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协议书

时间:2024-08-30 14:45:3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免责协议书(精选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免责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免责协议书(精选15篇)

免责协议书1

  本活动是以“安全、环保、自助、自律、平等、节约”为宗旨的自发性户外活动和驴友聚会,以非商业自助性质的旅游为目的。

  加入聚会的资格:

  1、参加人须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整独立的行为能力(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须有监护人带领或监护人同意且签署此协议)。

  2、认同并拥护活动的宗旨及“户外结伴骑行免责协议”和“免责协议书”。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财务管理:

  1、支出奉行AA制的原则。

  2、集体活动(交通、住宿、就餐等)统一支出(AA制分摊)小朋友半费或全费(视大小而定)。

  4、财务人员由召集者、或其他大家认可的成员担任。

  5、财务人员有责任在活动结束后公布明细。

  6、个人所带物品请个人好好保管,遗失自负与财务人员无关。

  召集者的权利:

  1、安排聚会地点和时间;

  2、根据安排限制参加活动的最多人数;

  3、出于安全原因控制参加活动的男女性别比例;

  4、出于安全原因劝阻不适合的人员参加该次活动;

  5、要求参加活动的人员自己准备装备;

  6、在活动中根据天气、队员状态修改活动计划;

  7、要求队员在活动过程中听从安排。

  召集者的义务:

  1、根据报名先后接纳参加活动的人员(不适合活动的除外);

  2、在活动过程中提醒大家注意环保;

  3、对于因活动所需要而搜集的个人信息(真实姓名、性别、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等)的保密,所有信息仅用于该次活动;

  4、依据费用AA制的原则举办活动。

  参加者的`权利:

  1、选择活动;

  2、在活动之后对活动情况进行评论;

  3、了解活动的费用情况。

  4、在活动中可提出活动建议。

  参加者的义务:

  1、在活动中听从召集者的安排;

  2、在活动中注意环保;

  3、在需要的时候协助召集者做好辅助工作(帐务、收尾等);

  4、在活动中相互协助,保证活动的安全和顺利开展;

  5、准时到达集合地开始活动;

  6、在活动后保密你所知的其他人员的个人信息(真实姓名、性别、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等)。

  免责条款

  1、本活动属于非赢利性质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2、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3、代他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组织者、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由于现在没有与户外活动相应的保险,活动组织者也没有义务代为购买保险;我们不是旅行社,所以也不能购买旅行保险,所以建议大家自行购买商业的人身旅行意外保险;

  5、我们参加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由参加者自负;

  6、自驾车活动期间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同车搭乘者认可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内接受赔偿,不再另行向该车主人或司机索赔;

  7、在参加涉水的活动时,参加者必须事先明确申明自己能否游泳,让组织者和同行人知道;不会游泳者必须自行携带救生工具并不得单独在水边游玩,如无申明者视作能游泳责任自负;

  8、该免责声明必须参加者自己认真阅读认可,代为报名者视作已沟通并被授权,否则代报名者承担后果;

  9、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所有参加活动的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11、自驾游一切活动的车辆、设施以及有关装备属于参加者自己所有,所产生的一切安全风险及责任由参加活动者自行独立承担;搭车人自愿放弃向本车辆所有权人或者驾驶员索取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自己负责治疗和处理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考虑到自驾游有一定的危险性,强烈建议参加者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2、该免责声明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组织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确自驾游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自驾游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注:谢绝团队精神缺乏的人参加我们组织的骑友活动!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免责协议书2

  甲方: 旅行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商场组织顾客出游的团体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由商场组织顾客出游,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黄山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顾客本人承担。

  三、黄山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顾客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钓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顾客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顾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顾客必须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如不能接受,后果自负。y,g9u)b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旅行社 乙方(签字): (商场组织顾客出游的团体)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免责协议书3

  保证人一旦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就意味着其有代债务人履行主合同义务的可能,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按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以下条件下保证人可以免责:

  (一)因合同的意思表示有瑕疵而免责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实践中应把握:一是必须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主观上要有故意,如果仅仅是债务人一方有故意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或者保证人碍于主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情面,或者保证人受一方当事人的行政命令而提供保证的,均不能免除责任。二是必须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已经实施了恶意串通的行为,足以使保证人受骗上当。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各怀不同的目的,未经串通,由于保证人的过失而提供保证的,仍应承担责任。三是由于主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恶意串通欺骗保证人签订了保证合同的事实,且保证人无过错。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实践中应注意:一是欺诈、胁迫的主体只能是主合同的债权人,而不包括主合同的债务人,因为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签订的,主合同的债务人不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如保证人因受主合同债务人的欺诈、胁迫而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不能免除责任,否则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是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提供保证)完全是违背真实意志的,也就是说保证人对主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基础和内容完全不知或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提供的保证。但不包括半明半暗,“盛情”难却的情况。三是因第三人(包括债务人、保证人的上级主管部)的行政命令,甚至威胁而迫使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不能免除责任。那末债权人的上级所实施的指令行为迫使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能否免除保证人的责任。笔者认为根据担保法第30条第2项之规定,债权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所采取的欺诈、胁迫行为可视为是债权人的行为,保证人可以免责,因为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造成的后果也是相同的。

  (二)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

  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这里法条明确规定:一是尊重保证人的意思自治。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主合同提供保证是基于对双方的信任和主合同原有内容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对原合同进行变更,实质上是一项新的缔约行为,未经保证人同意当然不承担责任。二是强调形式要件。保证人对主合同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是否认可必须有书面形式,仅有口头同意,即使有第三人证明也无效,保证人否认的仍可免除责任。三是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有约定,有授权或放弃自己的监督权的,保证人不能免除责任。

  (三)因主债务转移而免责

  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实践中应注意:

  1、债务转移必须合法有效,即符合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债务人转移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的,转让行为无效,保证人仍要承担责任。

  2、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了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已转移部分债务可不承担责任。但对未转移的部分债务仍应承担责任。

  3、保证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从一定意义上这种同意的书面形式是一份新的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限应从新计算。

  (四)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

  保证期限为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它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行使或履行。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可分为二种,一是定期保证,即在保证合同中有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二是无期保证,即在保证合同中双方并未约定保证期限。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人均既可定期保证,也可不定期保证,但二者在保证期限上的免责条件是不同的。

  1、一般保证

  ⑴一般保证的定期保证,在保证期限内债权人未行使诉讼权,即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但这里应注意二点,一是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才承担责任,如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仅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未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即可免责。二是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并提起诉讼,而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期限也不因此而中断,超过6个月,保证人免除责任。

  ⑵一般保证的无期保证,按照担保法第25条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这6个月内债权人未行使诉讼权,即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责任。

  2、连带保证

  ⑴连带保证的定期保证,在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债权人未行使请求权,即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里担保法第26条第二款的规定,债权人必须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超过期限保证人仍可免责。

  ⑵连带保证的无期保证。根据担保法第26条规定债权人必须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请求权,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

  (五)因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而免责

  担保法第28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同一债权,如果既有保证,又有物权担保的,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主债权未受清偿时,物权担保优先于债权担保而实现。如果债权人放弃物权担保,保证人可以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其保证责任。但这里应注意:一是物权担保与保证必须是针对同一债权。如果当事人约定担保的是不同的债权,或同一债权不同部分的,不能适用。如物权担保是主债,而保证担保的是孳息或违约金,就不能适用此规定。二是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必须有书面证据。三是保证人只就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范围内免除责任,对主债的其余部分仍应承担责任。

免责协议书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员工家属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红螺寺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三、红螺寺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员工家属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红螺寺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签署《自助钓鱼、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协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免责协议书5

  甲方(车主):

  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乙方(拼车人):

  1、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2、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3、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一、双方定义

  “驾车人”甲方是指在参加自发组织的活动中的拥有自有或对所驾车辆有合法使用权并具有合法驾驶资格的人,所驾车辆具备合法上路条件,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对自身及拼车人身安全已尽合理注意义务,没有身体不适或酒后不适合驾车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拼车人”乙方是指参加自发组织活动中的没有自主交通工具的人员,为完成参加目的,自愿拼乘驾车人、委托驾车人帮助自己的人。委托人承担拼车行为所必须的油费、路桥费等,不收取劳务费等其他费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拼车人分摊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因车辆产生的费用,并非车主向非驾车人收取的劳务费用。

  二、 双方权利责任义务:

  1、甲方在提供搭车服务的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及保险条例,进行相关责任认定及赔偿处理。若乙方不遵守交通法规造成的.意外或损失,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离开车辆时,应注意关好自己一侧的车窗,驾车人应注意锁好车门。如因未锁门或未关窗造成损失,由过错方承担全部损失。

  3 、乙方出现不安全或对车内设施不当操作的行为时,要遵守甲方的提醒和指导。

4 、乙方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宠物上车,应注意保持车内清洁,爱护车内设施。如由于乙方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车内污染或车辆或附属设施损害,由乙方负责清洁、修复或赔偿。

  5 、乙方下车时应注意携带自己的行李物品,如遗失在甲方车上,无论协议终止与否,甲方均有义务归还物品,并由乙方自行领取。

  6 、乙方如中途欲换乘其它车辆,视为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如短程离开再返或擅自离开,甲方不对其离开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

  7 、乙方驾驶车辆必须得到甲方的许可,并确保自己的驾驶证合法有效。如果由于乙方无证驾驶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对甲方和第三方损失的赔付)。

  8 、行车途中如遇任何非双方故意因素(如交通意外情况、车辆故障、第三者盗抢、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通事故,或造成人财物损失的,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一方的损失。

  9、车辆在自驾拼车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财、物的损失损害的,由当时驾驶员及甲方共同承担(如甲方为驾驶员,则由甲方全部承担)。

  10、为规范拼车过程中参加者的拼车行为,减少因此带来的纠纷,特制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本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每人各执一份。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免责协议书6

  甲方: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员工家属(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员工家属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红螺寺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三、红螺寺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员工家属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红螺寺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并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签署(自助钓鱼、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

  活动发起者(或车主): (以下简称甲方)

  活动参加者(或搭车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一、自助钓鱼活动均为aa制,即钓友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自已承担。

  二、自助钓鱼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组织者有义务组织同行人员进行救援或改变行程。

  三、自助钓鱼活动是钓友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参加者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钓友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自助钓鱼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车辆及人身(包括车内其他人)的安全由各钓友自己负责,(钓迷论坛)及活动相关组织者、发起者不负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等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钓友间冲突、急性疾并意外事故等,活动发起人和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钓友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出,实在有事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并签名(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这次出行的钓友必须签署(自助钓鱼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如不能接受,视为弃权;该钓友的任何行为也与本论坛及活动无关。

  八、该准则或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

  九、本协议解释权归钓迷论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免责协议书7

  为了渡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经参加人员共同协商,就骑行外出旅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认可该协议的人们遵守:

  第一条本次骑行游完全是自发性非赢利自费旅行活动,结队而行的目的是为了集中大

  家的智慧和经验,增强解决旅行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 自愿参加人员已充分考虑到自身身体状况、车辆状况、人为或自然灾害等诸多因素对旅行活动(包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影响,承诺在不增加同伴负担的情况下参与本次活动。

  第三条 参加人员应自备车辆、钱款、衣物、药品、食品及其他可能需要的应急物品或工具,并在出发前办理完毕旅游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投保手续。

  第四条 参加人员应负责保管好自己的所有随身(或随车)物品,承担自己物品(包括车辆)丢失或损毁的责任。

  第五条 参加人员应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发生人身伤害等事故,除故意或有重大过失外,同伴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参加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承诺不向旅行同伴主张任何赔偿请求。

  第六条 对免费(含支付基本油费、路桥费的)搭乘同伴车辆的,除故意造成事故外,车主或驾驶员对搭乘人员的人身伤害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出发前参加人员集体推举车队队长,队长负责听取队员意见并据此决定适时开会讨论日常事项,队长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作出决定,参加人员都受此决定的约束。队长无偿为大家服务,并不承担任何参加人员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旅行途中,参加人员因个人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自负。若由此给同伴造成损失,行为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 旅行途中,任何参加人员均有权在队长组织的会议上宣布脱离车队单独行动,但此后其行为后果自负,与同伴无关。

  第十条 旅行途中的行车约定:

  1、参加人员集体推举导航车和尾车。

  2、不得超越导航车及落后于尾车。

  3、 以前车为跟车目标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在前车同意后可以换位;及时向后车传递前车发出的转向、警示等信号。

  4、 通过收费站或交叉路口,导航车应减速或临时停车。

  5、 导航车发出停车信号时集体停车;

  6、 个别车辆需暂时性停车,应通知导航车;尾车须停车照应并保持与导航车的通话。

  第十一条 应急机制及事故处理约定

  1、 强调自助、提倡互助。自己问题自己解决、一人有难大家支援。

  2、 如有车掉队,车队应原地停车,由尾车负责找回掉队车,若时间较长,则车队继续前进,不必等待。

  3、 如有车抛锚,视情况就近维修。如耽搁时间较长,车队提供必要帮助后则继续前进,不必等待。

  4、 如遇交通事故,则全体停车参与救援及事故处理。同样视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旅程、或者留下陪伴车辆和人员帮助当事人处理事故,其他车辆继续旅程。

  5、 遇阻滞时当事车辆上的搭乘人员可以先行离开。

  第十二条 电台使用的约定

  1、 电台是确保列队行车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应妥善使用尽量避免安全事故。

  2、 行驶途中,电台主要用来通报路况、行程、突发事件等与安全行车有关的事情,不得过多谈论与此无关的话题。尤其不得谈论政治、色情等话题。

  3、 通话语言应精炼简洁,清晰易懂,两句之间略作停顿,注意规范用语、文明用语。

  4、 列队行车时,随行车的电台以听为主,尽量避免打断导航车和尾车的通讯。

  5、 列队行车时,导航车发现与殿后车通话质量下降,应立即降低速度甚至临时停车,以保证车队首尾呼应。

  6、 电台的使用受国家无线电政策法规的约束,请合法使用,自负其责。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参与本次旅行活动的人员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参与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认可本协议)签字表

  本人亲笔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免责协议书8

  借款单位(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单位(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借贷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公证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编号:____________

  公证员: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公证员工作执照号: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处公章)

免责协议书9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我校为了增加学生在校的娱乐活动,提高学生体质,增强学生体育锻炼兴趣,在学校操场围成冰场,开展丰富多彩的冰上活动课。体育活动存在安全问题,意外的风险是时时存在的,学生和家长需要知道冰上活动的危险性,经学校领导委员会决定,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在校上体育课及运动队训练时间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的,在冰场上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学生,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或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除体育课及运动队训练外学生不得私自上冰场,对私自上冰造成学生身体伤害的学校概不负任何责任。

  3.学校组织上冰上体育课及冰上运动队训练等活动,采取学生自愿上冰原则,学校对上冰的同学进行安全教育,凡是在冰场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4.学生上冰前要掌握必要的冰上安全知识和防护知识,做好准备活动,戴齐上冰装备(帽子、手套、围脖、护膝、护肘等等)、不戴齐规定装备的.不准上冰,上冰活动不准带手机、钥匙及尖锐的物品。

  5.学生在冰场上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的,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不履行投保的学生需家长与班主任签订协议,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学生自行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6.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一式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如果您同意孩子参加学校冰上活动,就同孩子一同签字并在签字后面写上同意两字,如果您不同意孩子参加学校冰上活动请在签字后面写上不同意三字。家长和学生都同意学校方可让学生上冰,否则您的孩子不享受参加冰上任何活动的权益。

  学生姓名: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学校盖章:抓吉中心校

  20xx年XX月20日

免责协议书10

  本人 身份证号

  参加 旅行社组织的 月 日至 日赴____地区的旅游,团号为:____本人已完全了解贵社接待人员告知的注意事项,并根据对高龄人群(65岁以上含)、孕妇的相关要求承诺如下:

  1、本人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能够适合参加此旅游团,并承诺能够完成此次旅游团的全部行程并按期返回。

  2、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并承担给贵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3、在旅游过程中,本人自愿放弃不适宜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若因本人坚持参加而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4、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自身健康及意识性错误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贵公司免除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如因第三方责任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追偿事宜由本人亲属自行办理。

  5、本人已就此承诺告知了直系亲属并得到他们的同意。

  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承诺函的各项条款,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本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各项条款的意思。若发生纠纷,以本承诺函中的承诺为准。

  (注意:怀孕超过 8 个月的孕妇一般情况下不要乘机,如有特殊情况,应在乘机前72小时内交验由医生签字、医疗单位盖章的“诊断证明书”一式二份,内容包括旅客姓名、年龄、怀孕日期、预产期、旅行航程和日期,适宜于乘机及在机上需要特殊照顾等)

  特此承诺!

  旅行社盖章(签字):

  承诺人:

  直系亲属签字:

  亲属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免责协议书11

  运动 发起者(或车主): (以下简称甲方)

  运动 参加 者(或搭车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一、自助钓鱼运动 均为AA制,即钓友个人产生 的相关费用由自已承担。

  二、自助钓鱼运动 为非盈利性质运动 ,并有必然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组织者有任务 组织同行人员进行救济 或转变 行程。

  三、自助钓鱼运动 是钓友自愿参加 的运动 ,建议参加 者自行购置 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起程 前所有参加 运动 的钓友必须 供给 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 事件接洽 电话),签订 《自助钓鱼运动 安全免责协议 书》,车辆及人身(包孕车内其他人)的安全由各钓友自己负责,《钓迷论坛》及运动 相关组织者、发起者不负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等责任 。

  五、如运动 前、中、后产生 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丧失 、钓友间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运动 发起人和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丢失而产生 的任何法律责任 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 钓友无特别 情况 不得中途退出,实在有事离开 务必通知组织者并签名(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声明自愿离开 ,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自傲 。

  七、凡是这次出行的钓友必须 签订 《自助钓鱼运动 安全免责协议 书》,如不能接管,视为弃权;该钓友的任何行径也与本论坛及运动 无关。

  八、该准则或协议 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

  九、本协议 解释 权归钓迷论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免责协议书12

  第一条 本次户外活动本着放松心情、亲近自然、无任何商业目的、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 但户外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本协议书为强制性必签文本,签字人必须签写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签字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不签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必须是环境保护主义者,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四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个体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本次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对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七条 本次活动时间:20xx年12月 日(上午7:00至下午5:00)

  我已经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字:

  声明

  本人自愿结伴参加 20xx 年 12 月 日的 石京龙滑雪 活动,并郑重声明如下:

  1、本人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

  2、本人已阅读《户外活动个人安全免责协议书》,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充分了解户外活动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3、本人同意本次活动系结伴而行,所有活动参加者之间均不成立任何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活动召集人、领队不对其他活动参加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任何注意和保障义务。

  4、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将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独立判断行动风险以保障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任何活动参加者包括活动召集人、领队的影响,并有权随时中途退出活动。

  5、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本人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活动召集人、领队对于活动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本人也不得要求上述人员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本人同意,在活动过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同车搭乘者认可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内接受赔偿,放弃向该车主人或司机索赔的权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活动参加者。

  7、本人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活动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不负有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8、本免责声明必须由参加者自己签名并告知家属。

  9、本声明为不可撤销声明,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字: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免责协议书13

  一、倡导自助户外活动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贴近自然,感受社会,交友联谊,热心参与公益活动,在活动中学习各种知识和技术,培养团队精神,共同提高个人素质。

  二、车友会的各项活动,由车友会成员自由、自愿参与进行,发起者将尽力协助所有参与者活动的顺利完成,但不对活动参与者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活动的参与人应了解全部活动中可能的风险,这些风险需要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自负。

  三、车友会发起的活动的性质是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发起人仅起到倡议作用。发起人或组织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及连带责任。

  四、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积极向上的社会道德风尚。一切因参加活动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加活动者自行独自承担。

  五、活动中自备的车辆设备以及有关装备属于参加者自己所有,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也由自己承担。

  六、因为车辆驾驶和户外活动具有相当程度的危险性,在参加时请注意安全,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和义务充分考虑。参与者的安全责任由参与者个人自负,自驾游活动发起人强烈建议您参加相关保险。活动发起人发布的活动计划和召集,属个人倡议行为,活动的发起人、其他参与人不承担参与人个人安全问题的.连带责任。

  七、有车辆参与的各种活动中,搭乘人不论是免费搭乘,还是分摊费用搭乘,发生意外事故时,搭车人除了从车辆保险或事故对方得到的相关赔偿外不得向车主索赔,车主不承担因事故造成搭车人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连带责任。同样,搭车人也不承担车主的车辆损失。如果车主把车辆交给搭乘人驾驶时发生的事故,由驾驶员和车主共同协商,因此,车主请谨慎选择驾驶员。

  八、活动的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的团队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的损失或责任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九、申请人签字后即表示申请人已经完全阅读完毕并完全无条件同意本协议。

免责协议书1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地方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室内主要家具有:__,__,__。

  二、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计__个月。三、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按___结算。每月月初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四、乙方应于签合约时交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作为房屋的家具押金,租赁期满乙方如不续租,应交清所有租赁期间发生的费用,交清后,甲方应无息退还押金。

  五、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视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六、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七、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10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八、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九、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迁,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的计算,多退少补。

  3、不可抗拒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客服”的情况。

  4、本院停放车辆不收任何费用,丢失车辆由车主自己承担相应损失。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免责协议书15

  甲方(转让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宜新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100%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6、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自本协议签订生效时起计算,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全部转让款。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违约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殷祖政府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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