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合同

时间:2025-06-06 11:46:08 小英 出国留学 我要投稿

出国留学合同(通用17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出国留学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出国留学合同(通用17篇)

  出国留学合同 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咨询服务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人与咨询服务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咨询服务人接受申请人的要求提供自费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申请人申请赴_________(国家),就读___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学历或非学历教育),留学层次_________(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等)。

  注:申请学校名称及数量以补充合同方式约定

  第二条咨询服务人向申请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学校的咨询、协助办理入学申请手续等相关服务。

  第三条申请人向咨询服务人缴付出国留学相关服务费,在本合同及补充合同中申请人所缴费用均为留学服务费的构成。

  1.申请人选择以下方式支付留学服务费用:

  方式1:签约时一次性支付留学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方式2:签约时先行支付留学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签订学校确认补充合同时,支付相应服务费。

  2.申请人同时申请多个国家的,按缴费标准最高的国家收费,不按国家累加收费。

  3.申请人同时申请博士学位与硕士学位的,按申请博士学位的标准缴费。

  4.申请人申请硕士学位及以下学历层次的,按申请的学校综合排名加收相应申请服务费。

  5.咨询服务人帮助申请人获得所申请学校提供的奖学金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奖学金确认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咨询服务人缴付第一学年奖学金的15%。

  6.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院校申请数超过咨询服务人合同内规定学校数量及标准的,按增加学校的层次和数量加收相应申请服务费。

  二、咨询服务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咨询服务人承诺向申请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介绍留学层次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咨询服务人应当告知申请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咨询服务人指导和协助申请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咨询服务人协助申请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咨询服务人指导或协助申请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咨询服务人对申请人要求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___年____月前取得申请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未能拿到录取通知书,按以下方式处理:

  方式1:申请人可自动免费获得下一期的申请服务。

  方式2:咨询服务人按以下情况退费:

  (1)申请人申请的学历层次为硕士及硕士以下的,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退回申请服务费的90%。

  (2)申请人申请的学历层次为博士学位的,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退回申请服务费的50%。

  (3)申请人同时申请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如未能取得博士学位的录取通知书,但取得硕士学位的录取通知书的,咨询服务人在扣除相应的硕士申请服务费后,应当向申请人退回其余申请服务费的70%;如均未能取得录取通知书,则按上述第(2)款办理。

  5.申请人的'最终院校录取结果与申请人缴费标准不匹配,咨询服务人应当根据下述约定退还相应的申请服务费:

  (1)申请人同时申请多个国家,咨询服务人在扣除录取结果最高的服务费后,退还其余申请服务费。

  (2)申请人按申请学校排名增加申请服务费,咨询服务人在扣除录取结果最高院校的服务费后,退还其余申请服务费。

  6.咨询服务人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报告办理申请入学的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咨询服务人指导申请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申请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咨询服务人指导申请人向申请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咨询服务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进行面试辅导培训。

  第七条其他

  1.如咨询服务人协助申请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相关服务费中标明。

  2.咨询服务人收取申请人的相关服务费,应当为申请人开具有效发票。

  3.咨询服务人收取的相关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申请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咨询服务人代申请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咨询服务人应向申请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咨询服务人对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申请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申请人义务

  第八条申请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申请人向咨询服务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申请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咨询服务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材料交与咨询服务人,或按咨询服务人员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申请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申请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申请人进行面试,申请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服务人和申请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咨询服务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咨询服务人应向申请人退还相关服务费。

  第十五条咨询服务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申请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相关服务费外,还应按相关服务费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申请人。

  第十六条咨询服务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申请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咨询服务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申请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咨询服务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咨询服务人不退还申请人缴付的相关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申请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咨询服务人不退还申请人缴付的相关服务费。

  第十九条申请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申请人签约后,咨询服务人已按留学要求进行咨询、协办项目进行部分咨询服务,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依服务进展,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1)咨询服务人已开展申请人评估指导、留学全程策划、背景提升指导、语言考试指导服务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1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2)咨询服务人除已开展上述第(1)项服务外,已进行申请人个人简历指导、修改、写作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2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3)咨询服务人除已开展上述第(1)、(2)项服务外,已指导、协助申请人进行套磁服务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3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4)咨询服务人除已开展上述第(1)、(2)、(3)项服务外,已指导、协助申请人进行推荐信以及个人陈述写作、修改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8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2.咨询服务人已向申请人意向学校送交了申请人入学申请材料,申请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90%,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3.申请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无论是否开展签证工作,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咨询服务人不退还咨询服务费。

  4.申请人因自身原因致使无法达到申请条件放弃申请或无法继续申请的,依上述第十九条的第1,2项办理。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___第二十五条如申请人未要求咨询服务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由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咨询服务人、咨询服务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与咨询服务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咨询服务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 2

  受校长甲方委托与出国人员乙方就出国留学、任教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国家公派、单位公派、校际交流访问学者、任教身份,选派乙方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赴国进修、留学、讲学任教,期限年月到年月,共计个月。

  第二条乙方无论何种理由终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身份,均应提前三个月向所在单位上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身份或擅自延长期限。

  第三条乙方留学、任教期满回国后,应在30天内向甲方报到,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留学工作总结、学术报告。

  第四条按照《关于公派出国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乙方回国应及时进行财务结算:

  得到国外资助进行合作或访问研究的人员,中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12000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20%上交学校;出国讲学、任教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者年薪超过12000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年薪超过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30%上交学校;校际交流人员不需结算。

  第五条乙方出国前,须与甲方房管部门签定《出国人员住房协议书》。

  第六条乙方逾期超过6个月,甲方按自动离职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办理离校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校际交流人员需按对方资助总额赔偿学校,并清还在外期间学校所发工资及奖酬金、国际旅费、置装费、档案保管费每月20元等。

  第七条乙方在第一条规定期间内,其国内基本工资照发,逾期一个月者,工资暂停。读学位人员自出国下月起工资停发工资总额包干单位工资发与不发,由所在单位决定,回国时与所在单位协商。第八条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职务为乙方国内保证人保证人必须是校内职工,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协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结清经费等未了事宜。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

  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证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公章 乙方保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国留学合同 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事项:科技创新资质—咨询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总则

  甲乙双方在咨询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全方位咨询服务,按业务管理部门要求指导甲方收集、归整有关材料,协助甲方达成咨询目标。

  二、服务范围规定

  本合同适用于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咨询服务工作:

  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3.___________

  三、双方责任和协作事项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申请科技创新资质-认定所需的单位信息、资质荣誉证书、财务资料、科研人员资料、知识产权证明、科研项目资料、研发体系管理文件、科技成果转化资料等认定所需的附件、资料。

  2.负责承担办理各项认定所需附件资料(如查新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证书等)的相关费用。

  3.所申请的科技创新资质获得通过后,按相应的管理要求开展后续的工作,按时提交年审资料,维护资质的有效性。

  4.根据本合同约定及业务办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其他各类资料、文件、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指定专门的'业务对接人员,以便乙方联系沟通。如本合同相关的甲方内部信息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确保业务事项的正常开展。

  6.配合乙方业务工作,在必要的文书、文件上签名或盖章。

  7.可在不影响乙方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随时了解本合同范围内业务事项进展情况,向乙方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设性意见及要求。

  8.按本合同约定条款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9.对业务合作过程获悉的乙方技术资料模板、商业信息及其他原创性劳动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向甲方讲解科技创新资质-的流程、资料提高要点及注意事项。

  2.根据甲方提供的各项项目基础信息,编写整套认定所需的资料,并按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认定申请。

  3.资质认定成功后,指导甲方按要求开展研发工作及提交年审资料,协助维护证书的有效性。如首次申请认定未通过,乙方继续提供下次申报服务直至通过为止。

  4.满足甲方对合同约定业务事项的知情权,及时将其进展情况,业务信息准确反馈给甲方,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5.如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对本合同范围内的业务事项行使监督管理权,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共同应对,协助甲方合理应答业务主管部门所提出的各项监管要求。

  6.如本合同范围内业务事项产生各类归属于甲方的回执、文书、证书等资料,乙方有义务及时将其转达甲方,保障甲方合法权益。

  7.如本合同范围内业务事项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乙方代表甲方与其协商过程中,不得做出超出本合同范围或有损甲方利益的承诺。

  8.如有需要,乙方负责合同范围内业务事项所需文件材料的编制与整理、打印装订、报送、修改完善等工作(打印装订费用200元以内乙方负责承担)。

  9.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印章原件、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内部敏感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四、咨询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一)费用明细如下:

  略。

  1科技创新资质

  应付合计: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

  (二)费用支付要约:

  1.咨询服务费总额:科技创新资质咨询服务费总计: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2.支付时间:___________

  科技创新资质:甲方在合同生效后3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待甲方通过官网公示后3日内,甲方结清余款共计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3.上述价格含税金,乙方按实际收到咨询服务费的金额为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支付方式为:现金或直接汇入乙方对公账户

  开户名称: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五、终止条款

  (一)协商终止

  协议生效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提前15天通知另一方,提出终止一方应对已完成工作或因此导致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不可抗力因素终止

  若因恶劣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使合同中约定事项无法进行或完成时,本合同可自行解除,任何一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形势变更因素终止

  国家及地方政策、行政规定、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变更,导致本合同继续履行有违公平交易原则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四)未履约导致终止

  合同签订任意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权责,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保留对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企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企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 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协议如下:

  1、乙方自费前往_________国留学,期限_________年,从乙方获准出境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如若届时乙方逾期不归,乙方甘愿将向甲方购买的校内_________路_________栋_________房由甲方按原价返购。

  2、为了本协议书的执行,乙方须在签定本协议书的同时,与甲方签定上述住房的`《房屋返售申请书》和《房屋返售授权委托书》,并办理公证;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授权、委托本校职工_________作为乙方担保人,乙方担保人应配合甲方实施本协议书的执行。该《房屋返售申请书》和《房屋返售授权委托书》在乙方按期返校时自动失效。

  3、如若乙方逾期不归,甲方将根据双方签定的本协议书及《房屋返售申请书》和《住房返售授权委托书》将上述住房按原价办理返购手续。

  4、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办理公证后,甲、乙方及乙方担保人各存_________份,公证单位存________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 5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留学人员)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邮编:

  现学习单位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丙方: (乙方国内第一经济保证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邮编:

  联系电话:( ) ;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乙方国内第二经济保证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邮编:

  联系电话:( ) ;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资助和支持下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为实施国家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满足国家人才培养计划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派遣乙方,按甲方录取的留学身份赴 (国家)留学,留学期限为 个月(以甲方录取通知的留学期限为准)。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申请甲方资助时选定的留学专业和制定的留学计划。

  第三条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对乙方留学资格最终审定,对乙方出国留学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出国留学的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资助的形式有:

  (1)由甲方直接提供国家规定的有关经费资助;

  (2)安排乙方获得接受国政府或有关机构提供的奖学金资助费。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如下具体经费资助:

  (1)出国和按本协议规定完成留学计划按期回国的国际机票(或火车票);

  (2)确定的留学期限内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按国家规定提供);

  (3)其它有关费用。

  5.上述第三条第4款所述有关资助内容、资助标准及数额,均按照教育部和甲方的规定执行。由甲方直接提供资助的奖学金生活费由甲方委托中国驻外使(领)馆定期拨付。由甲方安排乙方获得的奖学金资助费,资助期限以奖学金或资助项目的实际期限为准;甲方将敦促经费提供方按规定期限和按教育部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提供。

  6.委托中国驻乙方留学所在国使(领)馆管理乙方在国外期间的有关留学事务,依法维护其正当权益。

  7.加强与乙方国内推选单位的联系,采取多种适当形式将留学人员的留学情况通知国内推选单位。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留学计划,并保证在第一条确定的留学期限内学成回国服务至少两年。在规定的回国服务期内,不得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如因公出国,需经国内推选单位同意并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将按违约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确定的留学期限、留学国家、留学身份和留学计划,不得擅自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身份。

  3.保证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有关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报到。未能于十日内及时报到者,应阐明理由;超过一个月未报到者,甲方授权使(领)馆不发资助经费,取消其公派留学资格,本人或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甲方发给乙方的奖学金生活费中已包含国外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出国后应按照留学所在国要求及时购买医疗保险。因未购买医疗保险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理。

  5.留学期间与使(领)馆及国内推选单位保持经常联系,定期向使(领)馆、国内推选单位汇报学习进展情况,填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

  6.留学期间要树立回国服务、为国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自觉维护祖国荣誉,服从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遵守我国和留学所在国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7.留学期间的国家公派留学身份不因经费资助标准或来源变化而改变,应始终遵守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如获其他奖学金而放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应经甲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且始终应遵守国家公派留学有关规定,履行按期回国服务等相关义务。

  8.留学结束时应及时作出书面学术成果报告和留学总结;留学期满回国后及时向国内推选单位报到,汇报留学情况。

  9.乙方出国前系非在职人员者,学成回国后按照国家有关就业政策和规定以及与国内有关单位的定(意)向协议就业。

  第五条乙方为保证履行其承诺和义务,同意出国前按甲方的规定交存出国留学保证金。

  乙方按期学成回国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时,应向甲方提交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单位的证明,回国入境日期证明(护照第1页和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保证金收款证明》及留学总结和学术成果报告,经甲方确认后,将乙方出国前交存的出国留学保证金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退还本人。

  第六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教育部和甲方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对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身份、擅自提前回国、擅自变更留学国家和留学身份、改变国籍、从事与留学计划无关的活动严重影响学习、表现极为恶劣、未按规定留学期限回国逾期三个月以上、未完成回国工作两年服务期等违反甲方规定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处理:

  (1)对由甲方直接提供资助的留学人员,甲方经核实后有权停发其资助费用,按甲方的规定处理,并要求其偿还按本协议第三条第4款确定的全部资助费用和向甲方支付全部资助费用的30%的违约金。

  (2)对由甲方安排获得接受国政府或有关机构提供奖学金或资助费的留学人员,甲方经核实后有权通知接受国政府或有关机构停发奖学金或资助费,按甲方的规定处理,并要求其向甲方偿还已领取的按本协议第三条第4款确定的全部费用和向甲方支付已领取全部费用的30%的违约金。

  2.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三个月(含)以内回国的情况的处理:

  (1)对因航班延误和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回国,逾期未超过一个月者,甲方不追究其违约责任。

  (2)如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一个月以上(不含)、三个月以内回国,应向甲方支付按本协议第三条第4款确定的全部资助费用的20%的违约金。但根据乙方的申请,经我驻外使(领)馆批准,仍由甲方提供回国国际旅费。

  3.本条第1、2款中的违约赔偿款项,乙方如不按期偿付,或偿付金额不足,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所交存的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为保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确定丙方为乙方的保证人。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协议并按期回国服务。

  第八条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丙方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赔偿责任。丙方同意在乙方违约而又未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第六条规定的经济责任的情况下,作为保证人愿承担赔偿责任。为此,丙方第一保证人愿以 第二保证人愿以 (本人固定工资收入或银行存款)作为担保。丙方第一保证人和第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期间同本协议有效期间。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留学期满前,如丙方因故需要变更,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应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赔偿费、违约金,用人民币或自由外汇支付;非货币性财产,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现行重置市价折算成人民币;自由外汇与人民币汇率按违约确定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十一条在乙方不履行回国服务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三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四条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证人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乙方国内推选单位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第一保证人(签字)

  丙方第二保证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地点:

  注:办理本《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时,请各公证处认真审验本协议的第一条、第八条及其它各有关内容。

  出国留学合同 6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机构,其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人)。现甲方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人)作为其代理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根据公司未来人才培养计划和业务拓展战略,决定派遣乙方去海外深造。乙方欣然接受甲方的派遣,并将全力以赴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第二条受甲方委托,乙方将以学生的身份前往目的地国家进行留学,留学期限为一年零六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单位、职称)对乙方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

  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

  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_______(照发或不发);

  回国休假待遇____________(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_________________

  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法):根据相关规定,在乙方回国后,其需要将在国外留学期间获得的外国资助款项进行结算。具体操作为乙方在回国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高校或教育机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外国资助证明、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有关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总报告等。高校或教育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外国资助款项结算给乙方。同时,乙方需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收据、发票等,以便核实和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结算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归还可能存在的欠费,并与所在高校或教育机构签署相关的结算文件。以上办法仅供参考,具体事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第七条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的约定,积极完成在国外的学业,并按时回国提供服务。在留学期间,乙方将每个季度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在乙方返国后,应根据甲方的决定,在甲方工作不少于_______年。对工作年限的任何缩短都需要经过甲方的批准。

  第十三条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经甲方同意,由以下人员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张三(男,1985年6月出生,某公司职员)。保证人需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并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必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且保证人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适应其经济收入能力范围内的经济责任。

  当甲方和保证人出现因保证事项而产生纠纷时,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决定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裁决。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公证之日起生效,各方签字后应保证遵守并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届满时终止。

  必要时,在经过甲方、乙方和保证人三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各方有权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方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 7

  受校长(甲方)委托与出国人员(乙方)就出国留学、任教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国家公派、单位公派、校际交流访问学者、任教身份,选派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赴_____(国)进修、留学、讲学(任教),期限_____年_____月到_____年_____月,共计_____个月。

  第二条乙方无论何种理由终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身份,均应提前三个月向所在单位上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身份或擅自延长期限。

  第三条乙方留学、任教期满回国后,应在30天内向甲方报到,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留学工作总结、学术报告。

  第四条按照《关于公派出国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乙方回国应及时进行财务结算:

  1、得到国外资助进行合作或访问研究的人员,中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10000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20%上交学校;出国讲学、任教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者年薪超过10000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年薪超过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30%上交学校;校际交流人员不需结算。

  第五条乙方出国前,须与甲方房管部门签定《出国人员住房协议书》。

  第六条乙方逾期超过6个月,甲方按自动离职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办理离校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校际交流人员需按对方资助总额赔偿学校,并清还在外期间学校所发工资及奖酬金、国际旅费、置装费、档案保管费(每月20元)等。

  第七条乙方在第一条规定期间内,其国内基本工资照发,逾期一个月者,工资暂停。读学位人员自出国下月起工资停发(工资总额包干单位工资发与不发,由所在单位决定,回国时与所在单位协商)。

  第八条经甲方同意,由(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职务________)为乙方国内保证人(保证人必须是校内职工),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协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结清经费等未了事宜。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

  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证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公章

  乙方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 8

  甲方:__大学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乙方:___(留学人员)

  性别:_;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就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愿就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为满足国家人才培养计划和市场的需要,根据我校与____所签订的____协议及相关条款,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选派乙方赴_______,期限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留学专业和留学计划。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义务:

  1、直接向乙方提供联系出国留学的帮助;

  2、对乙方的出国留学给予必要的指导,提供有关出国留学的咨询和服务。

  3、为乙方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4、保持与乙方及乙方留学的学校取得联系,了解乙方学习、生活及其它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将乙方的留学情况通知其原所在系部和学校有关部门。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留学专业和计划,保证在第一条所确定的留学期限内完成学业回国服务。

  2、保证遵守甲方提出的有关留学的各项规定。

  3、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报到,并于一个月内将有关留学证明文件,告知上述使(领)馆。

  4、在留学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国外留学期间保持与学校的联系。

  6、督促留学学校每学期末向甲方提供学习成绩单。

  7、留学期满回学校后15日内到原所在系部、国际交流处和教务处报到,提交留学单位出具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和相关证件,提交书面留学总结和回国入境日期证明(护照第1页和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

  8、支付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外语考试、体检、护照、签证、公证、交通、通讯、指导、接待、翻译、复印、打印、录音磁带及场地租用等)。

  第五条如因乙方原因要求中途终止办理出国手续,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并支付办理出国手续所需的部分或全部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终止办理出国手续,甲方应承担相关的责任,并退还乙方已交的部分或全部办理出国手续费。

  第七条乙方完成所学专业后按期回校后,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发给其学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内擅自变更留学国家和留学学校,甲方将不予承认其所修学分,不发给其学位证书,并视其为自动退学。

  2、如因乙方原因,留学期间终止国外学业要求提前回国,甲方只认可所学专业合格的学分,不认可语言和不合格专业课程的学分。未尽事宜甲方主管部门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如乙方留学期限已满,但未按规定完成应学专业课程回校后,学校只认可所修专业课程合格的学分,不合格或未修专业课程由乙方补修或由甲方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规定完成应学专业课程的学分,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回校办理毕业手续,甲方将在接到乙方延长办理毕业手续的申请后,按规定延长乙方回校时间,最长不超过壹年。从留学学校放假之日起计算。

  5、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专业课程的学习,经留学学校批准可延长留学期限。甲方在接到乙方延长留学期限的申请和留学学校的通知书后,将按学校有关规定适当延长乙方毕业时间,最长在留学期限外不超过壹年。从留学学校放假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留学期间,如果由于乙方违约、忽视管理或违反法令、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原因造成南布列塔尼大学人员一定程度上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将赔偿南布列塔尼大学的损失、花费、损害及因伤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索赔、诉讼费等。

  第十条、乙双方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二条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教务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出国留学合同 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留学人员)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乙方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出国留学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培养人才工作的需要,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志愿出国,努力学习,按期回校工作。

  第二条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以_______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国(地区)留学。

  第三条甲方同意乙方的留学专业:________和留学计划。

  第四条甲方承担的义务

  1.对乙方的出国留学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3.乙方在规定留学期间内享受国家基本工资,待其按期回国后予以补发;其它津贴和补贴停发;

  4.指定乙方所在单位领导或专家教授与乙方保持联系;

  5.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6.乙方为单位公派出国(赴港澳)留学人员;出国置装费及支付办法;出国国际旅费及支付办法;国外学习生活费、医疗保险费及支付办法;

  7.负责乙方按期回国后的工作安排,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五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1.抵达留学所在国家后_______个月内向中国驻使(领)馆报到,并于_______个月内向国内所在单位汇报留学情况;此后每_______个月向国内单位汇报一次思想和学习情况;

  2.在留学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保证不从事有损于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

  3.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留学身份,转赴第三国;

  4.乙方无论何种原因,需延长在国外留学期限,应提前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5.留学期满按时回国,及时向甲方主管部门报到,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成果报告;

  6.乙方留学回国后,必须为学校服务_______年。服务时间未满_______年的,剩余年限按_______元/年交纳服务违约赔偿金。

  第六条乙方为保证履行其承诺的义务,同意出国前向甲方指定的财务部门交存保证金_______元人民币。

  乙方按期回国,出国前所交存的保证金由甲方通知指定的财务部门全额返还乙方本人。

  第七条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述,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丙方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丙方需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第九条甲方在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条甲、乙、丙三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二条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一份,乙方所在单位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公章:_________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 10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乙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乙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提供有关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教育概况、院校、院系、专业的信息,供乙方参考。提供相应的咨询建议,最终由乙方决定留学方案。

  2、乙方根据自身条件,决定申请赴____________(国家)________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院校外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_______专业或专业方向。

  3、甲方向乙方介绍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及入学申请程序,指导乙方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4、甲方告知乙方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院校指定的银行帐号,指导乙方办理报名费和学费、杂费等有关费用的缴付手续。

  5、甲方代为乙方办理人学申请手续。

  6、甲方指导乙方办理公证和办理护照(不包括异地户籍)。

  7、甲方告知乙方办理人学申请的结果。

  8、甲方向乙方介绍留学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和签证政策,指导乙方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乙方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9、甲方在乙方获取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时,指导乙方进行出国留学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甲方责任

  1、向乙方告知甲方的从业资格情况。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自费出国留学服务。

  3、如实介绍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情况,并承诺不作虚假陈述。

  4、对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个人隐私,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了乙方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5、拟定乙方委托的`留学申请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取得申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内容与乙方申请的院系或专业或专业方向有异),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已缴付的服务费用。甲方发生的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提请乙方重新确认是否继续申请,如继续申请,须重新签订《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合同》。

  6、收到乙方符合签证要求的全部签证申请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相关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的使(领)馆关于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有特别要求,按特别要求办理。

  7、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所应提供的服务内容。

  8、对乙方缴付的服务费用,根据本合同《特别告知》第五条第4项规定,开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9、在符合申请留学院校退费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协助乙方向申请留学院校办理退费手续。

  三、乙方责任

  1、确认本合同委托事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付服务费。

  2、配合甲方工作,切实遵从甲方的工作进程安排。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天内把入学申请所需材料交给甲方,并遵守本合同《特别告知》中第五条第3项规定。如乙方不能如期提供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人学要求发生变化,乙方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4、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乙方应在甲方的指导下,自行将申请留学院校报名费、学费、杂费等费用按时足额汇往院校指定的银行帐号。

  5、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要求乙方进行面试,乙方应按使(领)馆要求,按时到使(领)馆面试。

  6、乙方如未能获得留学前往国家或地区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或者已获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而放弃前往该国已申请留学院校学习,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向该院校提出退费申请,要求该院校按规定退还学费、杂费等费用。

  四、缴费规定

  1、乙方向甲方缴付出国留学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其中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是人学申请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是签证申请服务费)。

  2、乙方应按以下付款方式中第___种方式向甲方缴付上述款项:

  第一种: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缴付全部服务费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种: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缴付入学申请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获得申请留学院校录取通知书当天,向甲方缴付签证申请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3、服务费缴费方式为现金或银行汇款,如乙方采用银行汇款方式,甲方的开户银行及帐号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必须自行承担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院校报名费、护照工本费、公证费、翻译费、体检费、签证费、银行手续费及汇费、机票款、保险费、院校学费、杂费、接机费、住宿费等)。上述费用(除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机构缴付,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乙方的要求为准。

  五、退资规定

  1、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已缴付的服务费,本合同终止:

  (1)甲方未能为乙方申请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申请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责任,由于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责任,致使乙方的出国留学目的无法实现。

  2、如发生以下情形之,则乙方已缴付的服务费扣除人民币(大写)壹仟元,余额退还,本合同终止:

  (1)乙方被前往国使(领)馆拒签(本合同第五条第4项第(3)一(5)点所述的三种情况除外);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我国或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政策或签证政策的改变,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本合同签署后,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根据本合同实际履行的阶段,乙方已缴付的服务费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乙方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前,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人学申请服务费不予退还,签证申请中介服务费全额退还,本合同终止;

  (2)申请留学院校已向乙方签发了录取通知书(包括校方根据申请人的自身条件,签发有条件的录取通知书,甲、乙双方认可该人学申请成功),乙方尚未向甲方提供办理签证申请所需材料,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入学申请服务费不予退还,签证申请服务芽鄢?0%,余额退还,本合同终止;

  (3)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签证申请所需材料,尚未向使(领)馆递交乙方的签证申请材料,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人学申请服务费不予退还,签证申请服务费扣除80%,余额退还,本合同终止;

  (4)已向使(领)馆递交乙方的签证申请材料,在签证审理过程中,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全部服务费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4、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乙方已缴付的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笔款项;

  (2)乙方由于自身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乙方未按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签证要求办妥签证申请所需文件及手续,并书面(正本)要求坚持送签而被拒签;

  (4)乙方因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相关实情而被拒签;

  (5)乙方被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查实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记录而被拒签;

  (6)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发出乙方申请的签证(预签)或人境批准文件后,乙方拒绝领取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或拒绝人学或提出要求转学、不向留学院校缴付学费、杂费等费用的。

  5、甲方应按上述退费规定,在乙方办妥退费手续后将应退款退还乙方,乙方将相关收费凭证退还甲方,本合同终止。

  6、乙方申请留学院校的报名费和学费、杂费以及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除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的退费事宜,由申请留学院校和相关机构负责处理。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中全部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为达成本合同之目的而为乙方制作虚假文件材料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全额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以外,还应按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偿还乙方。

  3、本合同终止后,合同违约方仍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七、终止条款

  1、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发出乙方申请的签证或人境批准文件后,即视为甲方已为乙方完成提供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事宜,本合同即告终止。

  2、出现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本合同即告终止。

  八、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种: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1、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声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本合同上明确规定可以填写的内容之外,任何在本合同上的手写内容或修改均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十、特别条款

  1、甲、乙双方作如下特别约定:乙方对特别告知的内容。仔细阅读,并同意将特别告知的全部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条款,与甲方共同遵守履行。

  2、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其内容。

  十—、生效条款

  1、本合同自甲方代表签字、盖章(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及乙方(如乙方未满18周岁由乙方法定代理人签署)签署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次缴付的服务费之b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字):

  日期

  出国留学合同 1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赴英国自费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英国院校的综合情况,结合乙方条件帮助乙方选择在英国的学校和课程。

  2、甲方协助乙方完成留学材料的写作,按照乙方要求进行修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自费留学咨询服务,委托甲方办理赴英国留学相关材料书写的有关手续。

  2、乙方应根据英国院校及英国驻华使领馆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留学所需要的个人资料。

  资料包括:

  1.在校学生:提供本科在读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希望申请的专业名称,3年或4年的平均成绩,外语水平,参加或组织过任何大型活动,学校和个人参加的实习活动,受到何种评价等等,推荐信导师的职位,及简单介绍和联系方式。

  2.已经毕业工作:提供原毕业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希望申请的专业名称,大学平均成绩,外语水平,参加或组织过任何大型活动,学校和个人参加的实习活动,受到何种评价,在工作期间就职单位,担任职位,完成过任何项目,取得任何成绩等等,推荐信导师或雇主的职位,及简单介绍和联系方式。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可选择以下任一种服务费用:

  □a类:委托甲方完成全套材料的英文书写(一个ps,2个推荐信),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

  □b类:委托甲方完成ps和2封推荐信中的某一个或2个文件的书写,服务费依材料数量而定,人民币壹仟元一份(¥1000)。

  □ps□推荐信1□推荐信2

  2、付款方式:分两次付费。乙方签订本合同即付一次服务费(每一份材料的'一次服务费为400元),甲方在收到该款项及编写所需资料后,在7-10天内为乙方进行留学材料的书写,完成后,甲方将材料的50%交给乙方,如果乙方满意,乙方将二次服务费付与甲方,甲方将全部材料提交给乙方。

  四、退款及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收到材料的前50%后,对材料不满意,甲方负责修改,直至乙方满意。若乙方在收到材料的100%后,对材料不满意,甲方负责修改,直至乙方满意。

  2、若乙方在收到甲方材料前50%后不满意,并且甲方修改后仍不能另乙方满意,乙方可以申请终止合同,每份材料甲方收取200元工本费,其余收取的费用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

  若乙方在收取材料前50%后满意,或经甲方修改后满意,乙方付清每份材料的2次金额,每份600元,当乙方收到材料100%后视为为甲方已经履行合同,乙方不得终止合同。

  3、若乙方自签约之日起提出终止或退出材料书写,甲方所收服务费不退。

  五、附则:

  1、如因战争、外交关系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取得全部材料之日,或乙方依据相应款项,收到甲方应退款项之日终止。

  3、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给予乙方满意的解决。

  甲方签字:

  甲方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 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2、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身份赴____国留学,期限为____年____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3、甲方指导乙方制定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达到的留学目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专门人士对乙方给予必须的业务指导。

  5、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6、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为____(国家/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2)出国置装费及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

  (3)出国国际旅费及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国外学习生活的费用、医疗保险费及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

  (5)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的国内工资:________(照发/不发)。

  (6)回国后休假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其它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7)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

  7、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8、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合同的副本经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____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2、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3、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需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____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4、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____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需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5、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履行本合同,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

  1、本合同自公正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2、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持____份,乙方持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 13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姓名:________法定监护人:____

  性别: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

  地址:

  邮编: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协助办理澳大利亚留学签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向乙方客观介绍澳大利亚的教育制度、澳大利亚大学概况、专业情况和学习费用等,提供相应的咨询建议,最终由乙方决定留学方案;

  2、向乙方介绍申请澳洲留学院校的入学申请程序,受乙方的委托,指导乙方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帮助乙方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乙方的委托,甲方负责承办乙方的签证申请,指导乙方办理签证相关手续;

  4、负责协助乙方准备使馆签证材料,如需面试,并负责进行使馆面试培训;

  5、指导乙方办理护照、体检、出入境、购买赴澳机票等手续,并指导乙方向澳洲院校汇交学费和生活费等到相关费用;

  6、负责对乙方进行出国前的有关注意事项的培训和指导;

  7、协助乙方联系安排抵澳时的机场接机、住宿申请等事宜;

  8、乙方如未获得澳洲使馆签证,甲方负责向乙方退还应退款项(具体退款原则及规定见本合同“退款规定”部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 提供真实的材料,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时与甲方积极配合:如使馆要求面试,应经过甲方培训后赴使馆接受面试;

  2、乙方负责根据本合同书付费条:款,按时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项;

  3、乙方应根据国家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规定及时办理护照,并按澳洲使馆规定及时将签证申请材料交给甲方,确保及时去澳洲使馆申办签证;

  4乙方应向校方交纳澳洲院校学费押金(依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

  5乙方如果被拒签,凭澳洲使/领馆的拒签通知书、交款收据、合同书原件及大使馆退还的'文件,按本协议退款规定,向甲方办理退款手续。

  三、乙方付款标准及程序:

  1.费用标准:

  (1)整个咨询服务费人民币____元;乙方在同时交清以上费用后才能开始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2)甲方所收取的上述费用,仅限于在签证申请办理过程中甲方所发生的材料费、复印费、通讯费、邮寄费、及咨询服务所得报酬,乙方在办理签证手续过程中其它费用(如签证费、公证费、护照、体检费、学费、学杂费等汇出的银行费用、签证面试所需的差旅费等)均由乙方自理;

  (3)已经有拒签史的学生,须多交纳额外服务费,(A)拒签一次,加额外服务费人民币____元;(B)拒签二次,加额外服务费人民币____元。

  2.付款程序:

  (1)在签订本合同书的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咨询服务费人民币____元。

  四、退款规定:

  如果一旦出现乙方向甲方领取退款的情况,乙方必须凭已经签署的本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书,及当时付款的收据来领取款项。否则,甲方将不予退款。甲方根据付款收据注明的币种按以下原则办理退费手续,所有的退款均不计利息。

  1、乙方未能获得使馆签证(经过2次努力),则甲方将咨询服务费中扣除工本费的人民币退还乙方;

  2、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所交甲方各项费用将不予退还;

  1)在委托签证申请服务过程中尚未结束时,乙方因个人原因单方面提出终止本合同;

  2)隐瞒拒签史或提供假材料被澳洲大使馆发现拒签的;

  3)获得签证后,没有如期到申请的澳洲院校报到。

  五、合同终止: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合同即终止:

  1、若乙方未能获得澳洲使馆签证时(经过2次努力),本合同即终止。一旦本合同在此类情况下终止时,乙可按照第四条:第1款规定从甲方领回有关费用;

  2、顺利获得澳洲使馆签证。

  六、有效期:

  本委托签证申请服务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至本合同书规定的协议终止之日结束。

  七、合同保管

  本委托服务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监护人(签字):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

  出国留学合同 14

  甲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认定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服务项目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申请赴(国家)留学,留学类别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与所赴国驻华使(领)馆联系,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

  2、申请类型、学校名单(标准)、申请数量和所选择的相关专业等以《院校专业确认表》(见附件)为准。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符合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2、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请学校及申办签证所需的甲方全部资料,但以为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资料为限。在申办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方面的政策、规定发生变动,需要甲方补充材料时,甲方须在乙方根据相关国家、学校或使(领)馆规定而向甲方提出补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内提供所需的材料。

  甲方应保证及时、真实、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无法联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无效的材料而导致申办不成,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如果因以上情形导致乙方遭受处罚或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但以直接损失为限。

  3、甲方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如更改联系方式应提前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确保双方沟通途径顺畅。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文件或通知的送达。

  4、按照政府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在收到乙方为其代为办理的校方录取通知书后,须自行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申领个人因私护照。按照使(领)馆规定,签证时

  甲方应自行到使(领)馆面签。如所赴国使(领)馆规定不需要面签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与使(领)馆联系办理签证手续,使(领)馆收取的签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5、甲方须自行承担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费用,该费用由甲方自行向有关机构缴纳,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甲方的要求为准,也可选择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委托缴纳需另行办理相关手续。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代为向第三方缴纳任何费用的缴费、退费事宜根据第三方规定的条款执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协助。

  6、其它。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的相关事宜。乙方应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相关院校的综合情况。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单,按照有关法规协助甲方准备材料,代表甲方与校方联系,为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为准(包括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及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申请签证的相关事宜。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方面所需文件清单,介绍相关规定,协助甲方准备材料,办理相应手续。服务成功以甲方获得其申请的所赴国签证为准。

  3、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国外院校、所赴国驻华使(领)馆、法律授权的机构以及为申请留学所涉及的相关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披露这些资料。如乙方未经许可擅自泄露甲方个人资料,所导致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申办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办理留学申请的进展、结果。甲方向乙方询问有关申请的进度、结果,乙方应当积极答复。如有关方面的政策发生变动,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乙方须提前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递交的全部资料时应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单,注明资料名称、接收时间等,并由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

  5、其它。

  第四条收费

  一、中介服务费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服务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____日内,需缴纳乙方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日,开始代为甲方申请入学手续。

  分期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____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一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手续。

  甲方在收到校方录取通知书____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二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签证申请所需资料后日,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相关义务,在收到甲方第二笔款项后继续履行。

  3、支付方式:现金、信用卡/借记卡、汇款

  采用现金和POS刷卡付费的形式,在乙方缴纳;采用汇款方式缴纳可将服务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甲方须按所申请学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时缴纳校方所要求的申请注册费。

  5、甲方在办理留学申请过程中如留学意向发生改变,例如变更申请学校、专业、开学日期等,均须在合理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实际完成本合同委托申请事项,则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甲方改变申请后的费用应另行支付。

  6、乙方为甲方申请本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超过本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每增加一所学校,甲方须另缴纳中介服务费(大写)____元整。该费用应于确认增加申请院校之日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 15

  甲方:__大学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乙方:___(留学人员)

  性别:_;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就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愿就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为满足国家人才培养计划和市场的需要,根据我校与____所签订的____协议及相关条款,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选派乙方赴_______,期限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留学专业和留学计划。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义务:

  1、直接向乙方提供联系出国留学的帮助;

  2、对乙方的出国留学给予必要的指导,提供有关出国留学的咨询和服务。

  3、为乙方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4、保持与乙方及乙方留学的学校取得联系,了解乙方学习、生活及其它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将乙方的留学情况通知其原所在系部和学校有关部门。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留学专业和计划,保证在第一条所确定的留学期限内完成学业回国服务。

  2、保证遵守甲方提出的有关留学的各项规定。

  3、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报到,并于一个月内将有关留学证明文件,告知上述使(领)馆。

  4、在留学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国外留学期间保持与学校的联系。

  6、督促留学学校每学期末向甲方提供学习成绩单。

  7、留学期满回学校后15日内到原所在系部、国际交流处和教务处报到,提交留学单位出具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和相关证件,提交书面留学总结和回国入境日期证明(护照第1页和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

  8、支付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外语考试、体检、护照、签证、公证、交通、通讯、指导、接待、翻译、复印、打印、录音磁带及场地租用等)。

  第五条如因乙方原因要求中途终止办理出国手续,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并支付办理出国手续所需的部分或全部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终止办理出国手续,甲方应承担相关的责任,并退还乙方已交的部分或全部办理出国手续费。

  第七条乙方完成所学专业后按期回校后,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发给其学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内擅自变更留学国家和留学学校,甲方将不予承认其所修学分,不发给其学位证书,并视其为自动退学。

  2、如因乙方原因,留学期间终止国外学业要求提前回国,甲方只认可所学专业合格的学分,不认可语言和不合格专业课程的学分。未尽事宜甲方主管部门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如乙方留学期限已满,但未按规定完成应学专业课程回校后,学校只认可所修专业课程合格的学分,不合格或未修专业课程由乙方补修或由甲方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规定完成应学专业课程的学分,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回校办理毕业手续,甲方将在接到乙方延长办理毕业手续的`申请后,按规定延长乙方回校时间,最长不超过壹年。从留学学校放假之日起计算。

  5、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专业课程的学习,经留学学校批准可延长留学期限。甲方在接到乙方延长留学期限的申请和留学学校的通知书后,将按学校有关规定适当延长乙方毕业时间,最长在留学期限外不超过壹年。从留学学校放假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留学期间,如果由于乙方违约、忽视管理或违反法令、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原因造成南布列塔尼大学人员一定程度上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将赔偿南布列塔尼大学的损失、花费、损害及因伤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索赔、诉讼费等。

  第十条、乙双方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二条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教务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出国留学合同 16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简称甲方):_______

  委托本单位为代理人(简称乙方):_______

  单位:_______

  姓名:_______

  性别: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

  住址:_______

  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国留学,期限为________年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姓名、单位、职称)对乙方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照发或不发);回国休假待遇(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法):

  第七条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____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 17

  合同编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双方加入阳光留学服务体系,在全国阳光留学综合服务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开展阳光留学中介服务(以下简称“阳光留学”),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_____(国家) (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阳光留学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委托人向阳光留学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其中包括_____、_____等。支付方式为_____。

  二、阳光留学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阳光留学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阳光留学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阳光留学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_____(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阳光留学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阳光留学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阳光留学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阳光留学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阳光留学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阳光留学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

  5.阳光留学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阳光留学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阳光留学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__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阳光留学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其他

  1.如阳光留学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阳光留学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阳光留学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阳光留学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阳光留学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阳光留学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6.阳光留学在委托人需要的情况下提供留学职业生涯规划。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阳光留学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按阳光留学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阳光留学。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阳光留学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阳光留学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阳光留学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并在_____年_____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阳光留学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阳光留学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阳光留学,阳光留学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阳光留学应负责在_____年_____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元。

  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阳光留学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阳光留学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阳光留学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阳光留学提供入学申请材料,阳光留学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阳光留学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

  2.阳光留学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阳光留学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阳光留学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阳光留学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阳光留学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阳光留学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阳光留学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如委托人未委托阳光留学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阳光留学、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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