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培训总结

时间:2024-05-17 16:44:26 培训总结 我要投稿

法律培训总结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它在我们的学习、工作中起到呈上启下的作用,不如我们来制定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律培训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律培训总结

法律培训总结1

  法律知识讲座活动总结

  -----德育活动

  为了提高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意识、自身权益维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我系特邀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于XX月XX日晚7:00在XX堂举办了“大学生与法”的法律知识讲座,这些讲座不仅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课,而且对同学们进行了意义深远的守法教育。

  讲座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如何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并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当前大学生权益受侵害案件、事件的特点和常见的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对大学生进行以实用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维权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帮助大学生区分合法与非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通过讲法律故事、法律讨论、案例分析、法律知识竞赛的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同学们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掌握基本法律常识,深受大家的好评。 通过法官的解读,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日常生活中,防微杜渐,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同时也为今后规范言行,杜绝犯罪,打下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通过此次法律知识讲座,使大家明确了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进一步激发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同时同学们也都纷纷表示,这次法律知识讲座,使大家懂得了许多的法律知识,要树立良好学生形象,坚决抵制

  不良风气,机智地防范各种不良行为的侵害,为创造和谐、平安校园作出努力。

  联系同学们的日常行为表现,比照有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身边或者身上,早已演绎着并且每天还在演绎着许多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违反《大学生守则》和《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和现象,有的甚至已经濒临违法犯罪的边缘。

  比如:出口成“脏”、随意骂人,语言不文明的同学,为数不少;贪图享受,追求吃穿,不懂得父母的辛劳,零食不歇嘴,过时的'衣服不肯穿的,比比皆是;沉迷于游戏机室,宁愿少吃一顿饭,不可少玩一次游戏的,在同学们中也是大有人在;不爱护公共财物,随意破坏校产校具,抽烟赌博,结伙成邦,欺凌弱小,打架斗殴,在少数人身上也居然存在……

  凡此种种,无视于别人的人格,无视于社会的约束,无视于法律的存在,令人触目惊心。对于具有这些现象和行为的同学,如果还不赶快悬崖勒马,改过自新,不久的将来,等待他的,将不是灿烂的前程和美好的人生,而是丧失自我、丧失自由的“高墙生活”和牢狱改造,甚至是宝贵的生命。

  青少年犹如初升的太阳,代表着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是振兴中华的主力军。我们应该从小学法,从小知法,从小守法,从小护法,积极做法律提倡的事情,坚决不做法律所不允许做的事情,把握好人生的起跑线。为此,我衷心地希望并告诫大家:

  首先,要树立“知法重要,守法光荣”的思想,多学法律知识,早学法律知识,认真学法律知识,以法律知识武装自己,做法律知识的明白人。

  其次,要明确“行为养成习惯,习惯形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这句名言的意义,从遵守校纪校规做起,从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校纪校规的守护者。

  最后,要增强法律素质,自觉抵制不良因素的诱惑,积极维护并宣传法律知识,尤其是要向家人宣传法律知识,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做遵纪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法律培训总结2

  为提高大学生村官的法制意识、法律水平,更好地配合基层干部依法治村,并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进一步深入到农村基层,20xx年12月9日,昌平区为全区大学生“村官”在区广电中心开展法律培训。

  当前,农村法律服务需求越来越高。农村经济发展、公共事务处理、拆迁安置、土地承包、邻里关系等民事权益涉及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为此,区司法局请来邢建平、陶秀霞、兰士林三位领导对全区大学生“村官”进行法律知识与法律服务技能培训。

  邢建平主要介绍了昌平区的普法情况。在“一五”、“二五”、“三五”、“四五”普法工作中,昌平区均荣获全国先进,位列全国200多个区、县第一名。在工作中,昌平采取“抓重点、促全面”的方法,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五五”普法规划已经有了思路,要突出重点普法对象,明确重点普法内容,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只有这样,“五五”普法工作才能够取得突出成效。

  我认为农村普法和流动人口普法是我区普法工作的薄弱点。“五五”普法应当将农村流动人口普法作为重点和突破口来抓。加强农村和农民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十分必要,必须采取灵活有效有针对性的措施,充分重视并依靠广播、电视、报纸等途径来做好普法工作。

  随后,陶秀霞对法律法规、人民调解进行了讲解。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一项独特的制度,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的调解制度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法院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活动;二是行政调解,是指在具有调解纠纷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对纠纷进行调解的活动;三是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依法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说服劝解、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根据宪法、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实践证明,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好形式,它对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安定,减少纠纷,预防犯罪,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村官,应该掌握好法律知识,在面对村民的纠纷时,能够很好的进行法律分析,要有法可依,有理可说,尽力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

  最后,兰士林对法律援助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依法治国得以实现的有力保证,从而有助于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他还结合一位农村老太太隐私权的合法保护的案例进行讲解,使我们感受到法制意识日益深入人心,法律是保护人们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

  作为村官,我们应该做好普法宣传,为需要法律援助的村民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监督法律政策的落实情况,为农村基层的普法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这次法律培训使我深受启发:村官可以协助修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做好村民自治监督管理工作,把我国的法律深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这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一项措施,将利于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法律培训总结3

  近日,开学在即,为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法律素质,重庆渝豪律师事务所主任石亮金受邀为梁平区品字小学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法律法规”培训。

  石主任主要从教育的法律法规、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保护、安全事故的`处理和风险防范等多方面,讲解依法执教的重要性,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分析,切实让教职工深切地体会到学校需加强自身建设,采取有效手段控制法律风险,同时教师应做到心中有法、执教有度,最终实现对学生的安全护航,让学生更加健康成长!

法律培训总结4

  为期五天的《法律事务》短期培训班圆满结束了,作为本期培训班学员中的一员,首先要感谢公司领导给我们创造了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感谢参与授课的集团公司领导及国资局律师对我们的精心教导。整个培训是在理论知识与真实案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下进行的,因此使我们这些专业、学历、年龄处在不同段的学员,对授课老师所教授的知识都能比较轻松的理解,印象也比较深刻。

  总结几天来的学习,收获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通过集团公司领导在开学典礼上的讲话,让我们了解到了,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定位、战略方针、战略布局和战略步骤等企业内部改革情况。在思想上,使我们对集团公司的.“产权合理、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国际化大企业集团”战略定位,充满信心、深信不移。

  二、通过两位律师对《企业改制中的法律问题与案例分析》讲解,使我认识到国企改革涉及到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根本利益,必须依法规范进行,国有企业改制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最终完成离不开法律制度化,离不开法律这一稳定的、高效的手段,为国企改革提供实体和程序的法律保障。并让我对国有企业改制的重要性、改制企业的改制模式和股权设置,及改制中存在的人员安置、企业在资产处置等方面问题有了深刻印象。其中两位律师对《合同法》及合同管理中风险防范相关知识的讲解,对我们经常签订、参与评审合同的同志来说,更是受益匪浅。通过与其讲解内容对照,发现我们平时所签合同中个别条款的约定存在分歧。如处理纠纷的方式,我们平时要求出现纠纷时选泰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而*律师不赞同,理由是仲裁委员会是民间组织,一次性解决问题,且采用不公开的方式,如果参与仲裁人员徇私舞弊,造成后果将很难挽回;而法院是两审终审,一次不行还可以上诉。两位律师的讲解风趣易懂,使人听后印象深刻。为把其中实用的讲课内容,传达给本单位其他未参加听课的同志,我专门将授课课件用盘考入本单位电脑。

  三、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处陈主任讲解的《企业纠纷处理》、《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让我们明白了集团公司内部单位之间经济纠纷的处理方式,了解了企业管理中除合同管理风险之外,其他如知识产权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拓宽了我们的知识面。为我们今后进一步深入学习此方面的知识,打下了基础。总之,通过本次培训学习,让我对所学法律事务知识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对平时所用到的法律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印象,指导我走出了许多合同签订中的误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以所学的法律知识为标尺,严格把好合同评审关,尽自己所能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法律培训总结5

  我们是最基层普法工作者,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宣传;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现在就六五普法学习内容,体会如下:

  一、学以致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在学习过程中,我认识到此次普法活动的开展,是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学习了《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后,我更加明白,作为一名医生,我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全心全意做好自己分内工作;要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认识,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成;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实践中不断磨练自己的本领,加强和同事间的协调沟通,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知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规矩做人,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

  二、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

  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作为医生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

  三、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

  对医生的普法知识我们应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应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总之,这次普法学习不仅使我学到了法律的相关知识,还让我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因此,只有学好法律,才能更加明确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保证我们享有的权利。

法律培训总结6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认识,我们部门对职工进行了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让职工能更加直观的去解读新的安全生产法的内容,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这次培训由公司安保部领导作为主讲。以下就是这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统一组织全员以新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使广大职工对其有了总体的认识。在以后安全生产管理上能有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二、以班组为单位,组织各个岗位人员进行了有重点、分层次地专题安全培训。

  三、丰富学习形式,选择有针对性的ppt课件,提高广大职工的学习热情。将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旧对比表)作为重点学习材料,通过集中宣讲,播放幻灯片的形式进行深入学习。

  四、利用了现场安全事故实例,来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并对职工工作作为一个警醒。

  五、对职工进行一些现场应急事故的自救知识的讲解,让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碰到一些小的事故,能够及时的进行自救处理,降低事故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六、通过培训后的考试测评成绩看,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今后工作中对新《安全生产法》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职工对新安全生产活动全面的认识与了解,安全意识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在深入学

  习、深刻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标准,对安全管理中的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并严格依照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布置安排工作,确保现场施工过程安心管理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法律培训总结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xx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

  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须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该规章制度不能做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应履行的民主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两步:

  第一,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第二,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对第二款“平等协商确定”的理解,有两种意见:须经工会平等协商一致;只须协商,不须协商一致。笔者认为应采取第二种理解。因为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是单方行为,应有制定权。否则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将大受限制,经营也会受限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当然,关于这一条款的理解,有待劳动部的进一步解释。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该项制度以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适用到企业规章制度时,该规章制度是否可适用首先会从该形式上审查,不具备的不能做为处理争议的依据。这就是在考验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履行民主程序要求用工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建立规范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那么做到向员工公示,综合起来不外乎一面几种: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示的方式,如员工手册等;

  2、员工签收的方式;

  3、员工传阅确认的方式;

  4、局域网上公开(受到质疑)、单位公开栏公开。

法律培训总结8

  1、对本次培训班的方式有哪些建议?本次培训班培训方式很好,三位讲师有两位采用了PPT演示,加大量案例讲解的方式进行了授课。建议以后的授课讲师都能使用PPT课件,在一开始提纲擎领的用一个思维导图或者结构大纲给我们一个整体的概念和思路,然后在逐步分层深入讲解,理解和记忆效果会更好。

  2、对本次培训班三位老师有何评价?王玉梅律师讲课风格很大气,经验丰富,讲解深入浅出,能够很快的代入案例去学习理解《合同法》。李延梅律师讲课很认真,很注意细节,尤其是讲授的《劳动合同法》和我们人力资源的日常工作息息相关,所以理解接受的更快效果更佳。付樱律师讲课很鼓舞,上午先听完她的演讲,下午再听她讲授《公司法》,感觉很触动很受启发。深深的觉得我们如果有她一半的精神去学习去做事,就没有什么学不好的知识,没有做不好的工作了。

  3、对本次授课的收获有哪些?收获确实良多,综合一下主要有三点

  1)对敬业乐业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同时明白了规避法律风险在日常的合同管理和人力资源工作中的重要性。

  2)通过对《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的学习,进一步学习了很多法律条文的细节。从案例中加深了理解。

  3)付樱律师的演讲从精神上深深的鼓舞和激励了我,让我明白只要肯学习永远都不会太晚,付律师七十多岁都可以做到的,对二三十岁的`我们来说更没有资格说太难或者不行。

  4、你单位存在的问题还有哪些?我们大多数员工对很多具体的法律法规的认识比较模糊,对规避法律风险的重要性没有明确的认识。

  5、对下一轮的培训有哪些建议?建议以后能够多举行类似的法律法规培训,尤其是与我们工作相关的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税法等。并在上课过程中多穿插一些互动,活跃课堂气氛,更能提高学习的效率。

法律培训总结9

  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推动新一轮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卫生普法与卫生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安排部署,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深入开展卫生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加大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力度,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食品等健康安全产品为重点,加强卫生综合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大力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加强对医疗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打击无证行医,保障医疗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推广典型等方法,把卫生行业管理纳入法制轨道。通过卫生法制教育,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行医,进而推动卫生系统法治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

  深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监督执法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为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六五”普法精神,继续加强卫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全民卫生法律意识,卫生执法监督所20xx年5月23日上午在所办公室召开“六五普法”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启动会。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并提出我所“六五”普法的工作目标,要求全所职工通过相关卫生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意识和能力。20xx年5月—10月,利用工作空闲时间对全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共集中学习了14次;对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发放培训资料50份;对公共场所服务对象进行公共场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发放培训资料100份。

  二、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

  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种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做到知法、用法、守法,依法执业。对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协管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协管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从业人员普法教育。

  对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等管理相关人深入开展以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加强社会公众普法教育。

  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专题活动,大力宣传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食品安全法》等,提高广大人们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所普法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面有待进一步扩宽,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办工作人员少、任务重,检查督促力度还有待加强等等。我所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搞好“六五”普法,为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全方位推进依法治理,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法律培训总结10

  学习了教育法规,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身正为范”,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让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

  通过学习,更坚定了我终身学习的理念。教学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是学生和教师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学生也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学习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作为一名教师要想做好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和专家名师交流,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改进教学教法,始终站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学手段,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在教育过程中,教师还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方面,因此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我认识到要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得到保护,必须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问题提高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并自觉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当今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因为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所以教师一定要对学生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通过教育法规的学习,我深感自己做得还很不够,今后一定要在工作中,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法律培训总结1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爱卫会《关于在全省开展第xx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法制化、规范化。9月21日下午,宁国市幼儿园召开了开展第xx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由园工会主席应艳主持。会议决定9月23日- 30日,宁国市幼儿园将开展主题为讲究卫生除四害整洁环境保健康的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

  我园将以本次活动周为契机,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设置爱国卫生宣传栏,宣传除害防病、秋季传染病防控;通过幼儿园博客、班级微信平台等形式大力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各年级组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制定方案、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集中组织开展幼儿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除卫生死角,增强师生维护卫生环境的自觉性,形成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风尚,确保师生享有卫生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

  本次宣传周活动将会大大提高我园全体师幼的健康、环保意识,促进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自己防病意识和抵御疾病的能力。

法律培训总结12

  1、社会主义法治的含义是什么?

  为有效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内容的精辟概括,其核心是依法办事。

  (1)有法可依是确立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有法可依主要是解决立法问题,为调整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和建立社会主义民主的社会秩序制定明确的、具体的、可操作的法律规范,提供切实可行的行为准则。

  (2)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有法可依的目的要做到有法必依,即要求全体社会成员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3)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切实保证,这是在强调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的基础上,对于那些无视法治、践踏法治和以身试法的违法行为和违法者加强监督管理和法律制裁的必要措施。

  2、请详细解释行政处罚有哪些程序。

  答题要点:行政处罚的程序可以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1、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适用于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法律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填写预定格式、编有编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2、一般程序。

  除了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以外,其他行政处罚当适用于一般程序。行政机关载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合法证件。询问或者检查时应当制作笔录。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当审查调查结果,酌情分别作出决定:

  (1)确有应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支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述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在对较重的行政处罚实施前适用的一种程序。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多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程序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执行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会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委托1~2人代理;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决定。

  3、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答题要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主要责任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必须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简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答题要点: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一下条件,依法申请领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

  (1)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2)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经过批准;

  (3)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的距离;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8)特种作业人员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9)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10)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11)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

  (12)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13)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14)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5)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6)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或者应急救援预案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简述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的法律规定?

  答题要点:

  (1)消防规划;

  (2)安全位置;

  (3)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

  (4)公众聚集场所和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

  (5)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

  (7)消防产品和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管理;

  (8)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定?

  答题要点:

  (1)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分,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施工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和专项监督管理分别做了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建设施工许可;

  (3)日常监督检查措施。

法律培训总结13

  历时三天的培训学习,让我受益匪浅,在湘潭大学这么好的学习氛围中参加的培训是我工作以来第一次参加的培训,收获的不仅是法律法规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应用知识,更重要的是结识了更多兄弟院校的老师。

  本次培训的主题是法律法规,其实在我们的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方面的事情,通过本次的学习,让我们的工作更好更顺利的完成。从中国海洋领土主权问题的学习,到学生权益的保障与大学治理,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民事责任这几个方面的学习,最重要的就是要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管理必须做到程序正当,对学生实施纪律处分是对学生的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对学生心理和行为等方面都会产生较大影响。为保证处理的公正性与合法性,达到预期的管理和教育目的,学校在对学生实施纪律处分时,应当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实施。这就使学校对学生违纪处理的程序更加规范。要做到程序正当就要做到听取学生的意见、作出正式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必须要当面送达

  2.要有强烈的证据意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对学生进行处分或处理的依据,是对学生行为进行评价的标准和适用处分种类的依据,包括违纪行为处分的“定性”依据和“定量”依据。在平常的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中处理学生必须要有相关证据支持;相关证据必须表现为法律规定的几种形式,可以使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

  在本次学习中,让我觉得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分组讨论。来至不同高校辅导员汇聚在一组,讨论我们作为辅导员一职的方方面面。高校辅导员角色具有特殊性,他不仅代表学校立场教育管理学生,同时也站在学生的立场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在我们这次讨论中,提到最多的还是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比如说奖助学金的发放的问题,各位老师都说出了自己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有处理的好的老师讲出了自己的心得,其实总结下来就前面提到的两点,一个是注意程序一个是掌握证据。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注重公平、民主,让班上绝大部分同学没有意见。还有寝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问题、寝室卫生、查寝等问题。接下来老师比较关注的还是辅导员的地位和待遇问题,辅导员的待遇中央有精神,国家有政策,地方有法规,但很多地方总是落实不了,所以大家也想通过讨论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至于辅导员的地位问题,我认为辅导员的地位是自己给的`,如果我们自己不把自己的地位看低,我们有高的学历,我们有好的办事能力,其它部门或者人是不会看低我们的,因为我们的职业是神圣的,我们也是育人,从某个方面讲我们的贡献或许更大。另外一个是学风建设问题的讨论,普遍看来,高职院校的学风建设远不及本科院校的学风。为了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用尽心思去占个座,这是本科院校处处可见的事情,但是看看我们高职院校的教室里,就连平常上课全班所有的同学都到课都是一个困难的问题。所以,在未来的工作中,学风建设可能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通过这次学习,不仅学到了知识还结交了不少朋友,希望不管是国家还是学校,更加重视我们辅导员的工作,多组织类似的学习班。

法律培训总结14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这次培训由公司安保部领导作为主讲。以下就是这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统一组织全员以新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使广大职工对其有了总体的认识。在以后安全生产管理上能有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认识,我们部门对职工进行了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让职工能更加直观的'去解读新的安全生产法的内容,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二、以班组为单位,组织各个岗位人员进行了有重点、分层次地专题安全培训。

  三、丰富学习形式,选择有针对性的ppt课件,提高广大职工的学习热情。将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旧对比表)作为重点学习材料,通过集中宣讲,播放幻灯片的形式进行深入学习。

  四、利用了现场安全事故实例,来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并对职工工作作为一个警醒。

  五、对职工进行一些现场应急事故的自救知识的讲解,让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碰到一些小的事故,能够及时的进行自救处理,降低事故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六、通过培训后的考试测评成绩看,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今后工作中对新《安全生产法》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职工对新安全生产活动全面的认识与了解,安全意识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在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标准,对安全管理中的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并严格依照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布置安排工作,确保现场施工过程安心管理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法律培训总结15

  为了给全园师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打造安全文明校园,幼儿园结合20xx年“12.4”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把普法教育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现对本次如下:

  1.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活动。

  2.开展“小小法制宣传员”活动,幼儿向家长分发法制宣传单,从而让法律走进每个家庭,让知法、守法的家长成为孩子们身边最直接的榜样与表率,达到向幼儿言传身教的目的。

  3.利用校园电子屏幕、班级微信群、幼儿园公众号等多方面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和教育方法,增强家长的守法、用法意识。

  4.加大幼儿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幼儿从小自己保护观念和意识。运用游戏、故事、诗歌、谈话等活动把粗浅的法律常识、自己保护意识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之中。

  5.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到校园举行法制讲座,突出重点,增强校园法制教育的针对性。

  6.通过开展法制讲座,让家长们与幼儿共同学习相关的交通法规。

  总之,法制教育事关孩子们的品德修养是否合格,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校园法制教育工作,培养合格的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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