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代持股协议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代持股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代持股协议书1
一、股权代持的风险
1、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代持股隐名合法的前提。如果没有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规定,以及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且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那么这种委托持股是有效的。如:外国投资者规避中国法律规定,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相关行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此时实际出资者和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会因违反中国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2、代持股人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的为防止代持股人在实际出资人不知情情况下擅自行使股东权利,代持股协议如果条件许可应当告知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由其他股东在协议上书面认可。这样其他股东也可以制止代持股人的违约行为。而且,如果代持股人私下将股权出让给了其他股东,实际出资人也可以其他股东知情而恶意受让为由宣告转让无效而取回股权。
3、代持股人擅自出让或股权如名义股东未经实际投资者同意将被代持,实际投资者只能依据股权代持协议向名义股东主张赔偿损失,而不能主张名义股东和善意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为预防代持股权被转让,可以将名义股东名下的股权质押给实际投资者,实际投资者为人,名义股东为质押人。根据相关规定,未经质权人同意,质押人不得转让被质押股权,工商登记机关不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4、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名下的代持股份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代持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的。真正的出资人如果未能及时阻止,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
5、代持股人死亡引发继承纠纷或纠纷代持股人死亡或离婚时,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有可能涉及到继承或离婚分割的法律纠纷。实际出资人不得不卷入相关纠纷案件中,才能拿回自己的财产权。排除代持股人的财产权。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代持股人行使其名下股权的,如果出现意外死亡、离婚分割等情况时,其代持的股权不是他的,也就不能作为遗产或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样就确保了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
6、在处分股权时被其他股东主张在入股时通过章程或者明确独立的权利。
二、法律建议
1、协议,还是协议以上纠纷都可以通过事先协议来避免,因而,一个好的股份代持协议一定是具体的、全面的;双方在代持开始,就要理性的、商业化的书写协议,不要过于估计所谓的 面子 或 人情 ,否则,等真正出了问题的时候,才不会有真正的 面子 或 人情 那!
2、约定高额设立代持股时,双方签订明确的股权代持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被代持股权及其孳息的归属、对名义股东的补偿、违约责任等。
3、公证尽管不用公证,合法的代持协议的效力本身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从证据的角度来说,公证之后的协议效力因公证而获得较高的证明力。不过,公证的边际证明力其实都是加强心理证明力而已!
4、签署被代持股权的等随时准备变身股东身份可以考虑在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同时签署被代持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这样实际投资者可以随时依据股权转让协议要求将被代持股权转让到自身或指定的其他人名下。同时,实际投资者也可要求名义股东出具一份,委托实际投资者处置与被代持股权有关的事项。类似的措施还有出资人和代持人签订股权期权购买协议或代持人将行使代持股份的权利独家授权给出资人。
5、代持人将代持股权质押给出资人在办理股权代持的同时,可以办理股权质押,将代持的股份向实际出资人办理质押担保。这样就确保了代持股人无法擅自将股权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出卖转让。再者,即使由于其他原因,比如法院执行或者继承分割需要变卖股权,实际出资人也可以质押权人的身份,获得优先权。
6、实际出资人要增强证据意识,注意保存搜集代持股的证据。为了防范万一,实际出资人一方面要签订全面、细致的代持股协议并及时办理公证,另一方面要注意搜集保存好证明代持股关系的证据,比如代持股协议、出资证明、证明、股东会决议、公司登记资料等。如果代持股人严重违约或者法院冻结保全执行代持股份,可以及时提出诉讼或者执行异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代持股协议书风险
什么是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有什么法律风险? 什么是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有什么法律风险? 正在读取...|作者:北京股权律师|来源:法邦网 北京股权栏目关注: 导读: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或者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也可能是有的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的要求就会与他人签订代持股协议。那么什么是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存在什么法律风险?下文将对这个问题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代持股协议
现实生活中,部分公司对认购公司股份者有身份要求,不符合认购身份的投资者就会与公司认可的认购股份者签订代持股协议,约定由受托人,即显名股东,享有公司工商登记和行使股权等权利;委托人,即实际股东,则享有股份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委托人支付受托人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即实际股东,是实际上向公司出资与公司存在投资关系的人,他享有投资权益。《公司法解释(三)》第24条规定,代持股协议若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的,人民法院认定该代持股协议为有效合同。
二、代持股协议有什么法律风险
签订代持股协议则存以下法律风险:
1、合同效力纠纷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即《合同法》第52条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一般代持股协议是合法的。但是,这种合法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另外,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中国有些产业限制或禁止外国投资者(包括港、澳、台投资者)投资。如果外国投资者规避中国法律规定,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相关行业,此时实际出资者和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会因违反中国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2、实际出资人不进行工商登记存在的法律风险
登记在工商管理部门的股东是接受委托的持股代理人,并不是实际的出资人,但是,对外来讲,股东资格的确认依据的是股东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实际出资人虽然出资但是自己的名字并不显示在工商登记资料上,就容易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1)股东的身份不被认可。由于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是不被认可的,股东的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一系列的权利都需要由代持股人行使,必然导致风险的存在。同时代持股人转让股份、质押股份的行为,实际出资人都很难控制。
(2)代持股人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利益。包括代持股人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给实际出资人造成的财产损失。
(3)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股权。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代持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实际出资人如果未能及时阻止,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
(4)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引发继承或离婚纠纷等。如果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将有可能涉及继承或离婚分割的法律纠纷。实际出资人不得不卷入相关纠纷案件中,才能维护自己的财产权。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有什么法律风险得问题的回答。代持股协议的拟定专业而且复杂,为最大化规避代持股协议的风险,保障您的权益最大化,如果还有问题建议找专业律师咨询和拟定代持股协议书。
代持股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目标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持有丙方的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股权投资状况
1、丙方注册地为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甲名下认缴了该公司____________元的出资,持有该公司____%股权。
2、乙方与其他投资者对企业的投资份额由甲方代为持有。甲名下的股权其中有____________元的出资是甲方代乙方持有,占公司总注册资本的% 。
3 、甲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中的____________元系由乙方提供,只是由甲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____________公司,故甲方代持此部分的股权实际所有人应为乙方,占丙方全部注册资本的____% ;甲方系根据本协议代乙方持有代持股权。
4 、甲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5 、若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乙方及其他投资者对甲方的投资总额未达到____________万元,则视为投资失败,甲方应向乙方全额退回已支付的投资款。在此情况下,乙方无权拒绝收回投资本金,也无权要求甲方为此融资期间支付任何利息,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 、甲方应于乙方及其他投资者将总计万元的投资款转入甲方账户后,将投资款全部汇至丙方指定的入资账户。
三方一致同意,甲方将本条款所述投资款存入丙方指定账户的第二日作为投资起始日。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必须要严格按照乙方的授意行使,不得违背乙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
( 1 )公司股东会召集、出席、表决权
( 2 )股东会提案权
(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 4 )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表决权
2 、在代持期间,甲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甲方的名义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3 、在代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 、甲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乙方的监督。
5 、甲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信托出资所产生的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及时转交于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投资收益可能产生的'税赋。
6 、以下企业事务须由丙方及甲方共同同意方为有效,甲方所表达观点必须取得不少于2/3乙方及其他投资者(除非主动放弃)的共同同意:
( 1 )企业因经营需要,拟借贷资金;
( 2 )企业财产用于其它抵押担保;
( 3 )丙方拟转让其财产份额;
( 4 )企业拟变更出资额;
( 5 )甲方出资用于项目经营以外的其他用途。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该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 、乙方作为信托出资的实际出资者,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甲方仅以自身名义受乙方委托持有该信托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投资权益不享有收益权或处置权。投资收益为:
从投资起始日开始,存在可分配利润前提下,每(月、季、年)对乙方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如,起始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存在可分配利润的前提下,利润分配就将于之后每月的________日进行。乙方每月预计的分红收益为其投资金额的____%,即年化预计分红收益率为% 。从投资起始日开始,每满________个月,根据上述分红约定进行利润分配后,还预计可获得其投资金额____%的收益。
3 、乙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甲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4 、投资退出方案:
4.1乙方投资满个月,甲方受让乙方的投资股权,受让价格为乙方的投资本金。
4.2在乙方投资期间,如果出现项目终止经营的情况(如经营困难、政策调整、商业环境变化等原因),甲方承诺优先收购乙方的本金,回购价格为投资本金,应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补偿以收购当月多余天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进行计算。
5 、乙方所得分红属于个人收入,乙方应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有权在乙方未按照此条款执行的情况下对乙方所得分红的税收进行追回以统一缴纳。
四、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丙方认可甲、乙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承认乙方的股东地位。
2 、丙方同意甲方所代持乙方的股权代持期间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并直接向乙方支付。
五、委托持有出资期间及费用
乙方委托甲方持有信托出资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根据乙方指示将信托出资转让给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或乙方退出投资时终止。
甲方受乙方之委托持有信托出资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六、保密条款
1 、协议三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2 、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全部损失;甲方私自处分股权等行为给守约方造损失的,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分红损失、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等。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三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投资风险告知书》 《股东会决议》建议附上股东会决议,将代持情况表述清楚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协议书3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目标公司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出资(该等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下简称“代表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1、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代甲方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
3、代甲方出席股东会并根据甲方的指示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目标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需要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权"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得以登记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也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2)转让其名下部分或全部股权;
(3)在任何文件上以目标公司股东名义签字,或在任何涉及目标公司利益的文件上签字;
(4)签署股东会决议等公司登记管理机关要求股东签署的文件;
(5)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6)以股东名义对目标公司的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任何指派或指示。
3、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并保证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应归属于甲方的资金或财产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资金或财产后____日内将该等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将财产交付给甲方。
5、在甲方通知乙方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权”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与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报酬。
第六条 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目标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_____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2、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代表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4、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代表股权”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拟转让“代表股权”的,可将股权优先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乙方不愿受让甲方的股权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可将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因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权”。
6、甲方以合理价格向乙方或第三人转让该代表股权的,本协议应《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7、如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转移“代表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否定甲方对“代表股权”的股东资格或要求确认自己股东资格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违约金=乙方所持“代表股权”所对应的目标公司的净资产总额×150%
(乙方所持“代表股权”所对应的目标公司的净资产总额的计算基准日应为乙方违反本款之日,但是,若在甲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目标公司净资产总额相对于计算基准日发生增值的,则甲方有权选择以净资产的最高值为计算标准;若因违反本款之日难于确定的,则甲方有权选择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为计算基准日。);
若目标的净资产为≤0的,则违约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处置“代表股权”的部分或全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违约金=乙方处置所持“代表股权”所对应的目标公司的净资产总额×200%
甲方有权选择参考或依照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违约金计算方式计算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第十条 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2、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上述协议的全部内容。
3、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4、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持股协议书4
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注册资本(___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的xx%,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在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代持股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拥有的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在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身份参与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者,对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在股东会的表决意见应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表决,不得自行发表意见。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交付给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代持"代表股份",不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持股费用。
六、保密条款协议
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持股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甲、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委托代持股事宜的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特定公司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转让、增加或减少持股等相关事宜。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令和要求,诚信、谨慎地行使持股人的权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应及时沟通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除非得到双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若因任何原因需修改本协议,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并在书面形式上确认。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委托内容
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拥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对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作为代理人,仅可将甲方的出资用自己的名义向投资对象出资,并代表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但不享有任何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的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等)。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作为委托人,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本协议以及公司法的规定,并且按照规定及时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出资,同时应当承担其出资额度内所有投资风险。
4、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对因不当受托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是甲方不能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无法诚实地履行其受托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委托并选定新的受托人。在此情况下,乙方必须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新的受托人。然而,在解除委托前,甲方必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代持股协议书7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万元(¥______)。现甲方实际向乙方支付资金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乙方拟将该资金以______名义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甲方支付的资金折合目标公司_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
基于以上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______%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由乙方安排以名义持有目标公司______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委托安排在目标公司的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甲方授权乙方委托安排以目标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3、甲方授权乙方委托安排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基于此的全部投资收益。
2、甲方有权将“代持股份”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但须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
5、甲方保证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保证其安排所持有的.目标公司“代持股分”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2、乙方保证本协议生效后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等)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均全部归属于甲方。
3、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不得对“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保证在甲方拟转让“代持股份”时,无条件同意并承受,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变更股东登记等)。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积极、全面履行自身义务,保障对方权益;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对方与“代持股份”相应投资额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的,任一方均有权向______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持股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鉴于:
1、甲方与___________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考虑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资者、为更有效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等因素,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乙方此次对公司的投资将采取代为持股的方式进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_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___________%的股份(下称代持股份)将由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代为持有,并登记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则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其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所应得的权益和收益。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________________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将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为持有,以甲方名义在工商登记和公司股东名册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乙方。
3、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尽快将全部投资款一次性划拨至甲方账户,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应________________委托权限,防止受托方滥用权利,危害委托方的利益。如:股权被名义股东转让、质押、被名义股东继承人继承、被国家有权机关处分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法律风险。
4、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行使代持股权所享有的表决权;甲方在行使该表决权之前须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乙方所享有的与代持股份有关的权益或权利受到损害,乙方有权撤销上述授权。
应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5、代持股的处分
(1)在代持股权期间,甲方应保证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处分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设定质押等。
由于代持股协议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义出资人不能偿还自身债务或其他原因,债权人和法院有可能会冻结执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偿还债务,实际出资人只能基于代持股协议向名义出资人追偿。
(2)乙方有权处分代持股权,或将特定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任何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合适的违约条款不仅可作为追偿受损权益的依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违约行为的出现。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
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委托方权益。
6、违约责任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协议的变更或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9、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协议书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对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享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乙方并予以代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对__________公司享有的占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对甲方的上述股权,乙方自愿受让。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款及给付
一、甲方转让、乙方受让的股权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
二、上述价款,乙方已实际付清。
第三条:股份代持
鉴于相关因素,乙方受让的____________公司股份不能过户登记显名于乙方名下,乙方委托甲方予以代持。甲方接受乙方之委托。
第四条:股份代持期间甲、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不承担代持股份的投资风险。
2、作为代持股份的名义股东,甲方不得因代持股份实施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依自身意愿处置代持股份时,甲方予以配合。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委托第三人持有上述股份。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甲方代持的股份享有所有权并有权获取相应的全部投资收益。
2、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代持股份的全部投资风险。
3、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4、乙方对甲方依本协议的约定代持股份,履行股东义务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第五条:投资收益的交付
甲方承诺将其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全部投资收益于实际取得投资收益后的十五日内交付乙方。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八条:本协议由甲、乙方分别签字并经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持股协议书10
甲方(隐名股东):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显名股东):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丙方(显名股东):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乙方委托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乙方自愿委托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丙方自愿接受甲方、乙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行使权利
甲方、乙方委托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1、由丙方依据甲方、乙方在目标公司的出资额为限以自己的名义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代甲方、乙方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
3、代甲方、乙方出席股东会并根据甲方、乙方的指示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乙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乙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乙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和/或乙方有权在需要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及乙方承担;在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乙方承担。自甲方、乙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____________内,甲方、乙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乙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三方特别明确,丙方未实际参与公司设立及运营中的任何事务,因此应本项委托所产生的`任何损失丙方均不承担责任,如被追索而导致实际承担任何责任的,丙方均有权向甲方及乙方继续追索该等损失,且甲方及乙方对该责任是连带的,丙方可选择共同或者单独向某一方或双方追索。因甲方、乙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及乙方承担。
4、甲方、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5、甲方、乙方认为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丙方的委托并要求丙方配合将其代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的相关手续,但必须提前____________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受托人,丙方得以登记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除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外,丙方不得以甲方股东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转让其名下属于甲方的股权;
不得对其所持有的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所属甲方、乙方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并保证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乙方利益的行为。
4、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应归属于甲方、乙方的资金或财产均全部转交给甲方、乙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资金或财产后____日内将该等资金划入甲方、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将财产交付给甲方、乙方。
5、在甲方、乙方通知丙方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乙方与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委托,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乙方收取报酬。
第六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____________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2、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乙方有权随时通知丙方解除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丙方应当按照甲方、乙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代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权份额或甲方、乙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4、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转移到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乙方拟转让丙方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可将股权优先转让给丙方,甲、乙、丙三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丙方不愿受让甲方的股权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乙方可将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6、甲方、乙方以合理价格向丙方或第三人转让该目标公司股权的,本协议应《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7、如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乙方转移代甲方、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或甲方、乙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乙方损失的,由丙方赔偿甲方、乙方损失。
2、甲方、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者经营不适当导致丙方承担任何责任的,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3、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处置代甲方、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的部分或全部的,应向甲方、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2、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上述协议的全部内容。
3、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4、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代持股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44030110319住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注册资本(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在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股东身份参与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___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___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
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持股协议书1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股份相关事宜,在遵循公正、平等、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1、甲方是该公司的股东,投资金额,持有该公司%股份,因甲方个人原因,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该公司的名义持股人,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2、该公司的股份实际是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其所有权和分红权益属甲方所有,即甲方是该公司%股权的实际出资人,甲方以隐名股东身份,通过乙方享有该公司股东权利、享有全部投资收益。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1、由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在该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代表甲方以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相应活动;
2、代甲方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乙方表决权的行使应当在开会前征求甲方意见)、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章程授予该公司股东的其他权利。
3、按照甲方要求和授权将全部或部分代持的股份转让、抵押或进行其他处置。
第三条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该公司股权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乙方代持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该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享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收取、转让、质押、赠与等)。
2、在乙方代持股期间,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利转移到自己或者甲方指定的任意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的相关法律程序,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且无条件同意和接收。
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其所代为持有该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为持有的甲方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列入夫妻共有财产范围和遗产继承范围,更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送股、配股及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在收取后3个工作日内全部转交给甲方。有关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该公司出台后3个工作日内复印给甲方。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代为持有上述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当甲方愿意还原为公司股东时,乙方应当无条件将代为持有的股权过户到甲方名下,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5、甲方如转让乙方代持的股份,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委托代持股费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期间,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第七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协议。否则,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能弥补的,另行赔偿全部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裁决。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在公司破产或者终止经营时,甲方有权按照投资比例对该公司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2、乙方自愿承诺给予甲方每日流水查看权以及总投资金额流向使用权;若甲方的查看权得不到履行,则甲方可以要求退股,乙方需全额退还甲方的投资金额。
3、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持股协议书13
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注册号:44030110319xx 住所: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x公司人民币 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为 万元)的 %,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x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x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x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x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x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x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x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x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x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
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持股协议书14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年__月__日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为甲方对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万元出资额(该出资额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其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 ________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以及代为行使公司法与“诚铖投资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____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以其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分配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和接受,并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予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2)作为“________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任何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擅自行驶表决权,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相关的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在甲方拟向“________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配合协助及便利。
(5)乙方声明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不属于乙方个人资产或乙方与乙方配偶的共同资产。乙方与乙方配偶家属不享有任何权益。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限为年。
第七条违约条款
(1)乙方本身个人行为违返法律法规无法履行此协议,甲方有权以实际股东的名义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立即执行股权交还或转股协议。
(2)乙方未按照本协议内容约定,违背甲方意愿或损坏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以实际股东的名义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有权以立即纠正错误决定或行为。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可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对相关股权进行交还或转移的,甲方有权以实际股东的名义立即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代持股协议书15
实际出资人(甲方):
身份证号:
名义股东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系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股份的实际出资人,现甲方欲将其中 %股份委托给乙方 代为持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 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以乙方名义在工商管理部分登记注册。
1.2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 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 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份
2.1 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的股权,计出资金额____万元人民币(____公司注册资本金为____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 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2.3 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2.4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3.1 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由甲方实际受益人所有。
3.2 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 如因财务管理需要,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将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将立即汇至甲方账户或由甲方指令安排。
四、其他股东权利
4.1 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4.3 鉴于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且为公司的最大股东,甲方同时委托乙方作为___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甲方意愿行使提供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过户有关手续等。
3、甲方拟以代持股权提供质押时,乙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甲方意志与质押权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办理质押登记有关手续等。
4、甲方拟将代持股权托管给他人时,乙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甲方意志与受托人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办理托管手续等。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至下述情形之一发生之日终止:
(1)代持股权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过户手续,已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他方名下。
(2)乙方按照甲方指令,将代持股权全部出售,并将股权转让款全部划至甲方指定账户。
(3)本协议被甲方解除。
五、保密义务
1、各方同意并承诺,除非本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或经另一方同意,任一方均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本协议或相关事宜,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息,在确实需要对外披露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各方均有义务在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方式故意或过失泄露在洽谈、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及公司商业秘密,除非:
(1)该秘密被秘密拥有者一方公开而进入公众所知领域。
(2)经秘密拥有者一方事前书面同意。
(3)执行不可上诉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裁决。
(4)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双方均应沿革信守本协议,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甲方行使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股东权利时,乙方如拒绝履行其配合和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股权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拒绝与甲方签署新委托持股协议),或者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2)、(3)项,乙方承诺赔偿甲方叁仟万元。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协议一方或双方确实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则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署之日生效,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内容,诚实履行义务。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终止或解除。
4、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各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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