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协议书

时间:2024-10-29 13:32:4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热门】安全生产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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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安全生产协议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1

  承包方:北京隆科兴非开挖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分公司)

  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就? 工程施工生产中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负责建立个分包方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明确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布置、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状况。

  2、承包方负责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分包方进入现场施工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总交底。

  3、承包方有权监督分包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各种安全教育,并对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4、承包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按分包作业区域划分分包文明施工责任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

  5、承包方管理人员严禁违章指挥,发现分包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

  6、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分包方的生产、生活区域进行检查,对于隐患及违章有罚款权。

  7、由承包方负责联系社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宜,同一协调对外关系。

  8、由承包方协调各项公用安全设施及施工区域管理,减少交叉施工干扰。

  第二条:分包方的责任

  1、分包方在承担工程项目、组织施工前必须向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楚剧相应登记的资质证书和有效的《施工企业(队)安全资格认可证》,交纳安全保证金,否则不得承包工程。

  2、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承包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自身队伍的安全管理机构,自觉遵守承包方及承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并认真执行以下制度:

  (1)安全培训教育认可制度

  A、分包方单位经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及年审考核,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上岗;

  B、分包方必须设立现场安全员,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办《安全生产上岗证》,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分包单位人员需变化时,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承包方,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变化工种安全教育。

  C、分包方应经常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A、承包方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在承包方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项目(或单项作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承包审批后方可实施,变更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B、依据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分包方必须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组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C、分包方若使用承包或其分包方的安全设备,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需经承包方验收后,办理书面验收手续,方可施工,验收手续建档存查。

  (3)安全检查制度

  A、分包方负责施工区的安全防护,接受承包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和奖罚。

  B、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检,班组自检,实行隐患整改消项制度。

  a、分包方要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执行,确保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b、分包方必须按承包方的要求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配戴,使用。

  c、分包方按承包方提出的隐患,对照整改通知单及时按要求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时间、按时整改。如不能按要求整改完毕,分包方必须停工整改。否则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d、分包方的施工人员有权制止各种违章指挥,有权停止冒险作业,并有权向上级安全部门汇报。

  e、分包方负责其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对办公室、宿舍、食堂加强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的发生。

  f、分包方负责其人员的生活管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禁聚众、传黄播淫、酗酒闹事,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杜绝社会治安、交通、消防、触电、溺水等事故发生。

  第三条:分包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均由分包方自备,如发生单位间相互使用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物符合安全需要,借入方要进行必要的检验,借入方一经验收使用,则负责借入物的安全使用、损坏遗失赔偿等责任,在使用过程众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非分包方设立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设备以及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毁、毁坏,改作别用或变更位置,因施工需要作相应变动的必须由承包协调和处理。

  第五条:若分包方在施工众与其它施工单位相遇或发生立体交叉作业,危及安全时,亦可委托承包协调处理,分包方应自觉服从和配合承包方统一调度和安排。

  第六条:分包单位自备大型吊装设备,必须在市建委注册,经专业部门检验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分包方在仅此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等作业时,需在作业点的四周拉设警戒线、警戒牌和派专人落实监护,必要时可通知承包方协助和配合。

  第七条: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必须使用明火、加热防冻措施时,应指定专人值班。

  第八条:分包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设施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不得随意向上(下)抛扔物料,不得随意挖掘打桩。如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地下设施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损失,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并负责全部损失费用。如遇到情况应及时向承包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第九条:工程项目在工作时间和从事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人员伤亡,要立即逐级上报。发生事故后,分包单位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承包报告,并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要作出记录或拍照。

  第十条:分包方要严格履行协议的内容,因疏于管理或制度措施不落实,导致的各种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伤亡指标由分包方承担。死亡、重伤事故的家属安抚及后事处理工作由死者、重伤所在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由于分包方达不到协议要求的,承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或补充完善。对安全事故隐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有权签发“违章通知书”和“违章罚款单”;对严重违章冒险作业、严重违章指挥、确有随时危及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情况不听劝阻时,有权签发“立即停工通知书”和“违章罚款单”,分包方应按承包方要求进行整改或补充完善,直至符合约定的条件。对于不服管理或管理不善而导致的违法、违章,承包方可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处以300—3000元的罚款;对出现的轻伤事故每起处5000元罚款,重伤事故处20000元罚款,死亡事故处50000元罚款。隐瞒事故不报或缓报的,追加罚款10000元。

  第十二条:承包方要对安全管理纰漏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分包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甚至不服从管理的分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分包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分包方不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协议分别分别职责规定施工,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承包方有权加倍处罚。

  第十四条:本协议规定内容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终止后即告终止。

  第十七条:本协议与分包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方:北京隆科兴非开挖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分公司(盖章)

  责任人(代表人):年 月 日

  分包方:(盖章)

  责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2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订立本责任制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制度。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有直接责任;

  二、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活动,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四、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五、认真做好岗位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未经三级教育考试合格,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六、支持班组兼职安全员工作,督促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每月底集中交项目部备查;

  七、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逐事故,应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违者给予警告罚款,清除,凡属清除班组所涉及的工资,需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方给结付。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长各执一份。

  项目经理:班组长:

  项目副经理:身份证号码:

  XXX

  签订日期:

安全生产协议书3

  甲方:**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装饰工程分公司

  乙方:**快顺有限公司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的有关规定,双方就**鲁台经贸中心--会展中心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1、乙方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操作规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执法人员提出的隐患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外地来城务工管理办法和公司的劳务用工制度,坚持先办合法手续后用工的原则,严禁私招乱雇及使用童工、残疾人员。

  3、乙方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专职安全文明施工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复印件报予甲方备案,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护目镜),违者视同无证操作。

  4、乙方进场前,必须按照《**市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办法》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教育,要求教育面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报送甲方。

  5、乙方根据现场的施工人数合理配备安全文明施工员。安全文明施工员要全脱产,人员要固定,并于每日在项目部报到,统一管理,佩带公司统一袖标上岗巡查。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各项施工方案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每日上班前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以及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以及本队人员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并跟踪落实,做好记录。

  7、乙方对在施工过程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发隐患通知书,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自行搭设的固定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去做,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9、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必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现场机、电、架子以及各类防护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拆改,确实需要改动时,经项目部及相关人员同意,交由专业人员实施完成,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施工完毕后,应将拆除的安全保护及时恢复,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时应及时封闭好。

  10、乙方应自行负责为所有施工人员办事各项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

  二、乙方人员职责:

  1、现场乙方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各级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2、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私拆该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时电防护设施。

  3、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件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抛、防止物体批击伤人。

  4、施工现场所有机电设施和机械设备均由甲方统一管理,经甲方同意,各乙方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施工用电不得乱接乱拉,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并有专人看管。乙方若无专职电工必须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派专职电工操作和指导,不听劝导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5、文明施工做到活完脚下清,各类材料、设备放置要安全合理,并在指定地点分类摆放,严禁超高,材料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三、事故处理:

  1、由于乙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不完善造成的伤残事故,乙方应按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甲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2、由于甲方或甲方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的,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方一次性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其善后事由乙方自行处理。

  以上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如有违反或拒不执行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造成重大损失及人员伤亡等一切后果由责任方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防水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玻璃幕墙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安全生产协议书4

  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

  一、发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其相关文件报发包人备案。

  二、发包人应积极组织和督促承包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承包人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

  三、分包人在签订本协议后十天内,须向发包人交纳本工程造价总费用一定比例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作为承包人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经济担保。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 (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四、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文明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发包人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 500-5000 元不等。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1万-5万元不等。

  五、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发包人派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的处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分包人责任给发包人和总包人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分包人承担。

  六、承包人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 79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 JGJ59——9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七、承包人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深基坑开挖必须按科技委审查批准的方案实施。

  八、承包人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建设部办公厅20xx年10号文件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施工人员超过50人的工地必须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地,必须配置2—3名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土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土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报名单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承包人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十、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责”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十一、承包人应主动接受发包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领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发包人的工作布置和组织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发包人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发包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十二、分包人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过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发包人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十三、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

  十四、本协议作为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本页无正文)

  发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安全生产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为保证施工安全,切实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身体健康,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安全协议书。(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1)高处作业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穿拖鞋、酒后上班,严禁高处向下扔物品;严禁在吊篮上嬉戏、打闹、聊天、吸烟,使用时篮上不得多于两人。

  (2)正常施工时吊篮的限载重量不得大于额定载荷的'80%,并应使载荷篮内尽量保持均匀;吊篮每次升空前必须对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可靠后方可升空运行;患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吊篮运行中操作人员应经常注意各机件的运行情况,如发现提升发热、噪音异常、钢丝绳断丝、安全检查锁失效、两提升机升降速度不匀、限位开关及操作开关失灵不正当情况时,应及时检修或停止使用。

  (4)吊篮不在工作时,必须将吊篮停在稳妥可靠的位置,并不能压在电缆和钢丝绳上,关掉电源,如遇雨天要对电机及电器部位进行遮盖,以防漏电。

  (5)在施工中,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一旦发生事故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6)以上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废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6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成都SM百货内部改装工程

  工程地点: 成都SM城市广场

  为局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及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利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3.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5.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6.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对本班组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4.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5.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6.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7.教育本班组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8.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在履行《承揽协议》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确保施工中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对乙方拒不进行整改或多次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承揽协议书》,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甲方指派同志(联系电话:)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供电线路和供电设备、以及其他设备事故,甲方有权进行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乙方应按要求保护好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具备本协议所涉及工程的施工资质。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以及国家制定的有关消防、环保、特种设备、施工机械等有关施工方面所涉及到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投缴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

  乙方指派(电话:)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报甲方备案,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未按方案执行或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旦开工,就视同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按照相关规定装设临时围栏或明显的警示、警告标志,以及夜间照明和警示、警告灯具,并且确保前述相关防护设施和警示、警告标志以及灯具一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对于缺失的相关安全设施和警示、警告标志以及夜间照明和警示、警告灯具,乙方应当及时补齐。乙方对于其未设置或未完全设置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警告标志以及夜间照明和警示、警告灯具,导致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事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供电线路及供电设备和其他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4、发生以下情况乙方必须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5、在工程施工结束并经甲方和甲方业主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拆除设置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警告标志以及夜间照明和警示、警告灯具,清理施工现场遗留的沙土堆和垃圾或其他影响通行安全的障碍物;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前述义务,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扣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供电线路及供电设备和其他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供电线路及供电设备和其他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上述情况,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甲方扣除乙方的安全保证金,是乙方对甲方违约而支付的违约金,不影响乙方对事故相关权利人的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受到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承揽协议书》,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金及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金及违约责任,且乙方对以上人员必须予以辞退。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

  6、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金及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及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甲方确定);逾期未整改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生产,直至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逾期3天以上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承揽协议书》,同时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元。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供电线路及供电设备和其他财产损害等安全事故,乙方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甲方视情节确定)。

  10、乙方根据本协议应支付违约金及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第八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可以向胶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承揽协议书,不因承揽协议书的解除而失效。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第十三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四条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揽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从业资格证书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8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承包商之间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施工生活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承包商之间达成以下的安全生产协议。

  第一条承包作业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草、积水、异味; 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各自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第二条承包作业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不得影响他方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

  第三条 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他方作业现场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第四条 禁止一方施工人员在他方施工现场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

  第五条 禁止一方施工人员在他方施工区随意走动,施工作业人员之间严禁发生冲突。

  第六条施工车辆进出建设单位注意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施工现场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第七条严禁挪用他方施工现场的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盗取他方施工材料的加倍赔偿。

  第八条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工人酒后上岗,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九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作业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爬脚手架,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第十条承包商之间有交叉作业时,须提前互相告知,做好监护,危险作业须办理作业证。

  第十一条严禁承包商作业现场之间随意拉扯电线。

  第十二条严禁随意大小便,不得破坏树木、绿地。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承包商之间应遵守以上规定(不限于以上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一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四条 本协议承包商之间各执一份,建设单位留存一份。

  承包商甲(盖章): 承包商乙(盖章): 承包商丙(盖章):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安全生产协议书9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接受安全教育,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禁止到处抽烟,只能在固定的吸烟点吸烟,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对违规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人,要进行处罚。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板,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安全挂钩、安全门、电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施工,做到加强自我防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用移动电动工具和其它操作机械设备时要做好安全防护。使用吊车时要用钢板垫好吊车腿,不要站在大臂下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穿好防滑鞋,佩戴好出入证。拆除模板等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并不得拆除任何防护设施,加强自我防护。

  六、基槽开挖注意塌方,要多看一眼留心周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弃物品所用的建筑材料和器材要随时清理,按类堆放,有条不紊。

  职工签字

  日期

安全生产协议书10

  总包单位:开平路以南,江城大道以西,A1-1A1-2地块一期工程项目部

  分包单位:脚手架班组

  为了强化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总包单位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执法人员提出的隐患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

  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施工。

  分包单位进场前,分包单位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前教育以及经总包单位现场教育,要求教育面达到100%。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总包单位有权下达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并不按期整改的,总包单位有权停止分包单位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去做,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发生事故时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由总包单位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帮均与总包单位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监护,完工后或下班时应及时封闭好。

  分包单位必须熟知地下管线敷设位置、走向,对于不明管线必须报请总包单位待归属地确定、经产权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不按地下管线会签单施工或发现不明管线未经许可擅自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线损坏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为便于现场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积多少,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隐患或违章并不及时整改而被处罚,罚金将从抵押金中扣除。风险抵押金不足部分由总包单位从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二、施工人员职责

  施工从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单位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时用电防护设施。

  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施工用电不得乱接乱拉,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单位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处罚或由总包单位(或甲方)予以辞退。

  文明施工要做到工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废料运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三、事故处理

  由于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分包单位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的人个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单位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由于总包单位或总包单位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单位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单位一次性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单位处理。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双方各执一份,上报监理部、建设单位(甲方)各一份。

  五、此协议自 20xx 年 7月 20 日至 20xx年6 月 20 日止。

  总包单位(签章): 分包班组(签名):

  20xx年7月20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11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分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分包范围及作业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本合同分包范围: 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三)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具有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

  (三)甲方按规定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

  (四)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甲方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六)甲方不得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二)乙方负责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甲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按时限整改。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乙方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五)乙方在施工作业前须按甲方要求搭设好安全防护设施。

  (六)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七)乙方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八)乙方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履行签字手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乙方不得安排没有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乙方须根据规定为职工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施工过程中需要新进场人员的,乙方必须备齐相关人员资料和手续,在人员进场前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后乙方配合甲方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批准人员私自进场后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负有对工人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责任,并做好教育记录,履行签字手续。乙方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作业。

  第五条 乙方负责向所属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按规定要求正确配戴。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条 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担。乙方自带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负责日常的检查、维修、保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改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人员施工前,必须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乙方没有履行作业前安全检查职责,造成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第十条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 甲方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有权发出隐患通知书,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遵从。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罚款处罚,罚款处罚在甲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即生效,乙方在接到罚款通知后一周内要向主罚单位缴纳罚款,逾期不交的加倍处罚,并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要不断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乙方和乙方作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甲方应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北京城建集团和北京城建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

  (二)必须执行交底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经交底禁止作业。

  (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禁止作业。

  (四)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五)禁止攀爬各类脚手架、跨越防护栏杆、穿行有禁行标志的出入口。

  (六)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七)楼层上施工人员禁止向下投掷物品、抛撒材料和垃圾。

  (八)明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按规定清理周围易燃物,有防火措施及看火人。

  (九)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警示等安全标牌。

  (十)非电工禁止进行电气作业。

  (十一)禁止私自拉设电线、电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

  (十二)禁止私自在建筑结构中居住和储存物品。

  (十三)禁止容留外部人员留宿。

  第十五条 事故处理

  (一)属于甲方的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及家属。

  (二)属于乙方责任或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补偿,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重伤事故每人次处以五万元罚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三十万元。

  第十六条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裁定。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业内容及乙方全部人员撤离施工现场、且甲乙双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即终止。

  第十八条 其它事宜: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12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工人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施工区域内进行工作。为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1、乙方人员在甲方工地工作时,要严格遵守公司及项目的有关安全规定,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酒后作业。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禁止操作。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5、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注意周围的施工机械及危险物体,注意落石,如有危险或不安全因素,请迅速离开并到安全地方。如遇雨季,注意防汛,注意自身安全,如有安全隐患时,一定要以人为本,安全自保。

  6、乙方上下班途中应注意交通安全,不得无证驾驶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骑乘摩托车、电瓶车应佩戴安全防护设施。乙方上下班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饮酒、打架斗殴、,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作息时间及规章制度,如发生意外或违法违规事件,均有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8、乙方不容许带病工作,如有身体不适,请尽快就医,注意防暑。

  9、乙方在工作或在施工现场临时休息期间,严禁玩水、玩火以及携带一些危险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发生,所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及人身意外,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10、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警示、提示标牌。

  11、非电工禁止动用配电线路和设施。

  12、禁止私自拉设电线、电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

  13、此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13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小型工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告知书》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6、乙方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使用特种设备需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8、不得在所承租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9、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10、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

  11、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甲方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14

  发包方:

  承包方: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生产加工的安全管理,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包方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承包协议书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总结会议,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及考核相关安全生产的知识。

  5、组织对钢结构加工厂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6、对在安全检查过程的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包方有权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又不按期整改的,发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所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二、承包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2、建立健全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的三项制度,从承包方负责人到生产主管到员工,做到责任到人。

  3、在生产过程中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如若出现由承包方负责。

  4、操作人员上岗前,承包方必须按规定为其提供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6、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发包方监督检查人员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各项安全措施交底,必须认真整改、实施、落实到位。

  7、承包方应在每日上班前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以及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等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教育讲话,并跟踪落实,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8、严格遵守有关国家劳务用工制度,作业人员工作前,必须先将承包负责人、作业人数、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的复印件报予发包方备案,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开始正常生产。

  三、承包方作业人员的职责:

  1、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各级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2、作业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未经申请和发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挪用、破坏生产车间内的各种安全防护、机械防护的防护设施。

  3、文明生产做到日产日清、自产自清、活完场清,各类材料、设备放置要安全合理,并在指定地点分类码放,严禁超高。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四、事故处理:

  由于承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不完善造成的伤、残、亡事故,承包方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发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五、奖惩制度:

  严格执行发包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六、违约责任:

  如违章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

  七、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盖章生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仙岩街道仙南工业区厂房一座,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生产及办公使用,并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为了加强出租厂房的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审查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相关证照资质。

  (三)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制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如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督促乙方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抓好安全基础工作。

  (六)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服从甲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协调,配合甲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定期监测生产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要限期治理达标。

  (七)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工种需要和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八)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并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使用特种设备需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十)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凡涉及国家规定需审查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许可,不得将场所擅自转租(转包)。

  (十二)不得在所承租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十三)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四)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得违法制造、安装、改造和使用特种设备。

  (十五)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十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报甲方审核。经甲方批准同意,并在指定地点、时间内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十七)遵循甲方禁烟的规定,在全区域内禁烟。

  (十八)生产废料等固废物应按规定定期清理,暂存期间应按甲方指定地点存放,不得随意堆放。

  (十九)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甲方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甲、乙双方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检查和协调

  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姓名: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

  乙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姓名: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

  四、违约责任

  (一)乙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甲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与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时效相同。前述《厂房租赁合同书》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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