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书

时间:2023-06-15 15:55:0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保密协议书精选14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保密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密协议书精选14篇

保密协议书1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台 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 ,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鉴于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有接触、了解、利用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之便利和需要,为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或被用于乙方工作之外的用途,明确甲乙双方当事人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相关地方规章,签订本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义

  1、商业秘密本协议所涉之商业秘密是指,本合同列明的以及其他甲方未公开的、能够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信息和材料。甲方对

  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合作伙伴等,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也属于本协议规定的商业秘密。

  2、技术信息本协议所涉之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战略、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关键算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源程序、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

  3、经营信息本协议所涉之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信息、客户名单、分销网络、销售价格、行销计划、广告策划、竞争策略、采购信息,采购渠道、进货价格、供应商名单、管理信息、财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4、载体本协议项有商业秘密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传统纸质载体及盘、硬盘、光碟、网络存储空间等存储介质载体等。

  5、任职期间本协议项下所指之任职期间是指,乙方进入甲方的工作场所、接受甲方指派的任务、或进入甲方指定的工作场所之日(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日期的,以最早之日起计)起至乙方实际离开甲方的工作场所、任务结束或离开乙方指定的工作场所之日止(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日期的,以后一个为准)。

  6、离职期间本协议项下的离职期间是指,乙方离开甲方的工作场所或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以后的期间。

  7、全部经济损失本协议所称的全部经济损失是指,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或侵权行为导致相对人蒙受的以下经济损失或费用之和,包括但不限于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导致的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因商业秘密被泄露而丧失的商业机会中甲方可预见的利益、甲方为了维护合法权利所支付的调查费、公证费、取证费、律师费、车旅费及诉讼费、仲裁费等。

  第二条商业秘密归属原则

  1、乙方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业务所形成的'商业秘密归甲方所有。

  2、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因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时形成的知识产权也归甲方所有。

  3、依照法律规定,如果一项知识产权应归乙方所有,但是如果乙方完成该项知识产权时使用了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仍对对前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如果在申请相关知识产权的专有权时不可避免地要公开相关商业秘密时,乙方必需在对外提交任何有关知识产权的说明前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第三条保密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必需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任何前述信息的部分或全部通过任何方式泄露给

  第三方,不得自行或与他人串通利用前述商业秘密,直到前述商业秘密被甲方公开。

  2、若前述商业秘密经由非正常的渠道被甲方以外的人公开的,乙方也应继续依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保密规章、制度。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乙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及谨慎的态度,并依理性人的标准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乙方应遵循如下的保密行为规范。

  (1)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复印、摘抄、 随意或恶意拿走与商业秘密相关的文件、电脑软件、电脑、笔记本、盘及其它储存介质、电脑硬件等任何资料与物品。

  (2)在离开甲方及甲方指定工作场所时,乙方应将其持有的任何承载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资料、文字资料、光盘等妥善保管,锁入甲方办公场所内的办公桌或文件柜,并确保桌面、影印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公用电脑等处没有遗留任何前述资料或物品。

  (3)除工作需要外,甲方不能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或资料发送给任何第三人。在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下,需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前述相关信息或资料的,应当通过由甲方提供的邮件地址发送,不能使用个人的邮箱地址发送。

  (4)如果乙方遗失了前述资料或物品,应当立即报告甲方相关主管人员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接受任何外部机构的访问,向其提供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关于商业秘密的任何内容或信息。

  (6)乙方不得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作为闲谈话题。

  (7)在甲方办公场所内接待有关客人时,乙方应严格禁止来访客人随意进入甲方办公区。

  (8)乙方不得自行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商业秘密。

  (9)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并应当遵守以下竞业限制义务:

  (一)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类似的业务,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包括以专职或兼职的方式到相关公司工作,或成为相关公司股东等;

  (二)不得受聘于与甲方同类或类似行业的市场经济主体(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劳务、指导、咨询、顾问等方式);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或协助他人劝诱甲方其他员工离开公司;

  (四)不得直接或间接影响或试图影响甲方的客户关系,将甲方客户引导与乙方或其他方私下交易或达成交易意向(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意向客户、正式客户、已合作过的客户等);

  5、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时,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仍属秘密部分的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

  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之后乙方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商业秘密依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7、乙方发现甲方其他工作人员存在不符合保密规范的行为、不足以保护商业秘密的行为,或已经导致相关商业秘密受到侵害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相关主管人员。

  8、乙方发现商业秘密或与商业秘密相关的信息已经泄露或受到侵犯时,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相关主管人员。同时,乙方应当采取相应合理措施阻止前述商业秘密进一步受到侵害。

  第四条载体控制

  1、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记录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图表、数据、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这些载体,确保载体内的前述内容或记录不会被他人知晓。

  2、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随意移动前款规定的载体,或从前述载体中复制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图表、数据、报告等内容和记录。

  3、若记录着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和记录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乙方应当在离职或甲方要求时返还这些载体。但当前述信息和记录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相关信息和记录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相关信息和记录消除,然后将载体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一条款时,均应视为乙方严重违反了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3、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则甲方保留进一步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的权利。

  4、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无论给甲方造成多少损失,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本违约金不视为对甲方的损失赔偿,甲方可依据损失向乙方主张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条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乙方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的权利。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并特此在此签章确认。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协议书2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下简称“合同生效日”)由__________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邮编:__________(以下简称接收方)和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以下简称披露方)共同订立。鉴于,双方正在就转让和受让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的国家股股权事宜(以下简称项目)上进行合作,基于工作需要,披露方同意接受方对披露方进行审计,因而需要向接受方披露其关于生产经营的相关的保密信息。

  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

  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生效日前后,披露方披露给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头或书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与披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原材料采购、预测和估计、各种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及其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

  2.不在定义范围

  接收方无义务对其能用文件明确证明的如下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a)在没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非因接收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c)从没有保密义务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又以该接收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地获得或披露该保密信息;

  3.义务

  a)接收方决不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接收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和执行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b)接收方应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c)接收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这方面信息以使该项目取得进展,并书面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员工或者接收方为项目而聘请的中介机构为实施项目所需而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d)如果接收方被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向披露方予以通报,以便披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接收方应用尽所有可行的措施来保护该保密信息。

  4.—般余款

  a)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48个月。披露方可以在事先书面通知接收方的情况下,提前终止本协议。

  b)本协议—旦终止,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所有复印件,无论其为电子或书面等任何形式,均应立即交还披露方。

  c)本协议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d)接收方承认披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权人或被许可人,除非协议中另有明确阐述,接收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

  e)双方均同意:为了保护披露方及其商业行为,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己方义务是必要且合理的。双方明确表示由于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唯一性,金钱赔偿将不足以补偿接收方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而给披露方造成的损失。因此,双方均同意并确认: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可能的违约行为将对披露方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并且除其他任何法律或其他方面可以适用的补偿外,披露方有权(a)禁止接收方可能违反或继续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无须证明实际损失,(b)从接收方获得任何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因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引起的或与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有关的损失或损害、或未经授权的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损失或损害

  f)所有的保密信息是并将继续是披露方的财产。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解释为一方授予对方任何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并且除了仅仅基于决定双方之间是否形成关于XX金顶国家股的股权转让合同关系的目的而查阅这些保密信息的有限权利以外,本协议亦并不授予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

  g)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XX分会,依其规定和程序进行仲裁。

  h)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增补和修改,除非由双方合法指派的代表书面作出,否则视为无效或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i)本协议中的各个标题仅仅是出于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于解释本协议及其条款。

  j)本协议是协议双方对相关义务、目的、权利、责任及关于本协议主题其他责任的完全同意和/或理解,该协议将取代任何双方以前和/或现在达成的与该主题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和理解。

  k)任何一方不得将其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该种转让的尝试自始无效。

  鉴此,本保密切、议一经签署、即告于文首载明的日期生效。

  _________有限公司签字: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有限公司签字: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协议书3

  标准合同编号:

  甲方: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地址:

  乙 方:

  家庭住址:

  文化程度:

  性 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

  鉴于乙方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一定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以及其他双方约定或甲方内部规定保密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甲方的商业秘密不限于甲方企业本身的商业秘密,还包括因业务往来所知悉的甲方所属集团、项目公司以及其他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以及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合作协议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融资项目、管理诀窍、筹建项目、市场信息、经营策略、财务报告及数据和其它信息及其有关的构想、概念和技巧。

  1、技术信息、资料和物品: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投资融资方案、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资料: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投资计划、合作计划、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产销策略、交易网络;

  3、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资料和物品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保密资料和保密物品。

  第二条 商业秘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管理制度流程、经营方法或方案、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第三条 乙方在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有关甲方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中,一旦泄露会造成以下后果的也列为商业秘密:

  1、影响甲方技术上的先进性;

  2、丧失甲方技术上的.独有性;

  3、影响甲方技术上的竞争能力;

  4、影响甲方经营中的重大权益;

  5、影响甲方声誉和其它权益。

  二、商业秘密的保护

  第四条 专利权属相关人员及申请人员在专利公开之前,不得将该专利的技术细节和申请细节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甲方内部非涉及人员。专利公开后,该专利中的关键数据(未写进权利要求书部分的),作为商业秘密保护。

  第五条 乙方未经甲方以书面方式许可,不得将列为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复印、打印、拷贝、在英特网上传输或其它形式进行复制。不刺探、打听或以其他方式了解非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 乙方未经甲方以书面方式许可,不得将所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以任何形式向不承担相应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或甲方内部非涉及人员泄露或公开。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相应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或甲方内部非涉及人员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不得利用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从事有损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利益的经营、交易等行为。

  第八条 乙方对甲方委托保管的列为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应该采取严格保密措施保管,除非发生以下情况,不得将其交给任何第三方或甲方内部非涉及人员: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乙方交出的。

  2、甲方书面要求乙方交出的。

  第九条 当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交回甲方委托保管的列为商业秘密的技术资料和经营资料时,乙方除了交回原件外,还必须将由于存档等原因而做的全部复制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以书面文字形式形成的复印件、电子版复印件、以录音或录像制品形式存档的复印件)在甲方指定人员在场的情形下当场予以销毁,且不得私自留存任何复制件。

  第十条 在乙方被甲方聘用期间,由于乙方未遵守上述约定,而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以下情况发生时,视为泄密:

  1、属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被不应知晓者知晓的。

  2、属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晓者知晓的。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退休返聘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将所有自己掌握的技术资料和经营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书面技术经营资料、其相应的电子版资料、其以录音或录像制品形式保存的资料)移交给甲方,结清完毕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第十二条 乙方因工作职责变更或其他原因,不再涉及相关工作时,乙方应将所有自己掌握的技术资料和经营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书面技术经营资料、其相应的电子版资料、其以录音或录像制品形式保存的资料)移交给甲方指定的工作交接人;乙方除了交回原件外,还必须将由于存档等原因而做的全部复制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以书面文字形式形成的复印件、电子版复印件、以录音或录像制品形式存档的复印件)在甲方指定人员在场的情形下当场予以销毁,且不得私自留存任何复制件。

  第十三条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将原有的知识产权及相关义务向甲方书面说明,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乙方在此之前已经拥有的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

  2、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协议已经向第三方承诺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协议已经向第三方承诺在一定时期、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的活动。

  第十四条 乙方如发现甲方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的相关部门报告。

  三、法律责任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如乙方因上述各条款中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上述各条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可期待利益损失。

  2、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本条1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不低于乙方 2因违约行为所获得(包含但不限于已经获得的或将来可能获得的)全部利润的合理数额,或者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

  3、甲方因调查和追究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而给甲方造成的人员录用费、培训费等的损失也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第十六条 如果乙方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甲方标准化工作的商业秘密,致使甲方造成损失,同时令第三方获利的,如第三方构成行政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如果乙方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甲方标准化工作的商业秘密,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并已违反《刑法》的相关规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八条 本协议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并不限于甲乙双方保持劳动关系期间,即使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乙方仍应一直持续谨慎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除非:

  1、乙方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

  2、甲方明确公示已对该商业秘密进行了解密,该信息已不再具有商业秘密的特性。

  3、甲方的法人资格终止,且没有承继其权利义务的自然人或组织。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书》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争议解决

  第二十条 由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自愿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构成劳动争议的,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例外约定

  第二十二条 甲方承认上述各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乙方能书面证明其从甲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保密协议书4

  甲方(单位):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现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内容及范围

  1.1乙方同意对甲方、或者虽属于甲方客户(含意向客户)等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内予以严格保密。

  1.2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的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

  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观点、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划、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以及任何知识产权等;

  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制作或拥有的任何形式的报告、访谈记录、数据、信件、电子邮件、报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的技术资料或秘密、经营情况、经营策略及经营信息、客户信息、客户经营状况等;

  甲方内外部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计划、报价、合同、项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训资料和工具以及项目成果等;

  (5)甲方内部不欲公开或未经公开的公司制度、文件、决议、消息和公司运营情况等;

  (6)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关于财务、成本、利润、市场、销售、合同的信息及客户和经销商名单等。

  (7)除上述外,下列信息属于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___________ 。

  乙方承认,上述"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协议不仅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接触的保密信息,也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日期前接触的所有保密信息。

  乙方确认,如果对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存在争议,则乙方应按保密信息进行处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级的明确否认。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2.1乙方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2.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保密职责;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2.3甲方或乙方上级在职权范围内就保密事宜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应予执行,并作为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一部分。

  2.4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

  乙方因某一项目而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处获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诺只在进行该项目或与该项目紧密相关的项目研究时使用,绝不为与该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

  乙方应对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遗失,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复制、记录;

  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该项目组人员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

  当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时(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乙方应立即将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完整交回;

  (5)根据甲方的要求,如实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记录;

  (6)乙方在离职时或任何时候甲方提出要求时,须将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甲方;

  (7)乙方在离职后,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上各项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传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从事损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职单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为乙方自营企业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8)无论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乙方均不得劝诱及参与招聘甲方其他员工到甲方的竞争单位工作。

  (9)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往来;离职后乙方或者乙方新入职单位、乙方自行投资的公司企业等也不得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往来,否则视为乙方泄露甲方的客户信息和秘商业密。

  2.5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___________乙方在职或离职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对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之前的任何时间。

  2.6特别是,下列任何一行为均属于违反保密义务之列:___________ 。

  2.7甲方客户信息属于甲方的高度秘密信息。离职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原甲方客户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或相冲突的业务。如原甲方客户与乙方联系,乙方应让其与甲方联系或告知甲方。

  第三条有关确认

  3.1双方确认,就本协议的履行,甲方无需额外向乙方支付费用或报酬,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3.2乙方确认,已经知悉并理解甲方的下列制度,同意遵守执行:___________、《员工手册》、《保密制度》。

  3.3甲方有权不定期的修改、补充、发布有关保密的制度与作法,并通过电子邮件、公司网络平台等进行发布,乙方同意经常查收相关文件,并遵照执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同时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为应对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等。

  上述赔偿可以从乙方的服务报酬或劳动报酬中扣除。

  4.2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相关的保密信息或知识产权,甲方有权代表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3乙方在职期间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时,均被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与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可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附则

  5.1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不代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关系以双方签署的其他文本约定为准。

  5.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5.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甲方与设计方在讨论关于 项目设计合同的相关事宜时,鉴于设计方在服务于甲方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机会;设计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损害。为保护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三方长远利益,甲乙双方以相互信赖为基础,双方自愿订立保密协议,共同保守双方的秘密,维护双方公平的合作关系。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保密内容和范围

  1.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在本协议生效前及本协议生效后通过任何方式接触或知悉的甲方的任何信息,以及虽属第三方但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 设计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内容,包括技术、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2) 甲方现有开发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3) 甲方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财务资料及数据;

  (4) 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5) 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6) 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

  (7) 甲方提供之业务、经营、投资、人事及财务之相关资料(包

  括但不限于有关产品、技术、商业机密、战略及未来发展、工程、生产、市场推广、定价、售后服务、融资、资产、公司结构及管理等其它方面的信息资料);

  (8) 甲方与设计方交谈及讨论之有关产品、技术、财务、投资、人事及经营相关之内容;

  (9) 甲方与设计方往来或交易,任何有关双方业务合作或服务之契约。

  2.以上保密信息的获得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以手写、打印、软盘、胶片、电子邮件以及其它可接触的方式或以口头方式提供;

  (2) 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在双方合作过程中通过观察、测试、体验、分析等方式知悉。

  第二条:非保密信息

  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记录、文件或资料:

  1.已经公开的信息,且不是因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的披露所造成;

  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公开的信息;

  3.在甲方向设计方披露保密信息以前,设计方已通过合法渠道获得该保密信息,且设计方有充分合理的理由相信该信息不受任何保密义务或规定的限制,可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保密责任

  1.设计方受本协议约束,仅限于将保密信息使用在以“建设 项目”为目的的作业中,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2.设计方及设计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皆不能直接或间接披露部分或全部保密资料予不相关之第三人。设计方应当与知悉甲方保密信息的设计方人员及设计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签署保密协议,确保该等人员承担与设计方相同的保密义务。

  3. 设计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设计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

  4. 设计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5. 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作品,如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发表论文、评定职称等,需要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认可;

  6. 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间内,设计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7.如果甲方书面同意设计方向特定代表披露保密信息的,设计方应当与该代表签署书面协议,使其承担与本协议相同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8.如果法律规定或任何有关监管机构要求设计方必须对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得出的任何意见、判断或推论做出披露时,设计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以使甲方能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9.设计方披露保密信息的范围仅限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任何有关监管机构强制性要求的必要范围。但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时,设计方必须尽力确保有关部门对披露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10. 在双方合作终止的情况下,如甲方提出要求,设计方应立即将设计方或设计方的任何代表所占有的一切与甲方相关资料,包括基于相关资料,由相关资料产生的或反映了相关资料内容的一切复印件、复制文本、总结、分析、摘要或其它文件或记录,交还甲方,并永久性地销毁任何以电子、磁性或光学载体形式储存的'任何副本或复印件。

  11.设计方不得对外以任何方式宣传为甲方做过该项目设计,以防止竞争对手通过设计途经了解甲方技术机密。

  12.设计方不再对甲方以外的客户设计同类项目。

  13.设计方除有权为双方合作的目的而合理使用保密信息外,本保密协议不表明设计方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享有明示或默示的许可使用权或其它权益。

  第四条:保密期间

  除非甲方的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设计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第三条承担保密义务,设计方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设计方同意在下述情况下对甲方作出全额补偿并保证甲方免受由此造成的损害、损失、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及执行该补充的费用)或责任:

  (1) 设计方知悉甲方保密信息两年内未经许可而使用保密信息;

  (2) 设计方知悉甲方保密信息两年内未经许可而披露保密信息;

  (3) 设计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2.设计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设计方应当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3.设计方代表在服务期间知悉甲方保密信息两年内泄露甲方秘密的,设计方应于该代表就泄密给甲方能够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知识产权

  1.甲方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 设计方在本设计合同期间为本项目设计所产生的设计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设计方不得向其它任意第三方提供该设计成果。

  第七条:争议与仲裁

  1.若出现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及对本协议中条款存有疑议时,甲乙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共同协商,共同解决。

  2.当争议无法解决时,经任一方申请,应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上诉。双方约定的纠纷裁决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具文,与本合同书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保密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密资料

  “保密资料”指与项目及任何其他与项目类似的讨论有关的,由披露方向接受方以书面、口头、图形或以任何其他形式或载体提供或披露的、由披露方开发及/或持有的一切保密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开户银行资料、股东资料、尽职调查报告、审计及未经审计的财务信息、政府批准、商业计划、经营规划、专业顾问提供的报告及意见书、合同、人事档案、会议纪要、行政文件、供应商名单、客户资料、客户名单等。

  披露方:指披露“保密资料”的一方,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均有可能成为披露方。

  接受方:指接受“保密资料”的一方,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均有可能成为接受方。

  第二条保密和非使用义务

  双方同意并承诺:

  上述“保密资料”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保密资料”,在交付接受方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或其它有形方式标明秘密,并注明“保密资料”属于何方。

  对于口头或其它无形的资料,在披露给接受方前必须以合理方式声明是“保密资料”,进行书面记录,并注明“保密资料”属于何方。

  未以上述两种方式确认为“保密资料”的信息资料,如通过合理商业判断属确需保密的资料,应属于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

  接受方应以对待接受方自己同等重要的“保密资料”一样的谨慎态度对待披露方披露的“保密资料”,并应尽其一切能力防止任何第三方以不法或未经披露方同意的`任何方式盗取或获取“保密资料”,或以任何方式浏览、复制“保密资料”。

  属于披露方的“保密资料”,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形式),接受方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保密资料”。

  第三条保密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3、甲方要给保密方保密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而对披露方的“保密资料”为任何披露的,接受方一经披露方要求,应立即停止任何违反本协议义务之行为,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消除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影响。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如就本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的解释或履行等事宜发生争议,争议的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协商后不能解决,该争议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提交 仲裁委员会解决,这一解决方法应该是终局的和排它的。

  第六条其它事项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7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秘密信息及知识产权

  1、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专利、工艺、制作方法、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技术文档、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相关的函电、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采购情况、销售渠道、销售状况、定价政策、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电子信息渠道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2、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3、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创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技术改进、工具模型、专有技术、专有设计、专利、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奖励或报酬。双方一致同意工作成果属“秘密信息”范畴。

  第二条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1、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2、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的工作需要并为甲方利益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或授权,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条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1、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此种秘密信息。

  2、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立即按甲方要求将从甲方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双方销毁,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第五条保密期限

  1、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

  2、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用。

  3、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乙方任职期间取得的劳动报酬总额的25%。如果甲方的损失超过前述约定违约金数额,以甲方的实际损失额为准进行赔偿。

  2、由于乙方违约而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及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用。并且乙方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3、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乙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

  2、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

  第八条其他

  1、通知,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通知须用中文书写,并应由专人交付或邮递、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地址以本协议为准。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变更方应于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地址视为有效地址。

  2、效力,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署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效力等同,甲乙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网站建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信息

  指由甲方通过口头方式、视觉方式、书面方式或其它任何媒体方式所披露的文字或图片及其它各种信息。

  二、甲方的需求

  甲方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聘请乙方为甲方进网站建设服务;乙方根据甲方授权范围及服务要求,为甲方提供网站建设技术服务工作。

  三、乙方服务范围

  1、提供代理网站界面设计、后台程序开发、logo设计;

  2、把网站页面设计和后台程序设计整合成一个完整的网站,并使网站可以安装在服务器上正常访问;

  3、网站运行错误时提供的修改、维护。

  四、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___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五、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乙方违约后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六、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受聘为甲方公司市场业务人员事宜,经友好协商,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经甲方面试、考核,决定聘乙方为本公司市场业务人员,乙方正式聘用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乙方受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主动开拓公司的有关市场业务,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尽心尽职;同意以下薪酬标准,兢兢业业,任劳任怨。

  三、本着公平、激励的.原则,制定乙方薪酬制度如下:

  1、乙方月薪300元。

  2、乙方提成=基本费用(代理产品的费用)15%+网站设计开发费用25%+网络广告30%,其提成的计算与发放时间以与客户结算日期为准。

  3、薪酬结算:与客户结算后随当月工资统一发放。

  4、如果乙方当月签单金额完不成销售任务(销售任务=当月月薪×10),则按当月月薪的70%发放。如连续三个月没有业务量,作自动辞退处理。

  四、在工作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实际考核情况终止对乙方的聘用,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如要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为无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保密协议书10

  xx学校保密委员会作为甲方,学校的涉密人员作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和有关保密规定,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履行如下保密协议:

  甲方:

  1、对乙方进行保密资格审查,确定其承担xx项目的资格;

  2、监督、检查、指导乙方的工作;

  3、 提供保密教育培训和有关学习资料;

  4、监督保密津贴发放制度;

  5、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有重大贡献的,按规定给予乙方相应奖励;

  6、对在日常工作中违反保密规定的,依据《______________工作奖惩制度》执行;

  7、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乙方: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______________涉密人员管理规定》;

  2、接受______________组织的保密教育和培训;

  3、对本人所知悉和管理的涉密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留泄密隐患,在未解密之前,对涉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4、调离涉密岗位要按规定实行脱密期,脱密期满后仍需继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信息;

  5、因乙方原因造成泄密的,按《______________工作奖惩制度》接受处理。

  6、本协议终止后,依国家法律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

  本协议因乙方脱离岗位或涉密项目而自动终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保密委员会一份,乙方所在单位一份,本人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保密协议书11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受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甲乙双方之间的 产品行销、广告服务、加工承揽、业务拓展、市场开发 等业务合作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保守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要求采用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在合作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企划、加工或者 所需的所有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财务资料、生产基储生产情况、生产资料、产品成本、产品定价、人事记录、员工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名单、市场地位资料、业绩评估、销售历史、进料渠道、测试数据、工艺流程、产品配方、销售计划及新业务推广计划、产销策略、财务状况、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资料、管理诀窍、产品开发与研究进程、招投标的标底和标书内容以及尚未经甲方正式对外公布的技术和经营管理信息等资料。

  2、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者信息,也适用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以下条款提及的“商业秘密”应当理解为包括本款所指的资料或者信息,不再另行指出。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用于企划、加工承揽或者 所需的各种业务资料由甲方提供。基于该资料或者业务合作而形成的任何的品牌资源、业务资料、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等一切相关权利属于甲方独自所有。

  2、甲方不得将乙方为其企划、设计或者的方案提供给其他广告企划或者 公司。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乙方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保证公司无关人员及公司外人员不得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上述资料。

  4、在合作期间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者类似业务的公司委托提供行销策划或者 业务,也不得以合作或者其他形式进行前述业务。

  5、合作期满三年内,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资料,接受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者类似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委托提供同类或类似策划或者 其他业务。

  6、合作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的业务资料,不得擅自保留复制品,并仍须谨守保密之责任。

  7、除上述义务外,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保密制度以及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并教育乙方员工遵守相同义务。因乙方员工行为(包括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而造成的商业秘密泄露或者不正当利用或者其他任何形式泄密,乙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甲方按照主合同(备注:根据具体情况指出主合同名称、编号和签订日期)约定已经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在作价确定价款数额时已经充分考虑乙方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因素在内,因此主合同价款已经包含乙方履行或者承担本协议义务的对价在内,甲方无需为本协议向乙方另行支付价款,乙方亦不得据此所要额外价款。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的效力及于双方整个合作期间内以及本协议约定的保密和竞业禁止期间。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不得泄漏或不正当使用,包括本协议效力期满之后,乙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否则应负相应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保密协议规定,私自获娶非法持有、窃娶泄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相关业务合作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缴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乙方自愿放弃主张违约金过高请求法庭或者仲裁庭予以适当调整的权利。

  2、乙方若违反协议,非法持有、窃娶泄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要求对方按照上述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无形资产、市场占有率、可得利润等损失);情节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商业秘密的非法持有、泄露、窃取,以乙方或者与乙方无关的第三人或者未参与的工作人员知晓,或者市场上有相同或者类似保密范围之事项为准,而不论其获取方式。乙方对此应负相反举证之责任。

  五、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

  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等。

  六、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其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为主合同(备注:根据具体情况指出主合同名称、编号和签订日期)之组成部份,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12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是甲方的正式员工,在甲方部门担任职务,因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然会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以及乙方合理流动的权利,双方就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知识产权、保密义务以及竞业限制等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知识产权

  1.乙方在职期间及从甲方离职后一年内,独自开发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其在甲方期间的工作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域名权、其他发明创造等)均属于甲方所有(专属于乙方的人身权利除外)。

  2.乙方有义务将相关知识产权的全部信息报告给甲方,同时应在合理范围内与甲方签署相关文件,提供相关材料,以协助甲方申请、转让或注册上述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在全球范围内对该知识产权拥有绝对权利。

  3.对于乙方在职期间完成的发明创造,甲方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4.乙方在职期间不得擅自实施侵犯或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因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任何索赔和诉讼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费用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按比例扣除。

  二、保密义务

  1.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息、技术信息、客户信息、营销计划、投资方针、人事材料、财务数据、价格、成本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其他雇员以及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2.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乙方应当立即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资料、数据、物资等一切载有或可能载有保密信息的载体。若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乙方应当将相关保密信息复制到甲方指定的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消除。

  3.乙方的保密义务长期有效,不因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止、解除而失去效力。

  三、竞业限制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有竞争、供销及其他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任何组织机构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为前述组织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协助,不得在前述组织机构拥有利益;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供销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业务。

  2.乙方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有竞争、供销及其他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任何组织机构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或不担任职务但为前述组织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协助或拥有利益;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供销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业务。

  (2)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服务、收取订单和发生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甲方的业务或对甲方的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甲方的客户包括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时已经属于甲方的客户,以及在乙方离职时甲方正在评估、谈判、接触或准备发展的客户。

  (3)通过直接或间接招揽、引诱、游说、鼓励等方式干扰甲方与其他员工的劳动关系,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员工。

  (4)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离职后如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担任其顾问,不论是兼职还是专职,或者乙方如可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甲方存在竞争性业务经营,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有关新单位名称及乙方职位的书面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材料,且在甲方再次要求的期限内仍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四、经济补偿

  1.补偿期限:乙方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为年,自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在此期间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竞业限制补偿。

  2.补偿标准:甲方按照人民币元每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3.支付方式:乙方离职后,甲方于每月日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相应顺延。甲方通过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当于上述日期至甲方处领取。

  (2)甲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需要变更上述账户信息的,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怠于通知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任何个人原因而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支付经济补偿的,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5.若甲方认为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自甲方通知到达时终止,乙方竞业限制终止后甲方无需再向乙方继续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在在职期间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有权视损失情况要求乙方按照最近六个月月平均工资的倍支付违约金(不足六个月按实际月份计算),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乙方在离职后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乙方应当将差额补足。

  六、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联系信息:

  甲方指定联系人: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微信号码:微信号码:

  QQ号码:QQ号码:

  2.甲乙双方同意,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均应提交、发送到上述所列的联系地址或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等。如本协议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信息发生变化,该方应立即通知本协议的另一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方承担。

  3.甲、乙双方同意,除另有约定外,任何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的提交、送达,按照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如果是传真,则为传真发出之日;

  (2)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3)如以邮寄方法送出,则为投递方邮局加盖邮戳之日起第三日;

  (4)如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则为邮件首次进入收件方邮箱系统之日;

  (5)如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则一经发送视为送达。

  4.甲乙双方同意,如履行本协议中双方发生争议涉及诉讼时,上述地址为双方合法有效的送达地址。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其他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可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保密协议书13

  本共同保密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

  ×××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 的公司(以下简称“提供方”)

  ×××投资基金会,一家根据 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 的公司(以下简称“接收方”)

  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当事人”,单称为“一方当事人”。

  鉴于,双方当事人为了共同利益,将在“ ×××”融资项目中进行合作,交流信息。为此,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第一条 定义

  1、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

  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a) 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 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c) 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且以该取得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的获得和披露该保密信息;

  d) 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e) 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f) 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

  “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接收方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双方当事人同意只可以给予或传授给因履行所聘用之职务而必须并且适当地要求了解该等保密信息的雇员。双方当事人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应被誉为有效地防范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

  2、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认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或有关的一切权利,是提供方的专有财产,接受方应考虑提供方的利益妥善保存。

  3、双方当事人同意双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在“×××” 项目中的融资合作。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提供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与上述规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则应以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为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之目的。双方在此保证仅在与双方商定的项目有关时使用从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与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双方当事人承诺,双方当事人将对其各自及其雇员或代表,在其他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因履行义务而知晓的所有内部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此规定特别适用于有关技术、设计、生产、经营或组织机构事宜的所有内部信息。

  5、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意图与第三方签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该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当事人应事先从另一方当事人得到书面同意。该披露信息之当事人与分包方并应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与本协议相同的格式签署一份保密协议。

  6、若接收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接收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将提供方的保密资料归还提供方,或根据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尽适用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第三条 非权利授予

  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关提供方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除了接收方有权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 知识产权

  1、 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 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其归属。

  第五条 违约和赔偿

  1、 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第六条 保密文件的归还

  在每一单独订立合同的项目终止之后,协议所涉及的由提供方送交给接收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其他具体形式,以及接收方所作的复印件均需立即交还提供方,或者予以销毁,且有关销毁凭证应同时送交给对方。

  第七条 一般规定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当事人各方均应友好协商确定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当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提供方无义务保证向接收方所披露保密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也无义务承担所披露的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后续的、间接的损害或损失,但该方应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除外。

  4、接收方因使用提供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第三方的诉讼、仲裁、扣押或没收、赔偿或补偿请求或其他权利要求,由此给接收方造成的损害和损失,提供方应给予赔偿或补偿;接收方对第三方任何合理赔偿或补偿,该提供方应给予补偿,但接收方错误地使用该保密信息的除外。

  5、双方都承认,如有违本协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量,并承诺:提供方可以向法院或有关的部门申请保护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该等权利的行使不影响其继续享有和行使其他权利和补偿权。

  6、一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或没有行使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并不构成该方将来履行该规定或其他规定、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的放弃。

  7、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本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本协议文首载明的日期起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提供方提前九十(90)天发出书面通知给接收方终止本协议,或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但是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对于在本协议终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义务将不受影响,而将继续有效,继续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其他

  本协议用中英文写成,中英文版本各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中英文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保密协议书14

  协议单位:(简称电建一公司)

  _____________(简称电建三公司)

  大唐南京电厂2×600MW发电机组工程的A、B标段,分别由电建一、三公司承建。目前工程在#1与#2除氧间,侧煤仓与#2炉架,烟囱与#2电除尘,#1、与#2主厂房等的临界作业面有较大高差,存在垂直交叉作业的安全问题。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大唐南京电厂一期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20__年3月2日监理组织的“安全专题会议纪要”,电建一、三公司双方特地签订A、B标段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安全协议如下:

  第一条:电建 一、三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充分认识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的危险性和安全范围,主动实施以错时施工为主的施工方案,做好安全工作。

  第二条:双方在进入该区域的高处或低处作业之前,必须填写“工作票”,并交给监理土建专业组协调,在对方签字认可返还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严禁随意自行进入不安全的临界垂直交叉作业面施工。

  第四条:电建一公司高处作业,按照高空临边作业的防护规定,设置好安全隔离、安全警戒标志、安全警戒线,加强安全监护。

  第五条:电建三公司低处作业,要检查作业环境的安全性,加强安全监护。

  第六条:双方要有专人检查各自在临界作业面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在验收签字合格后投用。

  第七条:双方加强临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高处抛掷物料和落物;防止低处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在有危险的情况下继续作业。

  第八条:双方积极认真地为实现大唐南京电厂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目标而努力。对协议不足之处或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可向监理和业主提出协调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电建一公司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建三公司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一份,监理、业主各一份。

  协议单位(电建一公司公章) 协议单位(电建三公司公章)

  代表:

  代表:

  ____年___月_____日______ 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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