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实用的工作计划3篇
日子在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现在的你想必不是在做计划,就是在准备做计划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计划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计划 篇1
一、理顺关系,切实做好职权下放后的衔接工作
根据局的统一部署,我分局目前正在草拟劳动保障监察业务下放管理的细化方案,市直各类企业将下放到蓬江、江海两区管理,我分局的工作职责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工作重点转为加强督查指导,协调处置重、特大案件。我分局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重新定位我分局的工作范围,同时明确两区的管辖范围,协调两区做好市直各类企业下放管理后的衔接工作。
二、认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
XX年,我分局将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覆盖城乡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同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建立具有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动态监控、预警预测等功能的劳动保障监察监控管理平台,使我分局能第一时间掌握各市区劳动纠纷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分局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宏观调控能力。
三、加强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
管理职权下放后,我分局将更加着重于监督和指导性工作,将进一步探索如何提高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效能:一是建立培训制度。首先是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验交流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或采取其他方式,组织各市、区相互交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经验,研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其次是建立兼职劳动监察员培训制度。严格兼职劳动监察员证的发放程序,明确必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培训学习,考试合格才能领取兼职劳动监察员证。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目前我市在劳动保障监察文书制作、执法程序等方面都参差不齐,影响了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质量和公众威信力,我分局将通过制定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范本等方式,逐步统一全市的做法,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建立灵敏快速切实有效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
今年,我分局草拟了《江门市防范和打击企业欠薪逃匿行为的实施意见》、《江门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指导意见》、《江门市处置劳资纠纷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预案》三份文件,年内将出台实施。这三份文件的实施,将大大提高我市对欠薪逃匿行为的防范和处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和监控力度,同时,也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市灵敏快速切实有效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继续完善工资支付监控机制提供了很好的基础明年,我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好上述文件,并根据执行的情况,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同时,指导各市、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制度,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五、继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行政复议等各项工作
根据上级的要求,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落实信访维稳排查、信访重点问题领导包案等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努力化解矛盾。同时,认真做好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工作联系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各项工作。
工作计划 篇2
一、明确工作目标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末,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初步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产业能力。
(二)实施范围
1.自20xx年3月15日起,新纳入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和新立项政府**的新建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政府**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钢结构建筑。
2.自20xx年3月15日起,通过招拍挂文件设定相关要求,对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在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3.新建工业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4.20xx年,在上述实施范围内的以下新建建筑项目可不采用装配式建筑:
——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
——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垃圾房、配电房等);
——技术条件特殊,不适宜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设项目(需经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论证后报市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同意)。
二、严格实施标准
装配式建筑应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的相关标准,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应不低于50%。
2.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预制率应符合以下标准:高度在60米(含)以下时,其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40%,建筑高度在60米以上时,其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20%。
装配式建筑预制率及装配率计算说明附后。
三、做好项目落实
各区、各部门要强化建设各环节的监督与指导,确保项目实施规模和实施标准符合上述要求。
(一)确保土地供应。各区政府要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在每年区建设用地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中设置提示性用语,提出装配式建筑的实施面积和实施标准。国土管理部门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将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的规划文件或选址意见书作为附件。(各区政府、市规划国土委)
(二)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发展改革部门在立项阶段对项目单位的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装配式建筑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市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规划设计文件审查。规划部门在设计方案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进行形式审查,审查设计方案是否落实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对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明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单体项目。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审查机构对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落实和深化规划审批文件要求的情况进行审查,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审查通过。(市规划国土委)
(四)做好施工和验收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施工图审查结论办理施工许可、施工登记,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予进行竣工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四、推进工程总承包
落实2个以上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试点,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管理指导规则,制定与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发包承包、施工许可、分包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相关管理制度。培育3家以上工程总承包龙头企业,支持大型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通过调整组织架构、健全管理体系,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
五、强化技术支撑
(一)完善标准体系。完善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体系,开展装配式装修工程技术规程、装配式建筑评价两项地方标准的编制,形成标准草案。上半年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进一步提高企业技术标准水平,形成一批适合本市装配式发展需求的企业标准和施工工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质监局)
(二)提升设计水平。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强化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要求,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设计专篇深度应达到规定要求。鼓励装配式建筑采用工程咨询,政府**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装配式建筑建设全过程工程技术咨询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三)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推动技术集成创新,重点支持装配化建造技术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改造等技术的集成应用。支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及成果转化。(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四)推广应用信息模型(BIM)技术。积极推广BIM技术应用,开展试点示范,制定相关管理措施。政府**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应率先采用BIM技术进行勘察、设计、生产、施工和运行管理。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五)发挥智库作用。建立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参与本市装配式建筑的技术政策制定,开展课题研究和示范项目评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六、加快产业布局
(一)合理布局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研究制定预制构件企业发展政策,在京津冀地区合理布局生产产能,形成120万立方米的产能。(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二)打造钢结构建筑研发、生产示范基地。依托行业龙头企业,整合钢构件、内外墙板、楼板、一体化装修材料等上下游部品部件生产,培育钢结构生产企业,形成25万吨的产能。(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三)提升产品配套能力。积极鼓励设备制造企业研发部品部件生产装备机具和装配式施工专用机具。推进钢筋套筒、灌浆料、密封材料等材料的国产化、规模化生产。推进装配式装修产品开发和生产。(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七、推动绿色发展
(一)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学校、医院、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应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开展钢结构住宅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广轻钢结构在低层建筑和农民住宅中的应用。推广钢结构立体车库应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二)推广建筑全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和协同施工。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鼓励装配式装修,提倡干法施工,减少现场湿作业。积极推广整体厨卫、同层排水、轻质隔墙板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加快智能产品和智慧家居的应用。支持其它采用装配式建筑的住宅项目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三)推广绿色建材。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高性能节能门窗、夹心保温复合墙体、叠合楼板、预制楼梯以及成品钢筋,鼓励装饰与保温隔热材料一体化应用。鼓励在道路硬化、工地临时性设施等配套设施中使用可装配、可重复使用的建材和部品部件。(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八、开展试点示范
(一)建立技术目录。发布一批技术先进、应用成熟的装配式建筑技术目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二)打造示范工程。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评价,示范工程应技术先进、品质优良、环境友好、健康宜居,对非政府**的示范工程项目予以财政奖励。(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三)推动示范区建设。建设1-2个装配式建筑示范区,示范区在发展目标、支持政策、项目实施和机制建设等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推荐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九、加快队伍建设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培训基地,编制培训教材,制定装配式建筑岗位标准和要求,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大力培养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专业人才。在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继续教育中增加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开展10次以上专业技术讲座和交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十、保障质量安全
(一)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定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和管理措施。加强全过程监管,制定针对装配式建筑的分段验收方案,对全装修成品交房项目实施主体与装修分界验收。加强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质量管控,建立部品部件质量验收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实施装配式建筑部品认定和目录管理,对主要承重构件和具有重要使用功能的部品部件进行驻厂监造。研究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生产企业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
(二)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启动涵盖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的大数据平台工作,实现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三)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定期开展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部品部件质量、施工连接质量、各方主体责任主体履行责任情况和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加强对各级建设行政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质量监督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十一、明确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装配式建筑的要求,组织开展设计、施工、监理和采购等工程建设活动,在工程竣工阶段,组织对装配式建筑的预制率和装配率进行符合性核验,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开展设计,对涉及预制率或装配率变更的设计变更或者工程洽商,应提请建设单位重新组织专家论证或施工图审查。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组织生产。施工单位应针对装配式建筑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针对装配式建筑的特点编制监理规划和专项监理细则,加强对预制构件生产和安装质量监理,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十二、落实政策支持
(一)面积计算和面积奖励。上半年完成装配式建筑项目计算建筑面积方法和面积奖励办法的制定。(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财政奖励。制定财政奖励政策。(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三)信贷支持。研究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信贷支持的措施。(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四)产业支持政策。完成对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的相关**政策的制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
(五)评优评奖。在绿色建筑、科技示范工程等评优评奖中增加装配式建筑内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六)房屋预售。上半年制定针对装配式商品房开发项目预售管理的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十三、加强监督考核
(一)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属地管理。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密切协作配合,加大支持力度。各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区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信息通报。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统计管理。各区、各部门应每月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部门政策制定、项目落实和装配式建筑项目库等工作推进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发布本市装配式建筑工作动态和推进情况信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三)开展年度考核。将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列入重点考核督查项目,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工作计划 篇3
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包括基础建设、检查和部门活动创新三个部分。
基础建设部分:
1、增强交流下学期我提议纪检部计划与其他部门各搞一次联谊,使我们的队伍更团结更融合,。还应扩大纪检工作的合作性以更好的促使部委之间相互交流和沟通。
2、整顿内部秩序纪检部的部内秩序本学期决不能放松,要制定出一套包括例会、出勤、部门活动在内的纪律制度。要严格要求自己多做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纪检部的表率,展示出我部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
3、强化服务意识纪检部成员要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大力开展各项活动,增进交流,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各项相关工作,全力辅助学院工作,使各项活动顺利展开。
检查部分:
我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学生会的监察工作,做好各种检查记录,纪检部的主要工作是对学生会的干部监督及对同学们的检查,对出现的违纪现象和不良风气予以记录和处理并及时上报主席团,树立的良好形象。
1、会议纪律维持,认真做好考勤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与会人员的记录及违纪情况登记,认真贯彻执行,我部将定期进行汇报,向大家公开,以便大家核对,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2、定时检查办公室出勤情况,每周总结记录,对无故缺席人员依情节处理。对校、院举办的各种活动、会议进行纪律检查和监督。活动前向有关人员了解出勤人员名单,用点名或签到的方式记录出勤情况。会间注意整顿纪律,对扰乱秩序的给予警告,并登记上报。
3、学期结束前做一次对学生会工作反馈调查。
4、不定期深入同学中间进行日常纪律及行为的`检查。不定期对学生会各部门进行调查工作。参与每周各部例会并记录有关情况,有违纪行为的向主席团报告。
5、及时了解和发现学生会及班干部的情况,对脱离群众、工作消极的、不搞实际只搞形式主义,没有做好本职工作的对其做思想工作,情节严重的交主席团处理。
6、积极参与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做好学生会工作。及时了解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邮箱建立与同学沟通的桥梁,对合理的意见主动接纳,对不良情况的反映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活动创新部分:
基于我们纪检工作的特性,我们的主要工作是基础工作,因此我们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对内工作,对外工作基本没有,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我建议部门很有必要在工作上做出创新,因此,我想下学期应打破我们纪检部只做基础工作这一现状,实现对外活动零的突破。此活动打算与其他部门共同完成,主题是关于“校园安全文化建设”,这样即与我们的基础工作相挂钩,又能对外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力,并以此为契机,做出属于我们纪检部的品牌活动。(活动主要是:消防、人身安全、面对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知识普及“安全文化知识”)校规校纪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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