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4-06-11 13:38:0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

  在当下社会,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1

  为认真贯切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局提出的工作要求,推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小学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家长有权监督司机,使其驾车时不饮酒、不违章、不超员,并按时给车辆消毒,保证为学生创设一个安全、良好的乘车环境,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对违纪的司机,家长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报。

  二、教育孩子乘车时要遵守秩序,注意乘车安全。

  三、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必须保证孩子不乘坐无标识、无证、无牌或不合手续的报废车、农用车及个别家长私自组织的无运营手续的违规车辆。否则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四、家长要教育孩子文明乘车,不拥挤,不抢座,不打架,自觉遵守乘车纪律,确保乘车期间的人身安全。

  五、现在个别接送学生的车辆超员严重,家长要确保自己的孩子不乘坐超员的车辆。否则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后果由家长自负。

  六、乘车的学生,家长要监督孩子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等车、坐车。不得提前出门,更不得在大街上跑闹,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七、家长要督促孩子准时上学,学生不能乘车,但有条件的家长可亲自接送,学校严禁学生独自骑自行车上学。如果家长违背学校规定,纵容学生违纪、独自骑自行车上学,那么发生的一切问题均有家长负责。

  ________年级____班____

  学生:_______

  家长:_______

  ____市____小学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2

  为落实学生暑假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保证学校、社会、家长齐抓共管,针对暑假时间长、事故多的特点,彻底杜绝暑假期间学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暑期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一、甲方学校是学生在校学生活动的主要场所,暑假前学校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召开全体学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学生作好安全知识教育记录。

  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公约。甲方班主任要代表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好暑假安全责任协议书。

  二、乙方学生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要求对学生暑假离校期间安全进行全面监护。

  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要把学生暑假期间防溺水、防触电、注意饮食卫生、交通安全、作为防范重点,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否则,学生在暑假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与甲方学校无关。

  三、暑假期间,学生要自觉遵守《陈湾光彩小学学生安全公约》:

  1、认真学习安全教育常识,遵守安全公约,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

  2、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掌握安全用电常识,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

  4、掌握正确使用液化气常识;不玩火、远离火源,预防煤气中毒。

  5、不准私自到水库和池塘河流等游泳、戏水、钓鱼等,严防溺水事故。

  6、不在危险的地方玩耍,不做任何带有危险性的游戏,及时远离危险因素。

  7、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8、不打架斗殴,不搞恶作剧,不做有损自己和他人的事。

  9、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邪教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10、学生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方可外出。

  11、要做到不准进入网吧、营业性歌舞厅和卡拉0K厅。

  12、假期中学生要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健身运动和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13、学生要熟悉报警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四、以上协议要求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学校、家长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小学(盖章)

  乙方(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3

  为建立学生安全家校共管体系,明确学校与家庭的学生安全事故责任界线,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经学校与学生家长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学生的监护人是其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对学生履行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监护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 、管理、保护等工作,定期到校与教师交流学生情况。

  (二)学校和家长有责任教育学生在上学、离校途中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学生爬车、追车、拦车、横穿马路等;不准学生私自到塘、库、河、沟等处洗澡、洗衣、游泳等,不准冒险涉水过河过沟、攀岩过坎,不准到危险地带游戏玩耍。学校和家长有责任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如学校进行了教育工作,仍发生了以上情形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三)家长有责任在以下情形接送学生,如未按学校规定接送学生且学校无不当行为,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1)小学低年级及年龄较小的高年级学生;

  (2)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

  (3)上学、离校途中存在危险环境的;

  (4)出现或将出现下雨、下雪、洪水、大风、泥石流、山体滑坡、塌方等灾害性情况时。

  (四)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5条处理。

  (五)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来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4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犯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因此发生的损害事件,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1、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面按有关要求和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2、学校应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并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又不属学生故意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13、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沟、渠边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4、教职工擅离工作岗位或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工负责。

  15、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6、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受伤害的学生的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5

  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用车安全管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我校学生人身安全、特制安全乘车协议书。

  甲 方:三河市段甲岭小学

  乙 方: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要依据《三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乘车安全教育的通知》(三教字【20xx】77号文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活动方案。

  2、甲方要建立健全接送学生用车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校长必须亲自安排部署,选定责任心强,有一定应急能力的校级领导主管,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3、甲方要全面了解掌握本校接送学生用车的安全状况,建立档案,掌握准确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甲方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聘请当地交管部门来校进行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和图片展。

  5、甲方不得向乙方推荐或强制使用任何车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与甲方配合,经常对自己孩子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2、乙方经常对接送学生的车辆的`车况、运营手续、乘车人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向三河市交管部门举报。

  3、乙方自行租用的车辆应不是无手续的“拼装车”、“报废车”等违法车辆,切实保障自己孩子的乘车安全。

  4、乙方应该告知车主按指定时间、地点接送学生,家中至接送停车地点、到校的沿途交通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延误接送时间或特殊情况(学生被冒领)应及时通知车主与学校。

  5、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乘车协议书》的同时,还应与车主签订《安全行车协议书》,进一步划清责任主体,提高驾驶员的责任意识。

  6、乙方如经济条件许可,应为子女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7、乙方租用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属自主行为,与甲方无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以后发生任何经济纠纷,均有乙方和车主自行解决。

  三、双方签字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家长各一份,若没有任何疑义,签字生效。

  学校盖章 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学生、学生监护人的安全保护意识,强化学生、学生监护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外出活动过程中学校和领队老师、学生的'安全责任,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领队老师代表甲方对乙方进行途中和活动过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听从指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安全自救、遵纪守法增强防范意识等。

  2、甲方将严格按照安全预案安排所有活动。

  3、甲方负责为乙方购买外出活动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乙方责任

  1、本次活动均属学校、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本人自愿参加。

  1、教育参加活动学生积极接受安全教育,在外出参加活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融智学院各种规章制度,一切活动在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不盲目行动。

  2、全体学生及其监护人都要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遵守活动地点安全管理的要求,个人不私自行动,不在无足够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登危险的山或下江(或湖等)游玩,不做其他危险的行为等。

  3、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通知带队老师,经确认并联系其监护人认可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和安全等责任自负。

  4、偶遇侵害报警或寻求领队老师帮助。

  6、乙方自行负责与学生监护人签订相关安全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学生在外出活动期间相对应。

  甲方(盖章): 领队教师(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7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有效地做好塘坊小学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我校家长接送学生所使用的所有车辆管理制定本安全协议书,家长应承担和实现如下责任目标:

  1、凡年龄不足12周岁的学生,家长不得同意子女骑自行车上学,小学生一律不得骑电动车进入校园。

  2、提倡离家较近的'学生步行回家;或家长亲自接送学生上下学。家长保证不使用无证、无牌、报废车辆,农用车、三轮车、手扶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不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3、请接送学生的家长按时在校门口50米外,有序等待接送学生。

  4、离家较远学生确需乘车的,家长要为孩子选择手续、证件齐全、车辆状况好、有送子车手续的车辆。

  5、严禁使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等不符合载客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以及无牌无证无保险,未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从事接送学生。不坐陌生人的车。

  6、教育孩子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注意交通法规,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提高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识。

  7、要求家长必须与送子车车主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确保学生安全。

  ()年级()班学生(签名):________

  学生家长(签名):

  年月日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8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泡、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9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到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能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去过错:①损害时间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②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的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或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当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能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有肇事方负责。骑自行车往返学校,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9.学生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器、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10. 学校严禁学生购买零食、冷饮及不卫生的`食品,学生违反规定购买食用后造成以外事故的,由食物提供者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1. 严禁学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库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

  12.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想保险公司理赔。

  13.由汽车接送往返的学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等车,上下车或横过公路严禁跑行,学生上车后到离开公路前所发生的事故,由车主负全部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4.学前班和一年级学生上下学校要求家长或监护人遵照学校作息时间接送。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甲方:宝鸡市周原镇军辉中心小学乙方(学生监护人):

  家长或监护人电话:xx

  年级班学生姓名:xxx

  20xx年2月17日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10

  保证学生安全是学校、家长的共同责任,也是学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鉴于目前社会上还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各地在校学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为了保证我校学生的人身安全,现与家长签定如下协议:

  1、加强对学生人身安全的保护措施,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宿舍、食堂等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建立健全安全措施,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学校方面应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的学生。

  2、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学校方面应承担相应责任。

  3、家长应向学校提供最准确、便捷的联系方式(注册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建立畅通的家校交流渠道。

  4、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戒、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未成年人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职责的。以上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5、对于学生假期在家时间,因家长疏于管理出现的任何问题,学校不负责任。

  6、严禁使用和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另外,家长和班主任老师应做好沟通,确保孩子按时回家和返校,及时反馈,双方做好交接。对于在回家及归校途中学生发生的问题,由家长负责。

  7、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要及时向老师请假;学生无故擅自缺课,老师会及时告知家长。在学校不知情的情况下,学生无故缺课,而由此出现的相关问题,请家长自行负责。

  8、学生放学以后以及节假日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9、已投保的学生在校活动中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投报公司申请索赔。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责任。

  10、在校内吃饭的学生,中午一律不准出本校门,不请假擅自外出者,学校除教育外必要时给予警告处分。由此造成的意外伤害一律自负。 早上上学,中午上学不按学校要求自己提前到校学生由此造成的意外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本安全协议由班主任和学生家长每学年签定一次。请家长及时配合学校工作,和学校共同把有关学生的各项工作做好,让孩子们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校长(班主任)签名: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11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关于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为提高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防患于未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切实有效地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会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交通安全,经学校与学生家长的共同协商,特立学生接送安全协议如下:

  1、小学生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为了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要求家长对学生上下学进行按时接送,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2、严禁家长无证驾驶或驾驶不安全车辆接送学生。

  3、接送孩子的家长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得将自己的孩子委托与他人接送。确有特殊原因的`要提前告知班主任。

  4、家长要切实关心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途中不乱穿马路,不骑车,不在公路和河边玩耍,放学要及时回家。

  5、接送学生的车辆要停放在校门外,不得阻碍交通,不得私闯校园,不得高音鸣笛、不超载、不抢行。

  6、接送时间。上午7:30到校,11:40离校。下午2:40到校,5:40离校(5月1日—9月30日);下午1:50到校,4:50离校(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6、因不按上述要求所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7、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

  学校:(盖章)

  20xx.09.25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车辆与驾驶员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和培训合格的驾驶员

  二、学生上学时,乙方应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侯车,不得随意迟到小学生接送协议书合同范本。放学时提前在指定点接学生。要时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车纪律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车辆应负责被接送学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各项损失应由车辆运营方承担赔偿,甲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甲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1、甲方应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好学生乘车纪律。

  3、甲方应协助乙方抓好学生接送车辆的服务工作,对服务态度不好的司乘人员,甲方有权干涉其服务行为。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13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到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有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有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密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器、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严禁学生购买零食、冷饮及不卫生的食品,学生违反规定购买食用后造成意外事故的,有食物提供者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库等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理赔。

  15、学生在已经投保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或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甲方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14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体化网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同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学校不负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以及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六)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七)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八)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嬉戏玩耍发生的;

  (九)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3、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4、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负责任。

  5、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现任如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应由学生其监护人承担赔偿现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末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6、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时,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8、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因此发生损害事件,应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9、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

  10、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1、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沟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3、安全事故发生生,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可通过双方协商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它有关人员不得在学校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其它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否则学校可报告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依法要求赔偿。

  1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签约后双方应承担本协议的法律责任以及经济责任,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甲方(盖章)

  校长签字:_______

  班主任签字:_______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15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 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 —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三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时间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责任,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生共同负责,学生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方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河沟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校负责。

  14、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5、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时起 到 年 月 日 时止。

  甲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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