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协议书

时间:2023-11-26 07:37:0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责任协议书(集锦2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责任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责任协议书(集锦2篇)

责任协议书1

  当事人: (甲方)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以下简称甲方)

  当事人: (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以下简称乙方)

  年 月 日,在 事故发生后,甲方立即采取积极抢救措施将乙方送到 医院治疗,经诊断: 在此期间乙方共花费医疗费元,乙方在医院住院进行康复休养.目前伤势已经基本痊愈,根据医师的意见可以回家进行调养.乙方病情痊愈后,请求给予一次性处理.甲方同意乙方的请求.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损害赔偿一事,经过双方充分的协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伤情伤残程度及乙方病情需要恢复的时间等基本情况,甲乙双方均已了解和认可。

  二、甲方已替乙方支付的医疗费 元,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一次性付给乙方 人民币整(其中包括护理费用,误工费,伤残补偿金等费用)。

  四、乙方在签订此协议书后,自愿放弃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的`权利.

  五、乙方一经签订此协议,甲方给付的赔偿款为乙方现在或将来、直接或间接与此次事故有关的索赔的费用最终和全部赔偿数额。

  六、甲方与乙方签订此协议后,甲方应当一次性立即给付乙方 人民币。

  七、甲方在付清钱款后,乙方应当将住院期间的医疗票据全部给付甲方.如果找不到原件票据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八、乙方收到上述赔偿金后,甲、乙双方就此次事故的赔偿问题已解决完毕,今后双方互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九、(1)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定后,一方出现反悔或违反此协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将支付给对方违约金元。

  (2)如果乙方违反此协议,应当将原来甲方给付的钱款全额退回,并再给付甲方 元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是自愿达成调解凭证,一经签定后不得反悔。

  我们上述协议完全真实、合法,如果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责任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根据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工作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车辆的权属及责任

  本协议中的车辆为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随时对车辆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为车辆使用第一责任人,负责该车辆的安全使用及维护保养。

  二、责任范围

  车辆使用责任人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对车辆使用、安全级维护保养承担具体责任。

  三、车辆的'使用保管

  1、车辆使用责任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公司相关规定;车辆使用责任人负责车辆的具体使用、安全及维护保养。

  2、车辆使用责任对车辆及车内备件物品要爱惜使用、妥善保管;要随时保持车辆干净,每天早上对车辆清洁一遍,定期洗车,定期对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若由于责任人微机室对车辆保养和维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除特殊车辆外),须进行一次保养,车辆的维修和保养由责任人向公司提出申请。

  4、因个人操作原因违反交通规则受到处罚和扣分,全部由使用责任人或用车人负担。严重违章应自觉到办公室登记,并写出书面经过及检查,主动协助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5、严禁酒后驾驶、严禁无证驾驶、违章驾驶、超速驾驶,若出现责任事故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使用人承担。

  6、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将公司车辆借给外单位人员及没有驾照的人使用,如违反规定出现各种问题均由使用人、责任人承担。

  7、车辆使用责任人应负责每晚将车辆停放至公司大院,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晚上私自开车外出,如有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四、车辆的费用

  车辆使用中所产生的有关车辆维修费、过路费等由甲方承担(以票据实报实销),燃油费由办公室充值油卡,司机做好油卡使用、公里数登记情况。因私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权承担。

  五、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责任人)

  (盖章) 签字: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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