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4-02-11 07:18:5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必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学生安全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必备】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

  为了保证我校学生在上、放学路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与家长协商实行学生家长接送制度。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家长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接送学生,确保学生按时到校,准时上课。

  二、家长必须将学生送到学校门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须等到校门打开,学生进入校园后方可离去。

  三、家长在接学生时应当在校门口等待,不准进入校园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后,由班主任做出安排。

  五、班主任对来校接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不准让陌生人接走学生。

  六、放学如果家长未按时接,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学校将视为同意学生自行回家,在回家途中出现意外事故有家长负责。

  七、接送学生必须实行一对一的接送制度,即家长只能接送自己的孩子上下学。家长不得长期或零时租用不合格的车辆接送学生和幼儿,不得联合使用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等接送学生,如果不听学校劝告造成事故,学校概不负责,由家长自己负责。

  八、学校严禁学生购买零食、冷饮及不卫生的`食品,学生违反规定购买食用后造成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校(盖章):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

  班主任(签章):______

  (备注:同意接送的家长在上表左栏中签字,由学生自行上下学的在上表右栏中签字。)

  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2

各位家长:

  为了使你的子女人身财产安全得到保护且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学业有成,明确家庭和学校双方在教育和保护青少年使其健康成长方面各自的责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生的监护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提出如下协议。

  一、学生出现如下情况,家长有领学生回到家中进行教育的`义务。

  1.在宿舍内抽烟(出现2次)、喝酒、打架斗殴,带管制刀具、铁棒、锐器入校和勾结社会闲散人员入校闹事者。

  2、在宿舍楼内或楼后大小便和经常从窗户向外乱泼水、乱扔垃圾,经常不打扫教室、宿舍、环境卫生和个人床铺卫生差者。

  3、经常在校园内扔废弃物、踩草坪、攀折花草树木情节严重者。

  4、经常不请假上街、私自外出到渔场、庄稼地等非教学运动区者。

  5、进网吧、游戏厅,淫秽录像,接触赌博、毒品、邪教者。

  6、在课堂上故意顶撞教师,无理取闹者和经常顶撞自治小组成员及班干部者。

  7、寄宿生夜不归宿者。

  二、学生出现以下情况学校不承担责任。

  1、在休假日、上课时间及中午、课外活动、晚读、晚饭时间私自外出打架斗殴、喝酒、惹事生非和游泳造成事故者。

  2、在离校和返校途是出现事故者。

  3、在请家长过程中离校或逃学者。

  4、离校后不按时回家者。

  5、威远镇地区学生在休假日不回家而造成事故者。

  6、除学校安排的体育活动外,其他时间私自活动而损伤者。

  三、以下情况存在学校有权让学生暂时离校、休学或责令转学。

  1、患传染性疾病、心脏病和其他随时危及学生生命疾病者。

  2、逃学严重给学校管理增加难度者。

  3、学校按学籍管理制度处理者。

  4、违反以上协议而家长不配合教育者。

  四、学生家长同意以上协议,学生方可报到、注册、在校就读。

  五、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德育处:______

  班主任:______

  家长:______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3

  为了贯彻落实省、州、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依法保障学生校内外人身安全,明确学校与家长职责与义务,结合国家教育部《学生伤害事处理办法》、我省《中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及相关学生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学生安全协议书

  1、学校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学校应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及时处理,排除一切不安全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并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又不属学生故意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家长)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3、学校应经常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投毒事故的发生,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加强对食堂管理与监控,要求食堂要做到合理膳食、营养配餐,保证学生用餐安全。学校应向学生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饮用水。

  4、在校期间学生的安全卫生由学校和相关教师共同负责教育管理。

  5、加强对学生人身安全的保护措施,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宿舍、食堂等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建立健全安全措施,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的学生。

  6、学校要加强对宿管工作人员的领导,要求宿管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若因失职发生问题,学校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7、学校应定期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毒、防盗、防煤气中毒、防鞭炮炸伤、防中暑、防触电、防滑冰溺水、防锐利器具扎伤、割伤、防坏人伤害以及饮食卫生等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其它意外情况如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学校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如学校已采取措施但仍发生不良后果,学校和班主任概不承担责任。

  8、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住宿学生应注意防盗安全,自觉养成及时锁门、关窗的习惯,不得将寝室钥匙交予他人,严禁私自调换门锁等行为。住宿期间严禁携带火种进校,宿舍内不能使用蜡烛和明火,不允许自己安装电源插座、灯头等电器设备;宿舍区内严禁使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杯等高功率电器。若因私自使用高功率电器造成损失的,后果由使用者承担。

  9、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严禁学生在上下楼梯时故意推搡、拥挤或嘻戏打闹;否则,发生损害事件,交司法机关处理或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应对学生进行校内、校外活动安全知识教育、防震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知识教育、校舍安全常识教育。要求学生离入校或日常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靠右行走,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做游戏;不坐三无车辆(无牌、无驾驶证、无行驶证),不坐三轮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农用车辆、各种载货汽车等,不坐超载超员车辆,不骑自行车。乘车要排队上下车,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内讲礼让,不喧哗。乘坐摩托车只准搭乘一人,驾乘人员必须戴安全头盔。严禁家长酒后驾驶各种车辆接送孩子及疲劳驾驶。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和离校。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1、学校应及时掌握、了解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情况,及时向治安部门汇报、反映。

  12、学校严禁学生购买零食、冷饮及不卫生的食品,学生违反规定购买食用后造成意外事故的,由食物提供者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住校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走读生在家食宿),严禁在校外食宿,严禁食用个体商贩、摊点的食品,严禁食用三无、劣质、霉变小食品,因此而造成意外事件发生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为学生提供食宿应保证安全,如因此而造成意外事件发生的、由食品、食宿提供方负全部责任。

  13、作为学生监护人,家长应时刻关注学生的自身安全,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定的同时,应对学生的饮食、起居、疾病和离校后、节假日的各类活动进行监护、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承担起学生离校之后的安全责任。

  14、家长应协助学校做好各类安全教育工作,监督做好学生的校外和社会安全行为。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应尽量自觉做到结队而行。无特殊原因放学后应及时离校回家,不在途中玩耍,不擅自走亲访友。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能提前到校,放学后不得自行滞留学校。若遇暴风雨、冰雹、下大雪等恶劣天气或需涉水过河、经过滑坡地段等可以预见到途中发生险情,不准学生冒险抢救,但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呼救,防止险情进一步扩大、加重。

  15、学校、家长应教育学生远离歌舞厅、游戏厅、网吧,远离和营业性娱乐场所,杜绝学生参与打架斗殴。在校外期间进网吧、进电子游戏厅等而发生的伤残事故,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16、学校应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一切进行监护管理和指导。学生上学、放学路途期间、请假、旷课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其监护人(家长)负责。

  17、家长、学校应齐心协力,使安全工作警钟长鸣,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安全保障。

  18、家长必须经常提醒学生注意人身安全及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不要与陌生人接触,不接受陌生人的物品,不与形迹可疑人同行,不听信陌生人花言巧语的诱骗。

  19、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家长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家长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要认识统一,目标一致,功能互补。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工作,进一步创造和谐友好的家校合作氛围,营造优质的教育环境。

  20、学生在住宿区域内不得高声喧哗、相互打闹,影响他人休息。

  2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就寝。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学校批准方可离校,班主任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家长。如学生擅自离校,班主任必须立即通知家长,在学生擅自离校或请假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学校和班主任概不负责。

  22、爱护公共设施,对宿舍设备人为损坏,谁损坏谁负责,并进行经济赔偿。

  2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宿舍内外清洁卫生,每个住校生必须当好值日生,保证宿舍内外整齐、清洁。不得从宿舍内向外乱倒污水、乱扔废纸、果皮。不得在墙壁上乱贴、乱画、乱钉。

  24、学生宿舍不具备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的条件,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发生丢失。若发生丢失学校班主任概不负责。

  25、学生家长在接到学校管理人员关于学生违法或违纪行为的通知后,应当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并承担因学生过错给学校或他人造成的损失。学生家长有义务配合学校对学生实施各项管理,对学生体质、生理、心理、精神等特异情况要如实向学校管理老师报告,并协助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进行人身安全保障,如因隐瞒导致不良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26、家长应主动每周至少一次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学校搞好管理。因子女过错致他人伤亡的,家长应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医疗、营养、误工等费用。在自愿原则下,家长应为子女购买学生安全保险。

  27、节假日学校不举行补课等活动,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监管,确保不出安全事故。禁止学生观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和录像。

  28、学生就餐时要排队购餐,不大喊大叫,不浪费粮食,珍惜别人劳动成果,爱惜餐具。

  29、学生在校应说普通话,讲文明语、不粗俗下流,谈吐斯文,礼貌大方,关心他人,尊敬师长。?

  30、学生在校期间要仪容仪表规范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不带首饰,不染发,不纹身。?

  31、学生应讲求诚信,以正确的心态对待考试,杜绝考试舞弊行为。

  32、学生在校期间应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准学生抽烟、酗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抽烟、酗酒,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学生在校外期间因抽烟、酗酒或其他原因而发生伤残事故,学校和班主任概不承担责任。

  33、学校规定学生不准站在窗台上从事擦窗户之类的带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准学生爬墙、爬树、爬窗户、不准攀登高层建筑物,住宿生晚上就寝后不准私自外出。学生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伤害学校和班主任不负责任。

  34、学校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家长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学校,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若家长未告知或家长告知病情后,学校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和班主任不予承担责任。

  35、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及自杀、自残、跳楼等事件,学校概不承担责任。在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如学校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发生不良后果,学校概不承担责任。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误伤、跳楼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

  36、严禁学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库、水坝、河流等地游泳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37、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4

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

  11月16日9时15分,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发生一起货车与学生接送面包车相撞事故,致5人当场死亡,14人在送往医院抢救中死亡,另危重3人,重伤10人,轻伤32人。截止17日13时30分许,因伤势严重救治无效死亡人数累计达到20人。这起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极为惨痛,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各位家长务必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现结合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福州市教育局及晋安区教育局有关学校交通安全专项部署工作会议精神,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签订以下协议:

  1、坚决不乘坐无资质的交通工具。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非法运营车辆或者一些“黑车”上下学,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2、不骑自行车、电动车往返学校。对孩子进行安全乘车教育引导和交通引导工作.对住家离学校较远的孩子,应遵守市政府“限电限摩”和中小学生不骑电动车和12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的规定。

  3、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与孩子共同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做到监护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能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秩序,“遵守交通信号”、“各行其道”、“骑车不载人”。孩子外出应有家长(监护人)陪同,遵守交通规则,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道路,必须从斑马线通过,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或“红灯停,绿灯行”,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等,交叉路口、转弯路口、陡坡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主动安全避让。

  4、保证往返学校水上交通安全。对需要乘船往返学校的学生,要有家长(监护人)护送乘船,同时必须与船方签定安全责任书,配合学校提高孩子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逃生知识。

  学生签名:_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

  福州市晋安区第一中心小学

  20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