出厂检验报告》给甲方。如果检验报告存在欺骗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必须保证不能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有发生影响生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必须开具送货单(必须加盖公司章),上面必须注明物料的送货日期、订单号码、物料编 码,项目名称,物料名称,物料规格,交货数量,颜色,以确保货物的可追踪性,否则我司有权 拒绝收货。

  三、产品检验

  甲方可根据甲方的检验程序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检验。

  检验使用仪器、仪表、设备和夹具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标准。

  甲方有权不定期地将乙方的有关产品委托给第三方、或去乙方现场检验;对权威部门检验结果,乙方应当接受。

  四、原材料控制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一致性和稳定性,当甲方要求产品所用的原材料须认定和定点供货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主要原材料定点供应厂家清单》并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拒绝付款。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原材料实行严格的批次管理制度。严禁使用超保质期原材料,若甲方有周期实验和可靠性试验的要求时,乙方必须定点采购,否则,甲方有权按本条第1款执行。

  乙方应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查,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检查的原始记录和供应商档案,如乙方不具 备某项材料进货检查条件时,应建立委托检查制度和质量档案。

  乙方应对原材料实行先进先出法的批次管理制度,超期物料严禁使用。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针对上述条款的执行情况,并进行符合性考核,对不符合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者根据情况单方解除合同。

  五、生产控制

  乙方应健全完善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必须制订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在对最终产

  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和生产工序上建立必要的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乙方 应设专人负责,严格做好 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监控工序质量和产品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 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乙方提供的产品被甲方认可后,如在生产过程中对材料、关键辅料、生产工艺进行更改,或其它的更改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需要事前向甲方书面报告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和认可。整改情况不符合要求者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关系。

  六、质量控制

  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进行监督,并进行必要的考核,如乙方执行不符或不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对

  乙方应对库存三个月以上的产品按正常程序进行重新检验。凡有超过三个月的产品,未经甲方认可,甲方视为不合格品处理。

  乙方产品到达甲方后,在正常室温贮存条件下,贮存有效期半年,在此期间,产品应保证原有的 质量、性能指标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乙方应保证尽量不发生混料和少料事故,出现少数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补予甲方。

  七、4M变更控制

  乙方经甲方认可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料、技术指标等。若确需进行4M变更时,必须在更改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乙方本厂或中立机构的检验报告和样品 等资料交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供货。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供货,由 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退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更改生效的方案,双方应纳入有关文件进行管理。

  八、质量要求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甲方认可的样板、《样品承认书》的要求,同时也须符合该产品所适用的行业通用标准的要求。为保证甲乙双方检验方法、检验标准的统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检验 手段进行评估。

  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要求包装产品,包装必须达到防振、防潮、防静电效果,内容要按照甲方要求的内容实施,否则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包装要求的产品进行拒收。

  经甲方检验不合格批退、市场返退等须经乙方返修加工后重新使用的产品,在乙方完成返修加工,重新提交时,须单独组批,并在外包装箱和送货单上注明“返工品”。《出货检验报告》详细注明 原不合格项及返工检验方法。

  甲方对乙方的交货进行来料检验,出现不合格批次时,甲方应出具来料检验报告或同不合格品反馈给乙方。

  甲方对乙方的产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良批次,甲方应发出>或同不合格品给乙方。

  甲方对乙方产品在售后发现物料质量异常,甲方应及时将>给乙方,必要时提供不良品供乙方分析。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反馈信息后必须立即组织分析和处理,并在24小时内给出一个处理措施,同时在24小时内给出对策处理报告。

  甲方对乙方的产品在接收检验时,如果出现不合格品的退货时,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退货通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应立即对不合格内容进行核实,并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处 理方案及对策报我司,需拉回处理的物料应在1个工作日内拉走,否则,在甲方库存存放时间超 过二个工作日,甲方将作报废品处理,不对此批货品进行对帐和付款。

  甲方每年对乙方的质量状况作综合性质量评价意见。甲、乙双方应有专人负责对质量信息进行处理。

  九、质量监督

  对甲方在生产线、产品售后发现乙方供应材料有质量问题,并需要近一步确认性质时,将对货质量进行抽样试验,如试验结果证实确实有质量问题,该试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不定期到乙方考察质量保证体系。如甲方需要,乙方应配合有关的质量控制改进意见,乙方应尽快制定改进措施,并将实施结果提交甲方确认。

  甲方每半年对乙方进行一次综合性质量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批次合格率、合同履约率、售后服务、开发能力等项目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乙方分为A、B、C三类,低于C类的供方,取消其供货资 格。

  十、不合格来料处理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时,如有不合格品,甲方应保存不合格实物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一天之内立即进行核实或提出处理意见,同时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乙方应回 复相关意见,不回复者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甲方并对此视为乙方对问题处理能力不足、 技术质量反馈不及时需重新考核乙方。

  来料中批量不合格品,原则上整批退回乙方,对于甲方需要使用的特采急用物料,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甲方允许的地点进行特采处理加工,然后提供给甲方进行第二次交验,特采处理原则上 应由乙方完成,乙方可委托甲方处理,甲方按实际发生的工时收取费用。

  对于经甲方入厂检验合格的物料,在正常贮存条件下的有效期内,半年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判为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或换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周期实验和可靠性监控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产品的周期试验及可靠性试验,并定期向甲方提交报告,逾期不提供报告甲方有权退货或超差接收.

  乙方一旦发现送交甲方的产品存在可靠性质量的任何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与甲方一起制定补救措施,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在正常使用的环境条件下,质量保证期为1年。

  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是易爆、易燃的危险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报告及贮存方法,防范措施等。

  在保质期内,如因乙方提供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如着火、人身伤亡等),乙方应负责赔偿因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赔偿条款

  由于乙方的物料原因造成甲方在产品、生产和销售方面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赔偿金额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赔偿的支付方式由甲在货款中扣除或以现金交甲方财务部或以双方协商其他方式。

  有下列情况者,乙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

  A 、因交验不合格,需要由甲方进行全检筛选或补充加工,乙方承担发生的工时费,材料费,以甲方出具用工成本及材料成本为准。

  B 、因检验不合格,甲方因紧急情况让步接受的物料,每月不得超过2批次,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此批物料货款的5~10%作为品质违约金。

  C 、配套产品因原材料变更或质量存在缺陷,造成甲方生产线停工或产品的返修,乙方应补充甲方需要的合格品,并承担误工费用和其它材料损失费用,并根据质量损失的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

  3~5倍的罚款。处罚原则为:工人加班费为30元/人/小时、生产线停线费=停线的总工作时间 _单位时间生产全部产品的毛利。(可以双方协商)

  E 、 因产品质量问题从市场上的返品,由乙方负责更换或双方协商解决。

  F 、本协议有约定的赔偿及处罚可同时执行。

  十三、交期管理

  交期是供应商服务质量中重要的一环,甲乙双方商定的交期双方应严格遵守,如果发生变更,应及时地通知另外一方,如超过一天交货,甲方有权推迟付款或者每推迟一天交货扣减此批货物价 款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最多不高于10%.

  如果因乙方交期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原则上乙方负全部责任(不可抗力除外)

  十四、其他

  本协议从双方代表签订日起生效。直到双方同意解除此协议或重新签订新协议时失效。自协议生效起,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条款的规定和要求,违约方按协议书的规定和要求做出损失赔偿。

  本协议书为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的必要补充,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质量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书为准。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品质协议书15

  甲方:(供货单位)

  乙方:(购货单位):

  (一)甲方义务

  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本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1.甲方首次与乙方发生业务关系时应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有效期内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购销员上岗证复印件。甲方的证照如过效期或发生变更应于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乙方,并在7天内向乙方提供新件,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应提供所销药品每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甲方供应乙方的药品属于乙方首次经营的品种时,甲方应提供该品种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生产批件、新药证书、质量标准、包装说明书备案资料及药品检验报告书、GSP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5.甲方所供药品整件包装应具有合格证,并附带有加盖本企业质管原印章的检验报告书

  6.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质管机构原印章。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如为经营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采购人员提货人员身份证明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购货企业如为医疗机构其应提供加盖本单位原印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期限付款。

  (三)协议说明

  1.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甲方应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在药品有效期内:甲方对其所销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甲方供应的药品如有被国家各级药监部门通报为不合格品,甲方有责任对该品进行回收(含乙方已销售到客户的部分),并承担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应建立符合GSP要求的药品储存仓库,配备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人员,但如因乙方储藏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乙方收到甲方所供应的药品时,如发现有短少、污染、破损等现象,应立即拒收并通知甲方。

  3..如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产生争议,以省、市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为准。但认为省、市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具有瑕疵时,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上一级药品检验机构出具新的检验报告,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4.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本协议适用于电话购货、合同购

  6.本协议有效期 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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