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

时间:2024-10-26 07:44:5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合伙协议书【集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合伙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伙协议书【集锦15篇】

合伙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伙出资运营________网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______网吧。

  经营地址:_____省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街_____号______出资额(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圆整)。

  执照号为: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条各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

  甲方:出资额______元,比例:______,出资方式:现金。

  乙方:出资额______元,比例:______,出资方式:现金。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______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各合伙人的出资,统一由乙方保管和支配;资金的支配以发票或收据以及收条为依据,(依据必须得到两个合伙人共同认可)以为后期算账做依据。

  第四条盈余分配

  合伙企业应当于正常营业后起的每个月1-5日计算上月盈利收入,所获利润优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资成本,利润分配方式如下:

  (一)每个月盈利收入至少保留______元用于合伙企业备用开支;但累计到______元后,不再保留;

  (二)其余盈余分配,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二)合伙人任意一方不得利用本合伙企业用作债务抵押、抵偿、还贷;否则应向另一合伙人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

  (三)合伙人私人债务与本合伙企业无任何利益、债务关系;

  (四)合伙人如对企业债务及亏损赖账不承担出资分配,降扣除其全部股份到除名。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变更转让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法人;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三)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地点;

  (四)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如网吧:电脑设备、桌子椅子等一切网吧财产)

  (五)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所有财产权利;

  (六)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七)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进行财务管理。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②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本合伙协议签订后合伙人不得同他人在合伙企业同一县级行政城市内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非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伙人的出资

  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合伙人在合伙期间

  不得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

  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一式___份,甲乙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在场当面各签字后生效。

  第十五条纠纷的解决______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一、甲方与乙方原于20xx年7月9日签订的就网吧企业管理业务的合作协议,现因甲方单方违约违反合作协议中的第六条将xxx网络中心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使双方无法继续合作。

  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该合同于20xx年12月20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协议甲方需返还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x万元人民币整。现因甲方无能力偿还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x万元人民币,现用甲方个人在xxx网络中心持用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作抵押。

  三、在此同时甲方需保证所抵押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xxx网络中心”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需保证所抵押给乙方的股份,在此协议之前与协议签定之后甲方不得在以任何形式抵押与转让、质押或担保给第三方,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在协议期间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毁约和转让股份,如有违约就必须即日偿还乙方所投入的合作资金x万元人民币和赔偿经济损失x万元人民币。

  五、甲方需在20xx年12月20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止一次付清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x万元人民币整。

  六、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3

  合伙人:

  姓名___,性别__,年龄__,住址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上述合伙人为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公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产品技术方式出资,按计人民币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折合比例为:__________,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四)、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按约定比例为依据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约定比例为依据承担。

  (个性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能够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务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职责。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职责。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能够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状况下,能够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潜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潜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能够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其他。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能够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

  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同时作如下分工: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的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在意见不一致的状况下按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职责。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超出权限进行业务活动;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十一条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状况下,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能够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依照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

  第六条

  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6、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

  第六条

  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职责,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职责,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职责。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职责。

  (四)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职责。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能够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资料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资料为准。

  (二)需要制定有关财务管理、营销或其他具体制度的,在本协议的约束下,另行协商制定。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书4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________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合伙协议书5

  甲方:XXX

  乙方:XXX

  丙方:XXX

  甲乙丙三方经自愿协议一致,就合伙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名称或项目:工程承包. 主要经营地:大连.

  二、合伙期限:自20xx年3月4日起至三方散伙时止,合伙协议书。

  三、出资金额.方式.期限: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5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20万元。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30万元。甲方与丙方的出资交到乙方保管。

  四、出资总额及各方占比: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00万元,甲方出资占50%,乙方出资占20%,丙方出资占30%。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五、盈亏分担比例:本合伙产生的盈利及亏损均按各方出资比例分配及分担。

  六、经营管理:合伙事务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及丙方不参与日常管理,如遇合伙事务重大事项的决定应经甲方和丙方的同意。

  七、入伙及退伙:新合伙人入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订本合伙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合伙人请求退伙的,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协议书《合伙协议书》。

  八、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和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九、财务管理:本合伙每年至少结算一次盈亏,并实际分配,经各方同意,也可不分配。

  十、违约责任:各合伙人未经全体同意,不得擅自处理合伙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按交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法院管辖诉讼。

  十二、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适宜进行补充。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个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3月4日

合伙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一、本企业为普通合伙协议,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二、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四、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_____________的字号_____________的店铺,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该店铺的_____________。

  五、合伙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____年。

  六、出资金额、出资方式、期限

  合伙人(姓名)出资金额出资方式期限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七、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_________________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八、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_________________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九、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十、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二、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十三、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_____________日内指定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_______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所欠税款;

  (3)合伙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十四、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____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五、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六、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___________份,送登记机关存档________________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并按手印)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并按手印)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一、甲方自愿将 ________超市用房,面积约600平方米,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后,与乙方、丙方共同合伙经营。

  二、入股方式:采取股份制投入。即控股人甲方控股总投入资金的51%;乙方入股总投入资金的49%;丙方负责投标成功,并确保甲方签定承租合同。

  三、分红利方式:甲方分年红利50%,乙方分年红利45%,丙方分年红利5%。

  四、经营方法:采取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实行利润分红。股东人员采取岗位工作制,定岗定员(即),实行工资加绩效奖金制。开销实行实报实销。

  五、经营管理分工: ________负责主持全面工作,主要分管招商、进货、财务、人事等工作;分管超市日常管理,协助财务、人事等工作;负责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事宜和超市的运转调控等工作。

  六、联合经营期限以甲方与管委会签订的`合同为准。乙方、丙方在合同期内无论赢利、亏损不得擅自退股,即利润共享、风险共担。如乙方、丙方中途退股造成损失由乙方、丙方自行负责。

  七、若中途经营不善,需要转让经营权,必须征求甲乙丙三方同意,协商有关事宜后,方可转让他人。

  八、超市重大决策、投入、人事等须经三方会商后,必须两方以上同意的基础上,方可实施。一般日常事宜由甲方全权负责,审批处理。

  九、单方违约造成的对方损失,将由违约方全部负责,并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入股资金的两倍赔偿)。

  十、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一、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十二、备注: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合伙协议书8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属茶馆股份转让、合伙经营事宜达成以下共识,并签署本协议。

  1甲方茶馆位于长沙市芙蓉中路218号和府大厦29楼,室内经营面积约660平方米,室外露台面积约260平方米。每季度租金为陆万元。本届房屋租赁期限至20____年5月31日,甲方承诺期满后,在绝不拖欠房租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拥有该房屋100%的优先续租权。本合同到期后,甲方有义务积极主动协助乙方与房东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属重大违约,按第六条处理。(后期房屋租金上涨基数大概为5%-10%,但应以实际情况为准。)

  2在双方合伙共同体中,甲方担任总顾问,负责外围关系,占0.01%的股份;乙方占99.99%的股份,全权负责茶馆的一切事务,并拥有该茶馆100%的资产所有权和处置权。甲、乙双方各自按比例承担有限责任,利润共享,风险共担。

  3协议签订时,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茶馆股权转让费壹拾壹万元和转交房东20____年6-8月季度租金为陆万元,共计付给甲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以后每季度租金皆由乙方提前1-2个工作日付给甲方,由甲方转付房东;其他任何经营费用皆由乙方自行支付。为协调房东、公安、城管、街道、物业等各项关系,乙方为甲方免费办理茶馆消费卡壹万元整。有效期壹年。即:有效期至20____年5月30日止。

  4此协议生效后,该茶馆20____年3月1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与房东之间的相关事务由甲方全权负责。如因以前的债权债务问题引起茶楼无法正常经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甲方负责。

  5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继续执行甲方于20____年4月18日与和府鸿盛酒店签订的'合作协议,从20____年7月20日后,和府鸿盛酒店的租金直接打入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不再收取。

  6违约处罚:按对等原则,对重大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外,每次另处违约金贰仟元。如乙方在运营期间放弃合伙经营或不能及时缴纳房租、物管等费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

  7在本届房屋租赁期间及租赁期满后,乙方可完全自行选择经营方式,甲方继续以其合伙人股东身份进行良好合作,代表乙方与房东进行房屋租赁洽谈为,续签好房屋租赁合同。

  8本协议一式叁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叁方签字认可乙方全部交付甲方股份转让金后生效。

  9因房屋漏水引起的五处房屋吊顶损坏,在本协议签定后,付款给甲方时,先预留人民币伍仟元维修费。六月十日前,甲方将其损坏处修补好后,乙方将预留的维修费退给甲方。超过六月十日,乙方用预留的维修费自行维修。不再给甲方退回预留的维修费。

  10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商榷后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见证人:

合伙协议书9

  目 录

  合作投资经营协议目录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第二章 投资项目的名称和合作投资的地区 第三章 第三章 合作投资目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四章 第四章 合作投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 付期限

  第五章 第五章 投资合作、具体运营模式及授权要约注意事项 第六章 合作投资项目的组成形式及特别约定 第七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八章 投资事务的执行及其相关权利与义务 第九章 单店合伙人的出资及变更事项 第十章 权利、义务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十三章 单店的解散、清算 第十四章 其他事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合作投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只要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相冲突,均以本协议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合作投资双方或其代理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作投资双方及单店合伙人按照相关的投资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投资项目的名称和合作投资的地区

  第五条 合作投资项目名称 翠峰苑火锅餐饮业务(名称与工商登记不一致的,以登记为准) 第六条 经营区域:

  以下若干投资人就投资创办地址位于 有关问题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投资项目名称、地点、负责人、合作期限: 6.1项目名称:

  6.2法定地点(以该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地址为准): 6.3工商登记形式: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6.4合作期限(以该项目《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为准):合作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合作投资目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七条 合作投资目的:为了保护全体投资人的权益,使本合作投资项目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 投资经营期限为 年。

  第九条 经营范围是时尚火锅类及其加盟管理、商业辅助管理、广告文化创意。 第四章 合作投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十条 合作投资人共 个,分别是:

  投资人姓名、住所、出资方式、投资比例、缴付期限:

  第五章 投资合作、具体运营模式及授权要约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及资金管理

  11.1经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在合作期限内,该投资项目全权委托 威海市翠峰苑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峰苑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翠峰苑”品牌、“翠峰苑”商标、商号、名称、CIS(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理念识别系统、企业行为识别系统、企业视觉识别系统)等技术产权归翠峰苑公司所有,投资人共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该店仅享有使用权。

  11.2当投资人投资收回60%后,所产生实际利润的80%由各合伙人按其出资比例进行分成,即翠峰苑公司占20%利润,全体投资人占80%的利润。

  11.3合伙期内该项目的资金交由项目带头人指定的账号,并由翠峰苑公司及投资带头人共同管理使用。

  11.4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共同推举的财务人员对该店进行独立核算。在该店开业后30

  天内,由翠峰苑公司主持召开该店投资决算会议,并提供详细的资金使用明细表;每月 15号前提供上月财务报表。

  第十二条 投资项目的损益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及债务清偿原则 12.1损益分配原则:合伙人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

  12.2利润分配时间:在无特殊情况下,当该项目所实现的净利润超过投资总额10%时,商讨利润分配方案,按季度进行利润分配。

  12.3债务清偿原则:合伙人按照其上述出资比例分担债务。 第十三条 合伙人投资份额的转让

  13.1合伙期未满三年时,合伙人的投资份额不得转让,合伙期满三年后,转让价格不能高于该单店原始出资额。

  13.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13.3 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 提取风险准备金

  14.1提取比例:在所有合伙人收回其投资总额的60%前,不予提取;在所有合伙人收回其投资总额60%后,按净利润的5%提取,当累计提取额达到投资总额的10%时或达到十万元人民币时,不再提取。风险金按月提取。

  14.2该资金管理:经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由翠峰苑公司认可的账号统一管理,该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纳入该项目利润。

  14.3该资金使用:该资金主要用于突发以及应对不可抗拒事件,运用资金时须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 第十五条 投资人会议

  15.1召开时间:无特殊情况下,一年召开一次,由负责人(或占较大投资比例的投资人)召集并主持。每月由负责人(或占较大投资比例的投资人)召集主持月度分析会,对店面的营运等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以利于改进各种管理水平。

  15.2表决方式:投资人按投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于项目的增、减投资,合并、分立、解

  散、变更经营管理形式以及协议中规定的重大事项须经其代表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投资人同意,其他事项经其代表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投资人同意即可。

  第六章 合作投资项目的组成形式及特别约定 第十六条 合作投资项目的组织形式

  16.1投资人投资的翠峰苑火锅项目,经投资双方共同商榷单店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

  第十七条 针对翠峰苑公司在单店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的特别声明。

  17.1 单店合伙人一致认可,上述翠峰苑公司的经营资源系指翠峰苑公司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企业标志、品牌知名度、商业信誉、专利、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及其它经营资源(但不包括开店网络渠道与进货网络渠道);

  17.2 单店合伙人一致认可,上述翠峰苑公司的经营资源的价值无需经过评估,其所占单店出资比例20%的价值系全体投资人根据自己的考察、了解、估算作出的价值判断而最终在本协议中达成一致的价值认定,不存在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的情形。

  【本协议中的17.1条和17.2条的规定仅适用于翠峰苑公司以运营管理等无形资产资源在单店的出资、收益情况】

  第七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八条 单店合伙人的投资款以单店所产生的净利润按比例返还,返还顺序如下,

  18.1 先按季分配单店合伙人的相当于其60%的比例的出资。在此期间,翠峰苑公司不参与分配利润。

  18.2上述目标完成后,单店所产生的利润分配再按各方的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即翠峰苑公司分配20%的利润,其它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分配剩余的利润。

  18.3 翠峰苑公司与带头人约定双方共同商定备选店址是否适合开设翠峰苑火锅餐饮业务,同时向单店合伙人说明备选店址的情况,以便于各合伙人自行做出明确的投资判断。 第十九条 流动资金的缴纳分配方案

  19.1 其他合伙人投资中包括单店流动资金:单店流动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用于产品采购和羊肉储备。该流动资金不在返还之内,由翠峰苑公司负责管理使用,翠峰苑公司须按同期的1.5倍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该利息按季度结算。

  第二十条 当投资项目出现亏损时,单店合伙人须按出资比例进行分担。 第二十一条 风险金的提取和管理

  21.1 提取比例:在单店投资收回60%后,于单店运营的净利润中需先提取5%的净利润,作为处理突发事件的风险金,当累积提取额达到投资总额的10%或者达到十万元时,不再提取。 21.2 该资金管理:需经双方投资人一致同意,风险金由翠峰苑公司保管、支配,并存入翠峰苑公司与带头人的指定账户内,投资双方共同监督该资金的使用情况,该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纳入该项目利润。

  21.3 该资金使用,风险金主要用于弥补短期亏损以及应对不可预见、突发事件,运用资金时须双方投资人一致同意。

  第八章 投资事务的执行及其相关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 单店合伙人对单店执行投资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经单店投资人决定,委托威海市翠峰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事务执行人)执行本合同经营项目,管理单店运营事务。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负责单店开业前的资金筹措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设计费、装修施工费、单店固定资产采购以及开店所需要采购的'其各种物品的采购费等费用【具体详见单店投资预算及其明细】,但需要经过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通过翠峰苑公司的协调管理办公系统(以下简称翠峰苑OA系统)进行网络审批付款后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单店开业后由翠峰苑公司管理店面运营,资金由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统一进行管理,由双方分派会计、出纳监管使用,但只限于正常经营(也需按翠峰苑OA系统进行审批执行),正常经营之外的资金支配需要经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双方审批同意后,才能予以执行。

  第二十四条 单店投资人有权监督单店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事务执行人应当定期向单店投

  资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投资项目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包括以下诸条

  24.1投资人对单店享有财务查阅权,可以查阅单店财务账簿,但应事先向单店财务主管提出书面申请。

  24.2事务执行人应当每周向各投资人提供单店周营业额,接待人数、人均消费等数据信息,每月15号之前向单店投资人提交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a 资产负债表

  b 损益表 c现金流量表 d财务情况表 e利润分配表

  24.3 当出现正常营业之外的超过五千元以上的损失或支出时,投资事务执行人应及时通报其他投资人。

  24.4事务执行人应提供前半年投资项目执行人所开新店(包括直营店、控股店及二八分成店)的原材料、易耗品、固定资产等物品的价格目录作为参考。

  24.5单店经营期间,事务执行人依本协议向单店供应的商品如遇市场价格变动,事务执行人应及时通报单店投资人。

  24.6事务执行人应在单店工程装修开工前向各投资人提交装修预算报表、工程材料报价单及用料清单等。上述材料如有品牌或价格变动,各投资人协商后确认。

  第二十五条 单店成立后,公司的会计人员由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负责选任,出纳由翠峰苑公司负责选任,资金管理由单店统一执行,执行过程中除正常经营的费用外,其他支出需经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双方审批后,方能执行。

  第二十六条 事务执行人应当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全体投资人谋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第二十七条 如果因事务执行人的原因(故意、过失),给投资项目造成损失的,事务执行人要承担赔偿全部损失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投资人会议。

  无特殊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投资人月度分析会议,由翠峰苑的管理人员召集并主持(或由双方指定)。 第九章 单店合伙人的出资变更事项

  第二十九条 单店合伙人的出资变更,须经单店合伙人一致同意,另行订立书面的合伙人出资变更协议。订立转让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投资单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承接原合伙人同等权利,义务,责任。单店对其入伙前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经单店合伙人同意,投资协议签订后不满三年,投资人不可以转让其股份,三年后单店合伙人可以将自己的出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单店其他合伙人,转让价格不得高于其

合伙协议书10

  甲方: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乙方: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___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_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个月内缴足。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______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_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个月内缴足。(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五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六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___________。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_(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__________、其他组织合伙人委派___________。

  (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

  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二十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七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

  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

  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和退还办法)。

  第二十六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八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___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____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1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以发展少儿艺术教育为宗旨,本着合法、公正、 教学项目开展联合办学,具体事项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 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工资,并在甲方办学地点设置 报名点。

  二、甲方负责具体课程的安排设置,以及提供教学所需的教材器件。

  三、甲方负责人负责对合作项目中的教务教学进行全面的督导管理,乙方派出相关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对教务教学工作进行具体的管理和实施。

  四、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市场宣传,甲方负责指导乙方对教学项目进行宣传招生工作。

  五、甲方负责学生上课期间的安全,保证教学质量,按时按量完成教学任务。

  六、甲方负责在上课期间妥善保管教学用具及室内设施。

  七、联合办学合作期间,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不得开设与乙方所在地已经开设的同样课程,并合理安排时间,尽量与乙方课程安排时间相协调,以方便同一学员可以按时间选择或连续上满双方课程。 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的协商,针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教学场地。

  二、乙方应配合甲方指导共同做好教学项目宣传及招生工作。

  五、乙方确保甲方在合同期间教学场地,教室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六、乙方拥有“宿州市书画艺术交流中心”和“弘文阁”培训品牌的独家经营权与推广权。

  七、联合办学期间,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不得开设与甲方签订协议中甲方所开设的相同课程,并并合理安排时间,尽量与甲方课程安排时间相协调,以方便同一学员可以按时间选择或连续上满双方课程。

  三、其它事宜

  一、学费及教材费由甲方收取,乙方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收取任何费用。

  二、甲乙双方按照实际招生运营情况,以招生提成来分配收益,甲乙双方以 比例进行分配。

  三、甲乙双方在共同的'举办的活动项目中的宣传费用和运作费用以分配收益同比例来分担。

  四、乙方对各个教学项目的整体宣传所产生的费用由以乙方独自承担。

  五、甲乙双方所有涉及到合作办学的费用收入和支出需要有明细的财务记录。

  六、合同期间由于国家政策规定与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非甲乙双方原因而造成教学的无法正常实施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四、合作期限为 年,自首次开课之日起生效。合作期满后,

  双方满意可续约。

  五、甲、乙双方需按此合同所约定的事项遵守执行,否则均为违约,守约方可根据违约方给其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向违约方提出书面索赔申请,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未尽适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12

  第一条 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设立

  (有限合伙),并签订如下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自觉遵守本协议,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企业名称: (有限合伙)

  第四条 经营场所:

  第五条 合伙目的:

  第六条 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八条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企业每年年底进行 次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

  3、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伙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一个合伙人为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3、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4、根据合伙人要求,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6、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消委托。

  7、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表决权;除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协议另有规定以外,决议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但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7)修改合伙协议内容。

  8、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伙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损害本企业利益,有限合伙人除外。

  9、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产生,并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充分执行本合伙协议;

  2、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3、接受全体合伙人委托,对企业的经营负责;

  4、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第十一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和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1、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向合伙人报告工作;

  2、执行全体合伙人的`决议;

  3、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指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拟订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其他职权。

  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委托,对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或予以更换。

  第十三条 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含有限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有限合伙人入伙应当按照合伙协议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合伙人的退伙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之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其中,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程序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可以相互转变。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由全体合伙人进行协商、协调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协调解决或者协商、协调不成的,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第十七条 解散与清算

  本企业出现《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合伙企业造成财产和名誉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 ,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1、企业登记事项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登记机关一份。

  3、本协议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和相关法律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13

  甲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籍贯: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籍贯:

  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籍贯:

  丁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籍贯: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混凝土有限公司》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同意,以四方已注册成立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万元(元)占出资总额的43%;乙方出资________万元(元)占出资总额的43%,丙方出资________万元(元)占出资总额的7%,丁X出资________万元(元)占出资总额的7%;。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伙协议书14

  订立协议各合作人:

  甲方: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内容:

  第一条 合作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方式、期限。

  (一)甲方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教室场地、教学教具、招收学员、广告宣传等方式出资、组织与乙方共同开办____特色班。

  乙方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师资力量、教学教具、学员考级等方式出资、组织与甲方共同开办____特色班。

  (二)双方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正式签订。

  (三)本合伙出资教学教具及相关设备,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合伙协议书15

  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丁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为了规范合伙行为,保护各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丙丁四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供各方供共同遵守:

  一、合伙项目、经营场所。

  四方共同出资开办幽兰茗苑茶楼会所及三楼办公室,该茶楼营业执照的负责人为:(仅此办证,不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四位合伙人一致同意由:负责茶楼的日常经营管理。经营场所:武候区锦里西路76号附3号二楼和三楼全层。

  二、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本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2、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3、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它合伙人为了掌握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查询进货、库存,调取监控录像等以了解调查经营情况。茶楼的重大支出在____元以上需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4、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5、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

  三、合伙期限茶楼合伙期限为五年,自20____年3月1日起,至20____年3月1日止。如果延长合伙期限,和合伙人在期满前三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四、出资总额及方式。

  茶楼总出资为:五拾万元整,分别是贰拾万元整转让费(转让资产细见资产附件1盘点清单),半年房租贰拾万元整以及拾万三层办公楼装修和经营费用,由甲乙丙丁四方合伙人各出资拾贰万五千元整,各占25%份额,各合伙人均以现金出资。

  五、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茶楼所获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每季分配一次。

  2、债务承担:因经营管理茶楼产生的成本、工资、费用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若有其他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六、退伙、股份转让。

  合伙期限内任何合伙人均不得退伙或者转让股份,如有合伙人确需退伙,必须经四合伙人一。

  致同意并清算后方可退伙,退伙后的股份不得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

  七、合伙终止。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茶楼终止营业:

  1、合伙经营期满且各合伙人不愿延长经营期限的;。

  2、四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终止营业的;。

  八、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茶楼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合伙人可作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四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各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丙方:丁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签字地点:6签字时间。

  合伙入股协议书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________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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