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协议书

时间:2024-06-10 11:40:5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代持协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代持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代持协议书

代持协议书1

  甲方:xx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a公司人民币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a公司注册资本的17%,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a公司、在a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a公司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a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a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a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a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a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a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a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a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a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17%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a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xxxx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xxxx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持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xxx公司人民币xxx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xxx注册资本(xxx册资本金为xxx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xxx,在xxx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xxx股东身份参与xxx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xxx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xxx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xxxx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xxx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持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欲购买____________商品房一套,因________市实施住宅限购政策故借用乙方____________名义购买。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购买房屋、付款手续、办理房产登记等相关事宜进行确认,经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信守:

  一、因目前________市实施住宅限购政策,甲方不便以本人名义购买住宅,经与乙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借用其名义购买位于____________楼盘内____________室商品房一套。该商品房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共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__________元(以上信息来源于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乙方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房产登记后以房产登记为准)。甲方是购买上述房屋的实际全额出资人,以乙方名义购买上述房屋,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二、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双方明确确认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房产交易或持有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仅为上述房屋的名义所有权人,对房屋不享有任何实体权利。

  三、乙方所签订《_____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全部合同义务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对本条约定应尽到诚信义务,不得因合同的履行不当或迟延履行给乙方造成经济上或信誉上的损失,否则应对乙方予以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甲方指示协助甲方履行《_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直至合同履行完毕。乙方应尽到勤勉义务,不得迟延履行或不当履行,以免给甲方造成损失。

  四、在房过程中产生获取得的定金或订金的收据或发票、购房款发票、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手续的凭证、《房屋产权证》、等一切相关文件、票据均应由乙方交给甲方保管。

  五、购房首付款由甲方直接付款或以乙方的名义向上述房屋开发商支付,后期款项以按揭形式付款至与房屋关联的银行所指定的账户中,按揭供款由甲方定期汇入乙方与房屋关联的银行签订的按揭供款指定的账户中,乙方不得将该款项挪作他用,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每期按揭供款的还款情况进行确认,如有必要,每期还款后一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房款、按揭还款的收条或凭证,还款凭证均由甲方保管。若因甲方原因拖延支付按揭供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六、在《_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合同主体、解除合同以及对外转让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的一个月内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按照甲方的要求或根据甲方所立遗嘱要求,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房屋的过户,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产权过户手续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办理过户,如果是由于乙方原因拖延过户,由乙方承担甲方所造成的损失。为此,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预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酬谢,但乙方不履行以上义务的,甲方或其继承人有权收回该__________元。

  七、在所购房屋所有权过户到甲方名下之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私自出售给第三方,也不得将该房屋用于投资、担保、抵押、继承等。在所购房屋所有权过户到甲方名下之前,乙方如果涉及离婚、债券债务等诉讼,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相关当事人和人民法院说明所购房屋的实际所有人是甲方。

  八、在房屋房款未付清之前,甲方不得中途终止支付房款,否则构成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九、乙方在代持有房屋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处置房屋。本条所述之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出租、抵押、作为固定资产投资、被法院查封、冻结、拍卖等实质的或变相的处分房屋的行为。违反本条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全部赔偿损失外,返还甲方已支付房款,还应承担违约时房屋市场价值____%的.违约金。甲方为防范上述风险的发生所采取的法律上的防范措施,乙方在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情况应积极配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十三、如有必要,双方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公证需求,另一方应积极配合,并在_____日内进行公证。

  十四、本协议的影印件的效力与原件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代持协议书4

  委托方: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鉴于:

  一、A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为委托方。

  二、受托方同意委托方委托、代委托方持有A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委托方与受托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委托方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对A科技有限公司出资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以自己名义对公司出资,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二)委托方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前,应与委托方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菫事会表决的事项,受托方应事先对有关表决事项征得委托方同意。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董事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作书面通报。

  (三)委托方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四)在公司工商登记变更后,委托方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出资。委托方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五)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托方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受托方,则委托方有权取得相应的财产。

  (六)委托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委托方不能随意干预受托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二)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托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权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行为。未经委托方事前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三)受托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委托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委托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四)在委托方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受托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受托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第五条 股权过户税费的承担

  在受托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委托方承担;在受托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承担。

  第六条 受托方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委托方与受托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委托,受托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委托方收取报酬。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二)委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委托方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受托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受托方不愿受让委托方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方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因受托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委托方解除协议的,受托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权。

  (三)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托方应将代表股权转移到委托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四)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可解除与受托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以合理价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第九条争议解决条款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委托方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本协议自委托方及受托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有效期十年,十年后委托方如需继续委托受托方持股,本协议继续有效,如不需继续委托,双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___受托方: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代持协议书5

  实际出资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名义股东(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甲方欲将该股份按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

  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的股权,计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2.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3.1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由甲方实际受益人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如财务管理关系,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将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将立即汇至甲方账户或遵照甲方指令安排另行处理。

  四、其他股东权利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东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

  5.2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乙方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程序。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3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5.4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5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6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6.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代持股份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代持股份。

  6.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6.5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6.6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代持期限及协议终止

  7.1自代持股份工商变更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的【三】年。

  7.2代持期限届满后,未有甲方书面终止通知的,本代持协议继续有效,代持期限继续按照7.1约定履行。

  7.3代持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公司运行的实际情况终止代持关系,或对代持关系进行调整。

  7.4如出现乙方超出或违反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代持股份。

  7.5如遇甲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应当作为善良管理人继续履行本代持协议,并按照甲方书面遗嘱或其他书面指令继续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如未有书面遗嘱或其他甲方书面指令,乙方应当就甲方该情形出现后,继续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180日后,将代持股份按照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归还甲方法定继承人。

  7.6如遇乙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收回代持股份。

  7.7一旦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双方代持股份委托关系即告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十五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重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名下。

  八、保密

  协议双方及见证人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份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九、仲裁与法律适用

  9.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9.2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

  10.1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事后有补充的,应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均作为本协议附件。

  10.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20xx年月日签署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乙方配偶【】作为本协议见证方,认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协议执行。同时,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认可本协议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配偶(签字):

代持协议书6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

  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均为xxx份有限公司股东,为支持本 公司上市 ,优化股份结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xxx份有限公司股份一事,达成如下协议:风险提示: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一、委托内容风险提示: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xx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持有的xxx份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万股的名义持有人,双方签订本代持协议。

  二、委托代持时间委托代持时间为本协议签订日至xxx份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具体交易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标的物交割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购买的xxx份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万股(总购买价_______万元),自动正式委托乙方代持。

  2、xxx份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天将委托代持股份全部或部分卖出兑现,兑现资金乙方在______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全部转账到甲方指定帐户。

  四、乙方权利义务风险提示:

  应xx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1、代持期间,代持标的物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不得将代持股份转让或 抵押 。

  2、乙方收取甲方代持费用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元整)。

  3、代持期间,标的'物如果现金分红,乙方应在代扣税金后全额转给甲方。

  4、代持期间,标的物如果送股或转赠股份,其增加股份自动加入标的物并享受本协议所有条款。

  5、乙方有权在委托代持期间行使代持股份的投票权以及其他正常 股东权利 。

  五、代持期限及股份回购事项

  1、如果双方约定时间内xxx份有限公司上市为成功,双方约定代持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代持期限到期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名下代持的由甲方出资的xxx份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万股回购,回购价格为:甲方原购买价格_______元(1购买后年限_____%)。

  2、xxx份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天将代持股份全部或部分卖出兑现,卖出价格按当天该股平均成交价格计算,卖出指令由甲方在当日_______点前书面送达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在回执上签字确认后指令生效。

  3、股票卖出兑现资金以及分红现金乙方逾期转给甲方,乙方按每日_______%支付滞纳金。

  六、 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合适的违约条款不仅可作为追偿受损权益的依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违约行为的出现。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

  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委托方权益。

  1、乙方未按甲方指令及时卖出股票,致使甲方遭受损失,其损失金额由乙方赔偿。

  2、乙方未得到甲方指令擅自卖出或转让委托代持股份,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_______万元。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

  (2)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协议书7

  甲方:xxx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丙方: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一、 事由 20xx年2月1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以乙方名义向丙方投资500万元,并委托xxx向乙方汇款500万元用于丙方,自此乙方成为丙方名义上的股东,并代甲方持有丙方50%的股份。

  二、 解除股权代持 现根据三方各自发展战略,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代持股权关系,具体如下: 1、 乙方将其持有的丙方50%的股份转让给甲方; 2、 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股款;

  三、 三方承诺 为避免因股权代持产生的纠纷及解决因股权代持可能的产生的.不利后果的承担问题,经三方协商一致,各方作出以下承诺:

  1、 甲方承诺: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乙方持有丙方股权的行为给本公司造成的任何影响与乙方无关,若因此受到有关行政机关采取的法律措施或造成损失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与乙方无关。

  2、 乙方承诺: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终结,乙方不会向丙方主张任何股东权利。

  3、 丙方承诺: 若因乙方代甲方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行为给本公司造成一切损失由本公司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 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应协商一致解决。

  2、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变更时间以工商登 记时间为准。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201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xxxxxx区

代持协议书8

  委托人(甲方):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基本情况

  1、甲方在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万元,该股份由乙方代为持股;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

  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股份的'转让

  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

  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

  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违约责任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代持协议书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二手车行纪销售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务

  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自己的名义,销售甲方拥有□所有权

  □处置权

  的二手车。

  第二条

  委托车辆的基本状况

  车主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已行驶里程: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

  □货运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他:_______________

  车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的修理、事故、抵押、税费交纳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瑕疵描述:

  (一)底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车身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发动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电器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销售和佣金支付方式

  (一)甲方允许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销售委托车辆:

  1.约定固定佣金数额的委托销售方式,佣金数额为________元。

  2.由乙方先行向甲方全额支付委托销售价的保底销售方式,成交价与委托销售价之间的差额作为乙方佣金。

  3.约定最低委托销售价,成交价的`________%作为乙方佣金。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佣金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佣金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第四条

  委托销售价及付款方式

  (一)(最低)委托销售价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现金

  □支票。

  第五条

  委托期限与交接车

  (一)委托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甲方应在委托期限开始前将委托车辆交乙方保管。乙方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委托事务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需延长委托期限的,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不延长委托期限的,乙方应即时向甲方交还委托车辆及各种证件、文件和有关材料。交接委托车辆双方应签订书面交接手续。

  第六条

  授权事项

  (一)甲方(□允许

  □不允许)乙方委托第三方处理委托事务。

  (二)在委托期限内,甲方(□允许

  □不允许)乙方使用委托车辆;甲方(□允许

  □不允许)乙方维修委托车辆。

  (三)甲方(□允许

  □不允许)乙方代为全权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监督乙方认真履行合同各项义务。

  (二)保证所提交的证件、文件和有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见附件一《甲方提交的证件、文件和材料清单》)

  (三)保证向乙方提供委托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并协助办理委托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四)在委托期限内不得自行或另行委托他人销售委托车辆,否则仍应向乙方支付约定佣金或乙方因处理委托事务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证件。

  (二)按合同约定认真处理委托事务,并按要求及时向甲方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

  (三)承担处理委托事务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四)收取甲方款项时应按规定出具收款凭证。

  (五)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不得采取胁迫、欺诈、贿赂、恶意串通以及伪造、涂改、买卖交易文件或凭证等手段。

  (六)妥善保管委托车辆及甲方提交的各种证件、文件和有关材料。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委托车辆不能过户或转籍的,甲方除赔偿损失外,还应接受乙方退回的车辆,并全部返还已收取的车款。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提前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二)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但发生《合同法》第94条规定情形的,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办理后续事宜。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一)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经纪执业人员签名: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经纪资格证书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代持协议书10

  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名义股东(代持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实际出资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由乙方代甲方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内,双方现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部分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有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经甲方书面授权,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经甲方书面授权,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三)的规定。

  1.5如果出现因乙方代持甲方股权而需要承担这部分股权对应的任何法律责任和风险都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

  二、委托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西安汉乐府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的股份即股出资对应的股权,交由乙方代持。

  2.2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西安汉乐府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履行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

  三、委托代持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四、股份收益权利、处置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

  4.1代持股份项下的所有收益(含利润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实际受益人享有。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4.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的当日,采用转账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书面授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应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若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2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3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或超越权限行使股东权利,如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为给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5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可以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5.6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有关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当遵照甲方实际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和指令,诚实信用履行受托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代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6.3乙方承诺: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6.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东权利。未有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转代持、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6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6.7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6.8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七、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八、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9.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9.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化有限公司已经知情,并且许可其行为承认甲方的股东身份。(公司盖章、法人签字)

代持协议书11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万元。现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基于以上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_______%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

  (1)在股东名册上具名。

  (2)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

  (3)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

  (4)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份

  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计出资金额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_______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_______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1、甲方拥有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监督权等实际拥有该部份被代持股份所应有权利。

  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_______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四、其他股东权利

  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可以行使该部份代持股份的.表决权,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为甲方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甲方实际拥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4、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甲方承诺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间,基于甲方股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记机关办理股份转让手续的费用,因公司基于股份分红而产生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6、甲方承诺,在乙方代为持有该部分股份期间,乙方根据本协议以及甲方委托代为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及公司经营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5、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协议

  双方及见证人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份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八、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2、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指定补充协议。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均作为本协议附件。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于______________。同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认可本协议内容。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协议书1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公司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公司目前基本情况

  公司系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对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占公司_______股权。上述出资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义记载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但实际所有人为甲方。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公司出资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资款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并向甲方出具收条。

  2、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据其对__________公司的出资及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问,乙方有做出合理解释的义务。

  4、每次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之前的五日,乙方应向甲方报告会议内容。提请表决时,乙方应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决权。

  5、公司分配给乙方的红利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应在收到红利后十日内将全部红利交付给甲方。

  四、股权转让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代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乙方将其代持的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示后30日内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六、争议管辖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七、成立与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协议书13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鉴于:

  1.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甲方及其他方已经签署了《__________有限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共同设立__________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

  2.甲方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共向合伙企业认缴并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名义认缴份额”)。

  甲方实际缴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甲方实际认缴份额”);

  乙方实际缴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乙方实际认缴份额”);

  丙方实际缴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丙方实际认缴份额”)。

  经平等协商,甲、乙、丙三方就如何确认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及各自认缴份额的收益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名义合伙人与份额代持

  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就乙方和丙方所实际认缴份额,甲方是乙方和丙方指定的合伙企业的'名义合伙人。甲方为乙方和丙方的利益在合伙企业中代乙方和丙方持有实际认缴份额,乙方和丙方为各自认实际缴份额的实际所有人。

  2.认缴份额的转让

  在获得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收到书面请求后向乙方或丙方无偿转让认缴份额,并签署转让实际认缴份额所需的全部协议并采取全部必要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认缴份额转让协议,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3.投资收益与风险承担

  3.1乙方或丙方就其实际认缴份额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乙方或丙方各自所有,甲方不因自本协议所获的名义合伙人身份,而对乙方和/或丙方的实际认缴份额享有投资收益。

  3.2乙方和/或丙方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3甲方承诺将所领取的投资收益,按照乙方、丙方各自认缴份额所占之比例,于代领后应乙方和丙方的书面请求而划入乙方和丙方指定的账户。

  3.4因投资合伙企业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认缴份额所占的比例分摊承担。如果甲方已经代为乙方和/或丙方向第三方承担了损失,则乙方和/或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请求后将甲方代为承担的损失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其他合伙人权利

  4.2甲方代表乙方和丙方行使有限合伙的各项权利,包括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参加风险控制委员会、签署合伙人会议决议文件等。对于甲方以名义合伙人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视作获得乙方和丙方的授权与许可,并由乙方和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代持期限及协议终止

  5.1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名义认缴份额持有期限相同,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5.2代持期限内,甲乙丙三方可以根据合伙企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变更或者终止代持关系,但是三方需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6.保密双方同意,本协议的内容及本协议的存在为保密信息,未经一方事先同意,其他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披露。

  7.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7.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7.2双方在此同意,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都可将该等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一方承担。

  7.3在争议发生并提交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享有和履行本协议项下除提交仲裁的争议之外的权利和义务。

  8.其他

  8.1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2未经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他人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8.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8.4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都需要双方的书面同意。

  8.5本协议的条款是可分割的。任何条款的无效都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性。

  8.6本协议以中文书写,各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有鉴于此,各方于文首所述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持协议书14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 购买房产一处,现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代替甲方持有该房产,而甲方为该房产的实际所有权人。为明确该房产的权利归属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房产的基本情况

  该房产位于 ,产权面积为 平方米。

  二、代持方式

  1、现甲方已支付上述房产的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待交房时甲乙双方共同将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办理在乙方名下,甲方支付交房所需的各项税费。

  2、上述房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一切权利属于甲方,乙方仅代甲方持有该房产不享有房产的任何权利。

  3、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出具一份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甲方处理与该房产有关的管理、处分等一切事宜。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该房产的产权,为该房产的实际所有权人,甲方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该房产。乙方承诺为甲方行使所有权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2、因购买该房产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首付款、银行贷款、税费、产权登记费)由甲方承担。

  3、因该房产使用或经营产生的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修缮费等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该物业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属于房产所有权人责任的,由甲方承担。

  5、甲方有权随时与乙方解除本协议,并将房产过户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名下,办理过户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产对外出租、出售,也不得以该房产对外设定抵押、质押。

  2、若乙方出现对外负债可能导致该房产被第三方查封、扣押、拍卖等情形,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该产权的过户手续。

  3、乙方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后,乙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地点、以任何方式干涉甲方行使权利,并不得撤销该授权委托。

  4、在甲方提出解除代持协议时,乙方应当无条件同意,并且配合甲方办理过户等手续。

  四、违约责任

  乙方代甲方持有该房产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若甲方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将房产过户到甲方名下。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赔偿。

  五、协议解除

  1、甲方要求将房产过户的,房产过户完成协议解除。

  2、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甲方要求解除协议,协议解除。

  六、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该房产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产权登记证、土地所有权证等与房产有关的所有证件由甲方保管。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持协议书15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___元出资(该等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委托人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具名及工商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期限

  从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甲方解除本协议之日为止。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让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委托持股期间,若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若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获得公司的新增股份,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并入代表股份一并由乙方代持。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表股份为限,实际享有公司的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权、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5、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增资,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6、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的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7、甲方有权指令乙方按照自己的要求行使股东权利。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2、作为创业积极性,对公司的归属感、荣誉感,增强公司对优秀敬业人才的吸引力,根据公司有关决议,决定对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赠与其一定份额的公司股权。现双方就股权激励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激励股权概况

  1、公司股权:公司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万元;

  2、乙方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在甲方担任公司岗位,现任一职。

  3、甲方赠与乙方的公司的激励股权(注册资本金)为万元(该等出资占_____%注册资本)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激励股权的登记、行使及代持约定

  1、为方便公司的经营管理,乙方同意将其依照本协议获得的'股权交由甲方代为持有。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将激励股权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局登记,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2、乙方作为激励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仅享有分红权。

  三、激励股权的行使条件

  1、甲方应在每年度的月将乙方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公司决定不分红的须经占公司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不分红当年的红利顺延至下一分红周期支付,顺延最多不超过两次。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权以及分红等情况。

  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

  四、激励股权变更及其消灭

  1、因如发生如下情形,乙方在公司工作满5年的,甲方按照乙方所持激励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值予以回购;乙方在公司工作不满5年的,甲方按照乙方所持激励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值*工作年限/5年予以回购。

  (1)公司自身经营原因,需调整公司人员数量或结构;

  (2)本协议与国家新公布的政策、法规相违背,甲方需要回购股权的;

  (3)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丧失继续在公司工作能力的;

  (4)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一致的;

  (5)乙方因过失等原因被公司辞退的。

  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可无须乙方同意直接收回乙方所持激励股权,无需支付对价。

  (1)违反规定收受或给他人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

  (2)采取提供虚假报表或文件、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手段成就激励股权行使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服务期间进行赌博或实施其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行为而被行政拘留的;

  (5)在公司服务期间,从事违法行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6)任职期间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从事兼职的;

  (7)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关于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从事的行为之一的;

  (8)未经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净收益,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获得的收益,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5、当甲方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股权融资时,股权份额按比例自动稀释。

  6、股权激励期间,乙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同时乙方所持有的股权不得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由甲方无条件无偿收回。

  7、应甲方要求,积极无条件的配合甲方出让或者受让公司股权。

  六、协议终止:

  1、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造成本协议无法执行时。

  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七、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履行劳动合同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劳动关系终止时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随同终止。

  2、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股份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5%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和维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如调查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3、乙方违反约定,不积极配合甲方收回公司股份时,应该向甲方承担5-10万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同时还应该承担甲方为维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如调查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书面约定。

  2、乙方在本协议之前与甲方或公司签订的有关期(股)权激励等协议或经营骨干激励分红的一切相关约定随即自动作废、终止执行。

  3、本协议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定地点:签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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