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合同(精选16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国留学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出国留学合同 1
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___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美国20(___)年___季留学,就读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委托人协议申请学校名单、申请数量和所选择的相关专业以《补充协议申请及院校专业确认表》为准。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包括代办入学申请服务费、代办签证服务费。
1、在签定此合同时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第一笔基本中介服务费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第一种:如果合同规定的学校名单一(录取当年美国usnews排名前十)中一所或者多所学校和专业的录取申请成功,委托人将支付受托人第二笔排名加收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
第二种:如果合同规定的学校名单二(录取当年美国usnews排名第十一到第三十名)中一所或者多所学校和专业的录取申请成功,委托人将支付受托人第二笔排名加收中介服务费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元);
第三种:如果合同规定的学校名单三(录取当年美国usnews排名第三十一到第六十名)中一所或者多所学校和专业的录取申请成功,委托人将支付受托人第二笔排名加收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第四种:如果合同规定的学校名单四(录取当年美国usnews排名六十一名到一百二十名)中一所或者多所学校和专业的录取申请成功,委托人将支付受托人第二笔排名加收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备注:
(1)如果合同规定的学校名单中一所或者多所学校和专业的奖学金申请成功,委托人按照各所学校提供的奖学金中的最高数额,将此奖学金第一年的20%支付给受托人作为第三笔奖学金提成中介服务费。
(2)如学校申请数量超过8所,每多增加一所学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第一笔服务费增加壹仟元整(¥1000.00元)以此类推,每多申请一个专业委托人支付受托人第一笔服务费增加叁仟元整(¥3,000.00元)。
2、第二笔排名加收中介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委托人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于签证前,将第二笔排名加收中介服务费用交纳给受托人。
3、第三笔奖学金加收中介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委托人应于交纳第二笔排名加收中介服务费用时,一并将第三笔奖学金加收中介服务费交纳给受托人。
4、如果委托人已缴清第二笔和第三笔服务费后,又获得更高档次排名的学校录取或更高数额的奖学金,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收费标准补齐费用。
第四条:其他费用(以下费用根据委托人申请学校的不同情况和要求,应由委托人及时向受托人另行支付):
1、申请学校要求寄送官方语言考试成绩(简称“送分”,包括toefl、gre、gmat、ielts、sat、act、lsat、tse等)费用及相关手续费。
2、向国外院校寄送材料时所需的国际快递费
3、美国大使馆签证费、国土安全局的管理费及预约电话卡费。
4、学校申请费、学校或使馆要求交纳的相关费用。
5、学费押金、住宿押金或其它学校要求缴纳的费用:由委托人按照所选申请院校的具体要求交纳,并由委托人按照申请院校的退费规定向申请院校主张退费。受托人可以协助委托人进行有关的退费追索。
第五条: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服务费、签证费、学费等可以按照以下付款方式(除此之外的任何付款方式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以现金方式交至受托人财务部;
□按照以下信息核对无误后汇款至受托人开户账号:
a.开户名称:
b.开户银行:
c.开户账号:
二、受托人义务
___第六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______(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博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七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其中包括:resume、personal statement、essays、recommendation letters。
2.受托人协助委托人申请学校奖学金。奖学金为学校以各种形式发放的不需要学生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fellow ship、scholar ship、teachingassistant ship、researchassistant ship、graduateassistan tship、减免学费等。
3.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4.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手续。
5.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申请入学当年开学日期前取得至少一所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退回第一笔基本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元(¥25000.00元)。
6.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7.如因委托人学历、语言等原因,暂时不符合申请留学院校的直接入学要求,院校可能会给委托人发放“有条件录取通知书”。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同样视为正式录取通知书。在委托人达到校方要求的入学要求后,委托人可向学校申请换发“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第八条:受托人提醒:在委托人未获得最终签证前,请勿办理离职、退学等重大变更。若委托人采取上述个人行为,由此产生的任何问题,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对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十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的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的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4.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十二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应按照受托人要求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及时提交、签署相关文件材料、表格及确认单,如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相关文件之日起三日内未予确认,也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的,视为委托人已确认。
第十五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六条:未经受托人允许,委托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申请资料带出受托人公司工作地点,不得私自联系所申请的学校及校方人员。委托人不得将受托人在服务过程中制作的任何资讯手册、数据统计信息、文字材料、文件策划、方案、设计等一切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外泄或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第十八条:委托人应保证本合同载明的委托人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受托人,以确保受托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及时联系到委托人。如受托人根据本合同中委托人所提供的联系方式不能及时联系到委托人(如联系方式变更、手机关机、不接听、委托人未及时查阅及回复受托人电子邮件等),由此而造成的`申请延误和失败,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为其注册专用电子邮件并指定联系地址,委托人不得擅自与学校联系并更改联系地址、电子邮件及邮箱密码等。如因委托人擅自更改电子邮件或密码以及联系地址而导致受托人不能及时使用,由此而造成的申请延误和失败,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受托人可自行终止本合同,并不退还任何费用,同时追加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条:委托人须及时办理信用卡,以便于网上申请及相关成绩送分费用支付等。若委托人使用受托人的信用卡,须在使用前预先向受托人支付相应费用并须另行支付同等费用的5%作为手续费。
第二十一条:受托人有权以委托人名义给申请学校发送或回复信函(包括但不限于信件、电子邮件、传真)或采取其他方式以委托人名义进行联系,有权拆阅并处理委托人申请过程中涉及的信函。
四、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委托人获得任意一所选定申请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即视为学校申请成功;如委托人需要延期该录取通知书,在经相关部门确认可以延期的前提下,受托人可协助委托人按照校方及使(领)馆的规定办理延期手续,不再增加额外的服务费。
第二十三条:受托人未能在申请入学当年开学之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承担退费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委托人提出继续履行要求后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二十五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二十六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与受托人签订合同,受托人扣除第一笔基本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元(¥25,000.00元)。
2.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第一笔基本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元(¥25,000.00元),并有权利要求委托人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支付相应的第二笔和第三笔(如果申请到奖学金的话)服务费。
3.如果合同规定的学校录取申请成功,但最终签证失败(在开学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至少签证三次),委托人如果要求终止合同的,受托人将退还委托人第一笔基本中介服务费贰万伍仟元(¥25,000.00元)。
4.如受托人未能协助委托人成功获得美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委托人需要继续履行合同,再次办理签证有关手续,受托人应按照本合同收费标准协助委托人继续申请赴美留学签证的有关手续。最多三次,超过三次的每次额外加收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服务费。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九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三十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___第三十一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___第一种: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___第三十二条: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九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三十三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月日______签字日期:___年月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
《补充协议申请及院校专业确认表》
注:此表作为合同的补充内容,除签名和日期外,所有信息请用中英文填写准确,备注地方可以用中文。
学校1/school1:
专业/major:
学校2/school2:
专业/major:
学校3/school3:
专业/major:
学校4/school4:
专业/major:
学校5/school5:
专业/major:
学校6/school6:
专业/major:
学校7/school7:
专业/major:
学校8/school8:
专业/major:
咨询顾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客户确认: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国留学合同 2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咨询服务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人与咨询服务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咨询服务人接受申请人的要求提供自费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申请人申请赴_________(国家),就读___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学历或非学历教育),留学层次_________(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等)。
注:申请学校名称及数量以补充合同方式约定
第二条咨询服务人向申请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学校的咨询、协助办理入学申请手续等相关服务。
第三条申请人向咨询服务人缴付出国留学相关服务费,在本合同及补充合同中申请人所缴费用均为留学服务费的构成。
1.申请人选择以下方式支付留学服务费用:
方式1:签约时一次性支付留学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方式2:签约时先行支付留学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签订学校确认补充合同时,支付相应服务费。
2.申请人同时申请多个国家的,按缴费标准最高的国家收费,不按国家累加收费。
3.申请人同时申请博士学位与硕士学位的,按申请博士学位的标准缴费。
4.申请人申请硕士学位及以下学历层次的,按申请的学校综合排名加收相应申请服务费。
5.咨询服务人帮助申请人获得所申请学校提供的奖学金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奖学金确认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咨询服务人缴付第一学年奖学金的15%。
6.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院校申请数超过咨询服务人合同内规定学校数量及标准的,按增加学校的层次和数量加收相应申请服务费。
二、咨询服务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咨询服务人承诺向申请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介绍留学层次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咨询服务人应当告知申请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咨询服务人指导和协助申请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咨询服务人协助申请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咨询服务人指导或协助申请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咨询服务人对申请人要求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___年____月前取得申请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未能拿到录取通知书,按以下方式处理:
方式1:申请人可自动免费获得下一期的申请服务。
方式2:咨询服务人按以下情况退费:
(1)申请人申请的学历层次为硕士及硕士以下的,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退回申请服务费的90%。
(2)申请人申请的学历层次为博士学位的,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退回申请服务费的50%。
(3)申请人同时申请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如未能取得博士学位的录取通知书,但取得硕士学位的录取通知书的,咨询服务人在扣除相应的硕士申请服务费后,应当向申请人退回其余申请服务费的70%;如均未能取得录取通知书,则按上述第(2)款办理。
5.申请人的最终院校录取结果与申请人缴费标准不匹配,咨询服务人应当根据下述约定退还相应的申请服务费:
(1)申请人同时申请多个国家,咨询服务人在扣除录取结果最高的服务费后,退还其余申请服务费。
(2)申请人按申请学校排名增加申请服务费,咨询服务人在扣除录取结果最高院校的服务费后,退还其余申请服务费。
6.咨询服务人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报告办理申请入学的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咨询服务人指导申请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申请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咨询服务人指导申请人向申请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咨询服务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进行面试辅导培训。
第七条其他
1.如咨询服务人协助申请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相关服务费中标明。
2.咨询服务人收取申请人的相关服务费,应当为申请人开具有效发票。
3.咨询服务人收取的相关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申请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咨询服务人代申请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咨询服务人应向申请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咨询服务人对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申请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申请人义务
第八条申请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申请人向咨询服务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申请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咨询服务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材料交与咨询服务人,或按咨询服务人员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申请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申请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申请人进行面试,申请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服务人和申请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咨询服务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咨询服务人应向申请人退还相关服务费。
第十五条咨询服务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申请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相关服务费外,还应按相关服务费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申请人。
第十六条咨询服务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申请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咨询服务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申请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咨询服务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咨询服务人不退还申请人缴付的相关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申请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咨询服务人不退还申请人缴付的相关服务费。
第十九条申请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申请人签约后,咨询服务人已按留学要求进行咨询、协办项目进行部分咨询服务,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依服务进展,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1)咨询服务人已开展申请人评估指导、留学全程策划、背景提升指导、语言考试指导服务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1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2)咨询服务人除已开展上述第(1)项服务外,已进行申请人个人简历指导、修改、写作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2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3)咨询服务人除已开展上述第(1)、(2)项服务外,已指导、协助申请人进行套磁服务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3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4)咨询服务人除已开展上述第(1)、(2)、(3)项服务外,已指导、协助申请人进行推荐信以及个人陈述写作、修改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8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2.咨询服务人已向申请人意向学校送交了申请人入学申请材料,申请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90%,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3.申请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无论是否开展签证工作,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咨询服务人不退还咨询服务费。
4.申请人因自身原因致使无法达到申请条件放弃申请或无法继续申请的,依上述第十九条的第1,2项办理。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___第二十五条如申请人未要求咨询服务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由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咨询服务人、咨询服务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与咨询服务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咨询服务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 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法定监护人: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协助办理____国____大学入学申请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向乙方客观介绍____国的教育制度、院校概况、专业情况和学习费用等;
2.受乙方的委托,甲方负责承办乙方的入学申请,指导乙方办理入学申请的相关手续;
3.提供____国学校入学通知书并及时通报委托人,入学申请的进展情况;
4.指导乙方办理护照、体检、出入境等手续;
5.协助乙方联系安排抵____时的机场接机、住宿申请事宜(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如未获得_____国大学录取通知书,甲方负责向乙方退还应退款项(具体退款原则及规定见本协议“退款规定”部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赴_____国学习真实的各项申办材料;
2.必须如实向甲方的咨询员反映本人和家庭情况,并提供真实的申请材料;
3.乙方负责根据本协议付费条款,按时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项。
三、乙方付款标准及程序
1.费用标准:
(1)学校申请费人民币____元、申请服务费人民币____元。乙方在签约同时先交纳学校申请费和申请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元。在同时交清以上费用后才能开始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2)正式入学通知到达后,乙方应在____天之内向甲方交纳____国学校学费押金____元(人民币),超过____天则表明申请人单方终止该协议;
(3)甲方所收取的上述费用,仅限于在入学申请办理过程中甲方所发生的学校申请费、通讯费、邮寄费、及咨询服务所得报酬,乙方在办理出国手续过程中其它费用(如签证费、公证费、护照、体检费、英语考试费、学杂费等汇出的'银行费用、签证面试所需的差旅费等)均由乙方自理;
2.付款程序:
(1)在签订本服务合同书的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学校申请费人民币____元和申请服务费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甲方将对乙方情况进行评估,以确定可申请的专业;
(2)乙方收到_____国学校入学通知书的同时,向甲方缴纳_____国学校的学费押金____元(人民币)。
四、退款规定
如果一旦出现乙方向甲方领取退款的情况,乙方必须凭已经签署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书及当时付款的发票/收据来领取款项。否则,甲方将不予退款。甲方根据付款发票/收据注明的币种按以下原则办理退费手续,所有的退款均不计利息。
1.乙方未获得____国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则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申请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元,学校申请费恕不退还;
2.甲方已经为乙方申请获得____国院校的入学通知书,但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本合同,则乙方交纳的人民币____元费用不予退还;
3.乙方如期到达所申请的____国院校,并经该____国院校确认乙方已交学费注册,甲方将学费押金____元(人民币)退还乙方;
4.乙方未获得____国签证,乙方凭____国使馆的拒签信,将录取通知书原件退还给甲方,甲方将学费押金____元(人民币)退还乙方;
5.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所交甲方各项费用将不予退还;
(1)在委托咨询服务过程中尚未结束时,乙方因个人原因单方面提出终止本合同;
(2)不能如期到申请的_____国大学注册报到;
(3)提供虚假的申请材料被发现。
五、合同终止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合同即终止:
1.若乙方未能获得____国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本合同即终止。一旦本合同在此类情况下终止时,乙方可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规定从甲方领回有关费用;
2.若乙方未能获得____国签证,本合同即终止。一旦本合同在此类情况下终止时,乙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规定从甲方领回有关费用;
3.在乙方获得入学通知书并获得____国使馆签证,到达____国院校报到并交纳完第一年学费后,本合同规定的委托咨询服务各项事业已结束,本合同即自动终止。一旦本合同在此类情况下终止时,乙方可按照第四条第3款规定从甲方领回有关费用。
六、有效期
本委托咨询服务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至本合同书规定协议终止之日结束。
七、合同保管
本委托咨询服务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
方(签字):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监护人(签字):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出国留学合同 4
合同编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双方加入阳光留学服务体系,在全国阳光留学综合服务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开展阳光留学中介服务(以下简称“阳光留学”),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_____(国家) (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阳光留学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委托人向阳光留学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其中包括_____、_____等。支付方式为_____。
二、阳光留学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阳光留学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阳光留学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阳光留学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_____(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阳光留学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阳光留学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阳光留学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阳光留学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阳光留学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阳光留学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
5.阳光留学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阳光留学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阳光留学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__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阳光留学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其他
1.如阳光留学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阳光留学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阳光留学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阳光留学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阳光留学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阳光留学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6.阳光留学在委托人需要的情况下提供留学职业生涯规划。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阳光留学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按阳光留学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阳光留学。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阳光留学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阳光留学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阳光留学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并在_____年_____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阳光留学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阳光留学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阳光留学,阳光留学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阳光留学应负责在_____年_____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元。
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阳光留学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阳光留学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阳光留学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阳光留学提供入学申请材料,阳光留学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阳光留学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
2.阳光留学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阳光留学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阳光留学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阳光留学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阳光留学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阳光留学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阳光留学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如委托人未委托阳光留学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阳光留学、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
出国留学合同 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协议如下:
1、乙方自费前往_________国留学,期限_________年,从乙方获准出境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如若届时乙方逾期不归,乙方甘愿将向甲方购买的校内_________路_________栋_________房由甲方按原价返购。
2、为了本协议书的`执行,乙方须在签定本协议书的同时,与甲方签定上述住房的《房屋返售申请书》和《房屋返售授权委托书》,并办理公证;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授权、委托本校职工_________作为乙方担保人,乙方担保人应配合甲方实施本协议书的执行。该《房屋返售申请书》和《房屋返售授权委托书》在乙方按期返校时自动失效。
3、如若乙方逾期不归,甲方将根据双方签定的本协议书及《房屋返售申请书》和《住房返售授权委托书》将上述住房按原价办理返购手续。
4、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办理公证后,甲、乙方及乙方担保人各存_________份,公证单位存________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 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委托本单位____ (姓名)为代理人与____(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身份赴____国留学,期限为____年____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________(姓名、单位、职称)对乙方给予必须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2、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3、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4、在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5、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照发或不发)。
6、回国休假待遇:(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7、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办法):
第七条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____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需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3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须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经甲方同意,由________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或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 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留学人员)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乙方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出国留学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培养人才工作的需要,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志愿出国,努力学习,按期回校工作。
第二条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以_______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国(地区)留学。
第三条甲方同意乙方的留学专业:________和留学计划。
第四条甲方承担的义务
1.对乙方的出国留学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3.乙方在规定留学期间内享受国家基本工资,待其按期回国后予以补发;其它津贴和补贴停发;
4.指定乙方所在单位领导或专家教授与乙方保持联系;
5.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6.乙方为单位公派出国(赴港澳)留学人员;出国置装费及支付办法;出国国际旅费及支付办法;国外学习生活费、医疗保险费及支付办法;
7.负责乙方按期回国后的工作安排,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五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1.抵达留学所在国家后_______个月内向中国驻使(领)馆报到,并于_______个月内向国内所在单位汇报留学情况;此后每_______个月向国内单位汇报一次思想和学习情况;
2.在留学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保证不从事有损于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
3.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留学身份,转赴第三国;
4.乙方无论何种原因,需延长在国外留学期限,应提前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5.留学期满按时回国,及时向甲方主管部门报到,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成果报告;
6.乙方留学回国后,必须为学校服务_______年。服务时间未满_______年的,剩余年限按_______元/年交纳服务违约赔偿金。
第六条乙方为保证履行其承诺的义务,同意出国前向甲方指定的财务部门交存保证金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按期回国,出国前所交存的保证金由甲方通知指定的财务部门全额返还乙方本人。
第七条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述,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丙方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丙方需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第九条甲方在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条甲、乙、丙三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二条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一份,乙方所在单位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公章:_________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 8
甲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乙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____________
资格认定书编号: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经办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申请赴 (国家)留学,留学类别属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与所赴国驻华使(领)馆联系,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
2、申请类型、学校名单(标准)、申请数量和所选择的相关专业等以《院校专业确认表》为准。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2、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请学校及申办签证所需的甲方全部资料,但以为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资料为限。在申办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方面的政策、规定发生变动,需要甲方补充材料时,甲方须在乙方根据相关国家、学校或使(领)馆规定而向甲方提出补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内提供所需的材料。甲方应保证及时、真实、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无法联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无效的材料而导致申办不成,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如果因以上情形导致乙方遭受处罚或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但以直接损失为限。
3、甲方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如更改联系方式应提前 _______日以(书面/ )的形式通知乙方,确保双方沟通途径顺畅。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文件或通知的送达。
4、按照政府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在收到乙方为其代为办理的校方录取通知书后,须自行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申领个人因私护照。按照使(领)馆规定,签证时甲方应自行到使(领)馆面签。如所赴国使(领)馆规定不需要面签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与使(领)馆联系办理签证手续,使(领)馆收取的签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5、甲方须自行承担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费用,该费用由甲方自行向有关机构缴纳,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甲方的要求为准,也可选择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委托缴纳需另行办理相关手续。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代为向第三方缴纳任何费用的缴费、退费事宜根据第三方规定的条款执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协助。
6、其它 。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的相关事宜。乙方应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相关院校的综合情况。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单,按照有关法规协助甲方准备材料,代表甲方与校方联系,为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为准(包括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及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申请签证的相关事宜。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方面所需文件清单,介绍相关规定,协助甲方准备材料,办理相应手续。服务成功以甲方获得其申请的所赴国签证为准。
3、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国外院校、所赴国驻华使(领)馆、法律授权的机构以及为申请留学所涉及的相关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披露这些资料。如乙方未经许可擅自泄露甲方个人资料,所导致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申办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办理留学申请的进展、结果。甲方向乙方询问有关申请的进度、结果,乙方应当积极答复。如有关方面的政策发生变动,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乙方须提前 _______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递交的全部资料时应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单,注明资料名称、接收时间等,并由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
5、其它 。
第四条 收费
一、中介服务费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服务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_______元整(¥____元_ )。
2、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 _______日内,需缴纳乙方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元整(¥ _____元),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 _______日,开始代为甲方申请入学手续。
□ 分期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 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一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_____元),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手续。
甲方在收到校方录取通知书 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二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元整(¥ _____)元,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签证申请所需资料后 _______日,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相关义务,在收到甲方第二笔款项后继续履行。
3、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现金 □信用卡/借记卡 □汇款,采用现金和POS刷卡付费的形式,在乙方缴纳;采用汇款方式缴纳可将服务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____________ 。
4、甲方须按所申请学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时缴纳校方所要求的申请注册费。
5、甲方在办理留学申请过程中如留学意向发生改变,例如变更申请学校、专业、开学日期等,均须在合理时间内以______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实际完成本合同委托申请事项,则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甲方改变申请后的费用应另行支付。
6、乙方为甲方申请本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超过本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每增加一所学校,甲方须另缴纳中介服务费(大写) _______元整(¥ _____元)。该费用应于确认增加申请院校之日起 ___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开始代为甲方申请新增院校的入学手续。
二、其他服务费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以外的下列服务,甲方须在中介服务费之外另行支付费用:____________
1、甲方获取签证后,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机等服务,乙方可为甲方联系,服务费标准为 ,涉及的第三方费用须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可为甲方办理 次录取通知书延期申请,服务费标准为 。如院校要求甲方重新提交入学申请时,则视为加申学校,延期结果由申请院校决定,延期不成功乙方延期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 退款条款
本合同生效后,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办理退费(乙方退费范围仅限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中约定并实际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不包含咨询费、其他服务费和乙方受甲方委托向任何第三方缴纳的费用)
1、在双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如甲方在 _______年 _______月之前未能获得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院校专业确认表》中所载明的申请类型、院校、专业等不一致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元整(¥_____元 )退还给甲方。
2、在双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甲方签证申请被拒签后,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元整(¥_____ 元)退还给甲方。甲方可以在不申请退款的前提下要求乙方为甲方再一次申请同国签证,涉及第三方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再次申请成功的,不退费;再次申请不成功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元整(¥ _____)退还给甲方。
3、在上述1或2的情况发生时,乙方须协助甲方按校方退款政策索还甲方支付给校方的费用,具体退费金额以学校政策为准。
4、甲方已向乙方提供入学申请材料,乙方尚未向外方送交甲方该材料,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总额的 _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 _______元整(¥_____元 ),剩余已收中介服务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5、乙方已向外方送交甲方入学申请材料,在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总额的 _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 _______元整(¥ _____元),剩余已收中介服务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6、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后,乙方为甲方提供签证方案设计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总额的 _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 _______元整(¥ _____元),剩余已收中介服务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7、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获得签证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已履行了合同所约定的所有义务,已缴纳的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
8、其它 。
第六条 违约条款
1、自合同生效后,如因甲方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申请留学不成功,属甲方违约,甲方所缴纳的中介服务费按本合同第五条相关退款条款执行。
2、自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造成甲方申请留学不成功,属乙方违约。甲方所缴纳的中介服务费全部退还,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涉及第三方费用返还的,则以第三方的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对甲方无法向第三方主张返还的费用承担责任。
4、如甲方申请留学不成功,并符合本合同退款条款时,乙方须在甲方提出退款申请后的 _______日内向甲方退还相应款项,如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退款,属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如甲方违反所就读学校的规定或所在国的法律法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由于政治原因或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7、其它 。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书双方签订后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如是外地邮寄合同汇款客户,以款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一种解决方式,其裁决结果对本合同具有最终法律效力:____________
□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提交 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3、本合同的组成:____________本合同由合同本身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组成,本合同和《院校专业确认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它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
出国留学合同 9
甲方:(派遣单位)
乙方:(申请单位)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派遣条件
1. 派遣单位为甲方。
2. 申请单位为乙方。
3. 乙方委托甲方作为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遣单位。
二、派遣方案
1. 派遣单位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派遣申请,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派遣方案。
2. 派遣方案应明确以下事项:
(1) 派遣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职称、职务;
(2) 派遣人员的出国留学国家、学习时间、专业、研究方向、在国外的联系方式;
(3) 派遣人员的派出日期、派出方式、交通、住宿、饮食、学习费用、保险、通讯等费用的分摊;
(4) 派遣人员的在国外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期间,如发生的费用和困难,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
三、派遣人员
1. 派遣单位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派遣申请,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确定派遣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职称、职务,并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派遣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派遣人员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等符合甲方的要求;
(2) 派遣人员的英语水平符合甲方的要求;
(3) 派遣人员的身体健康符合甲方的要求。
3. 派遣单位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派遣申请,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确定派遣人员的具体信息,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派出手续
1. 派遣单位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派遣申请,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向甲方提交申请。
2. 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根据申请情况确定派遣人员,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向乙方提交申请。
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交的申请后,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派遣人员,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向甲方提交申请。
4. 甲乙双方应对派遣人员的派出手续进行协调和沟通。
六、派出人员管理
1. 甲方应负责派遣人员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管理。
2. 乙方应负责派遣人员的学习和教学等方面的管理。
3. 甲乙双方应建立派出人员的联系方式,及时沟通派遣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
七、派出费用
1. 甲方应承担派遣人员的.派出费用,包括派出人员在国外学习、生活、医疗等方面的费用。
2. 乙方应承担派遣人员的派出费用,包括派遣人员在国外学习、生活、医疗等方面的费用。
3. 甲乙双方应根据乙方提出的派出费用分摊方案,按照协议分摊派遣人员的派出费用。
八、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根据协议约定,承担派出人员的派出费用。
2.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因派出人员的派出费用、派出人员的派出手续等产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派出人员的派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 甲乙双方应根据协议约定,执行派出人员的派出手续,并确保派出人员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管理。
2. 甲乙双方应定期向对方发送派出人员的 progress report 等相关信息。
3.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派遣单位)
乙方:(申请单位)
委托方:(申请单位)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派遣单位)
签订人员:(申请人员姓名)
签订人员:(申请人员性别)
签订人员:(申请人员出生日期)
签订人员:(申请人员学历)
签订人员:(申请人员专业)
签订人员:(申请人员职称)
签订人员:(申请人员职务)
签订人员:(申请人员联系方式)
签订人员:(申请人员英语水平)
出国留学合同 10
甲方:地址: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身份证号:地址: 联系电话:
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出国留学的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协议内容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代其办理赴国留学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学校、办理留学签证等)。乙方所申请学校及专业如下: 。
2、乙方同意就上述事项向甲方支付委托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应在甲方为其办理的留学签证获批之日起 三 日内向甲方全额支付上述费用。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基于诚信原则向乙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根据乙方意愿为乙方推荐专业和学校;甲方负责帮助乙方审核、整理、翻译和修改申请材料;
2、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申请入学的相关事宜,并负责在获取校方录取通知书后为乙方办理学生签证;
3、经乙方书面提出,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代买机票、安排接机、住宿等服务,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就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应与乙方及时、妥善沟通,并在收到与乙方申请有关的文件时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所提供的全部留学资料保密。
三、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配合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证明材料、签字盖章等),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作出的陈述及提供的材料具备真实性;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此次留学申请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证、护照、体检、使馆审理等费用,以及学校直接向乙方收取的费用)。如需甲方垫付的,乙方应当与甲方凭票据实结算上述全部垫付费用;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及时提供上述两项所约定的材料、钱款。除甲方存在过错外,如因材料真实性、提交及时性导致本协议委托事项无法顺利完成的,相应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荐的专业和学校之后,不得随意更改。因乙方坚持更换学校或专业所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就本协议委托事项,乙方应与甲方及时沟通,并在收到与申请有关的文件时及时通知甲方。
四、协议的.终止、解除及附随义务
1、本协议至甲方全部完成委托事务且乙方完成全部付款义务之日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就协议项下事务的处理及费用的支付另行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2、鉴于甲方未就上述委托事项向乙方预收任何费用,故除存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外,乙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如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向甲方书面提出,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对于其前期工作的补偿。
3、本协议的最长期限不超过 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算。当甲方就需要乙方配合的事项以书面、邮件、短信等方式明确提出后乙方不予回应或配合,并由此导致委托事项无法继续进行或超出上述协议期限时,应视为乙方以消极手段解除合同,乙方应就此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对于其前期工作的补偿。
4、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仍需对其所知晓的对方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留学资料、客户资料、办事规程等),否则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五、特别条款
甲方帮助乙方获得学生签证即视为本协议委托事项完成,乙方应当按约向甲方履行付款义务。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如期入学,甲方不予退费。
乙方尚未成年或不具备支付能力的,前述委托费用或解除合同补偿金由乙方的法定监护人承担。
六、其他约定 。
七、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甲方及乙方或其法定监护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出国留学合同 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接受乙方委托,协助其办理赴下述学校之留学事宜。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委托甲方,协助其办理赴下述学校之留学事宜。故此,甲、乙双方为明确责任和义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留学服务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向乙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根据乙方意愿为乙方推荐专业和学校;
2.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院校须取得_________政府的认可;
3.甲方在初审乙方申请材料后,如合格,甲方需协助乙方向校方申请入学通知;
4.在获取校方发给乙方的入学通知后,甲方协助乙方准备签证事宜;
5.甲方协助取得签证的乙方安排接机、住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但乙方需至少提前一个星期与甲方确认行程。否则,因时间原因导致延误,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乙方义务
1.乙方委托甲方协助其办理出国留学事宜,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真实、准确的材料;如乙方未与甲方达成一致,在签定协议六个月之内未能全部提供签证所需材料,六个月之后,该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之前所缴纳的费用按签证成功处理;
2.乙方根据及时交纳相应费用;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3.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荐的'专业和学校之后,不得随意改动。如乙方坚持要更换学校或专业,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负担;
4.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络,乙方收到任何与甲方申请有关的文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及延误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负责;
5.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公证,翻译,办理护照及使馆签证等费用。
第三条经济条款
乙方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校注册费;
1.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校方申请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一笔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校注册费;
2.乙方在获取校方通知书时,需向甲方支付第二笔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费押金;(如因乙方原因未去该所院校学习或中途退学,或乙方违返学校规定被校方开除或违返_________法律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没能在所申请的学校完成学业,学费押金不退还)。
第四条退费原则
1.如未能取得所申请院校之入学通知,甲方负责退还乙方所交全部费用;
2.如签证失败,公司在确认签证失败后,乙方提出终止协议起二周内,甲方凭收据退还乙方所交除学校申请费以外的全部服务费及全部学费押金;
3.如因乙方中途退出或没有上推荐学校,乙方已交纳给甲方的服务费用概不退还,乙方交纳的其他费用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4.如涉及退费事宜,甲方仅对其直接收入之款项进行处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申请中,乙方如提供虚假材料,视为违约,由此而未能达到留学目的,且造成损失及责任者,全部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2.除签证失败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退出,终止协议。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3.如乙方违反学校的规定和所在国的法规造成损失及责任者,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4.如甲方针对留学事宜对乙方有任何欺骗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其所交全部费用,并终止本协议;
5.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之条款,甲方有权停止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项。
第六条特别说明
1.乙方向甲方所交款项,应直接交往甲方公司财务人员并由财务人员当面开具收据或汇至甲方帐户,凡没有甲方收据的,甲方概不负责;
2.学校对乙方的承诺(包括各项费用),应以校方录取通知书为准,甲方不对甲方工作人员出示的宣传材料,广告文字等负法律责任;
3.乙方直接交往学校的款项及相应处理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乙方获得签证时终止。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 1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接受乙方委托,帮助其办理赴____国之留学和申请学生签证事宜。 乙方所申请学校及专业的名称:________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本着最大诚信原则向乙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根据乙方意愿为乙方推荐专业和学校;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审核、整理、翻译和修改申请材料;
2.甲方保证获得至少上述一个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在获取校方发给乙方的录取通知书后,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学生签证事宜;
3.如需要,甲方可帮助取得学生签证的乙方代买机票、安排接机、住宿,除联系费用由甲方负担外,其它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与乙方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络,甲方收到任何与乙方申请有关的文件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留学资料保密。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如一些证明材料的'盖章等;
2.乙方需接受甲乙双方已协商好的专业和学校,不得随意改动,否则视为违约;
3.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公证、办理护照、体检、使馆审理费用。
三、经济条款
1.乙方签约时向甲方交付留学办理押金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元,签约时一次性支付,一旦学生通过签证后,全部留学办理押金自动转为办理费用,不予退还;
2.学生获得通知书时,应立即付甲方入学保证押金___________元。学生在向学校付清第一年学术课程和学前英语的学费后,甲方退回全部入学保证押金;
3. 如远程办理,合同生效以甲方收据或者乙方向甲方汇款(邮寄或电汇等)的有效回单为生效条件。
四、退费原则
1.如甲方未能成功帮助乙方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则留学办理押金于两周内凭收据退还乙方;
2.若甲方未能成功帮助乙方获得学生签证,则留学办理押金和入学保证押金金凭收据于两周内退还乙方;
3.甲方帮助乙方获得学生签证后,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如期入学者,甲方不予退费。
五、违约责任
1.除申请录取通知书失败或签证失败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协议。如乙方执意要终止协议,乙方将无权要求甲方退回留学办理押金;
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停止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项;
3.甲方对乙方的赔偿,以退回所收乙方的所有费用为最大限额。
六、特别说明
1.学校对乙方的承诺(包括各项费用:学费、生活费等),应以校方录取通知书为准;
2.乙方通过签证后,需将签证的复印件交甲方;
3.留学办理过程中,经甲方修改后的材料,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取回或查看。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至学生正式入学为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发生争执,且协商无法解决者,由________市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及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国留学合同 13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现甲方系专注于日本留学和游学领域事项,获悉乙方作为居间人能够促成甲方与学员进行留学合作。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经营宗旨,为了更好的开拓市场,扩大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委托事项: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甲方与学员留学合作。甲方未成功合作,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系正规注册的合法企业,并从事教育相关类行业,提供学员的信息必须来源合法,不得使用强迫、引诱的方法促使学员与甲方进行合作;
2、乙方在得知学生有留学意向后,向学生推荐甲方的升学课程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课程产品的销售工作;
3、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学员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只能使用甲方名义进行宣传,同时可以使用甲方广告,在使用甲方的宣传中,本着实事求的态度,不得进行误导性、扩大性、虚假性宣传;
5、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广告吸引客户后,与甲方以外的公司合作;
6、乙方在磋商、促成交易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甲方的名义私自收取学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门槛费、公关费、好处费等),甲乙双方合作的过程中唯一合法费用,系促成甲方与学员合作后,甲方给予乙方的佣金;
7、合作学员最终应当与甲方签订合同,乙方不得以乙方公司名义或者乙方员工名义签订合同,否则不视为乙方促成交易;
8、乙方应当保密甲方共享给乙方的商业秘密;
9、乙方在磋商的过程中,不得做对甲方进行有损名誉的事情;
10、乙方居间成功交易,按约定享有居间报酬。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定期整理报名资料,以及报名学生的升学情况,并与乙方共享;
2、甲方应第一时间对应乙方推送个人信息的学员,并及时进行升学指导工作;
3、甲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推荐学员的签约状况;
4、甲方应满足乙方相关甲方业务方面的销售技能培训;
四、佣金相关比例
乙方为甲方从事招生宣传工作并按照以下规则接受佣金。
1类:高中/中专直升日本本科生计划:
满足以上所述课程的学员,推荐至甲方并成功签约学员的佣金为全款的15%,输送学员达15人/年以上时,佣金比例为20%。
当甲方与乙方合作意向良好,并且乙方输送学生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佣金比例可重新制定合约。
①当学员在报名后因非甲方的原因产生退费行为时,则甲乙双方需分别负担50%的退费成本。乙方负担佣金的50%,甲方负担材料费的50%。
②当乙方推荐学员与甲方其他合作方产生重复时应根据学员情报的获取先后顺序决定学员情报归属。甲方以提供的学生情报为基本,最终以学生签约为最后标准。
2类:高中/中专直申日本本科生计划:
满足以上所述课程的学员,推荐至甲方并成功签约学员的佣金为全款的'15%,输送学员达15人/年以上时,佣金比例为全款的20%。
当甲方与乙方合作意向良好,并且乙方输送学生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佣金比例可重新制定合约。
①当学员在报名后因非甲方的原因产生退费行为时,则甲乙双方需分别负担50%的退费成本。乙方负担佣金的50%,甲方负担材料费的50%。
②当乙方推荐学员与甲方其他合作方产生重复时应根据学员情报的获取先后顺序决定学员情报归属。甲方以提供的学生情报为基本,最终以学生签约为最后标准。
3类:日本TOP20进学计划
满足以上所述课程的学员,推荐至甲方并成功签约学员的佣金为全款的15%,输送学员达15人/年以上时,佣金比例为全款的20%。
当甲方与乙方合作意向良好,并且乙方输送学生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佣金比例可重新制定合约。
①当学员在报名后因非甲方的原因产生退费行为时,则甲乙双方需分别负担50%的退费成本。乙方负担佣金的50%,甲方负担材料费的50%。
②当乙方推荐学员与甲方其他合作方产生重复时应根据学员情报的获取先后顺序决定学员情报归属。甲方以提供的学生情报为基本,最终以学生签约为最后标准。
五、合作期限及结算方式
1、本合同的合作期限为___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合同截止期限前15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该合同自动顺延2年,在合同期满后乙方提出异议视为放弃异议;
2、甲方为乙方结算佣金的周期为一年次(以学生全款交付后最近的佣金结算为准),分别为:____;
3、乙方接受佣金的银行账户为账户名:,若乙方变更打款账户,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准守本合同第二条之规定,若违反该条规定视为根本违约;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款第6、7条之规定,造成学员的损失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3、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与甲方同类留学机构合作,若甲方发现此种情况,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已支付居间报酬的3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解除该合同的权利;
4、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具体详见保密协议,无论是合作期间还是合作终结两年内,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司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已支付居间报酬的30%作为违约金,并且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赔偿金;
5、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若甲方拖延支付居间报酬,甲方应当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七、其它
1、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14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就该合同事项发生争议,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6、甲乙双方电子邮箱,甲方:乙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出国留学合同 14
甲方:
乙方:
为向出国留学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业务咨询、培训、办理、后续服务,在业务中发展双方长期、稳定、互惠的合作关系,做强做大留学培训教育和留学,打造全新的服务链,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
1、甲乙双方充分利用其在留学签证的综合优势和留学考试培训课程的优势,致力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甲方将乙方作为主要留学合作伙伴,乙方将甲方作为主要留学考试培训课程合作伙伴,共同为双方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办理出国留学业务中,若客户有各类留学考试培训课程服务需求,将优先推荐给乙方。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出国留学服务方面的业务咨询、培训等项服务。
3、甲方将利用其网络、宣传服务平台及业务受理窗口,宣传乙方的留学考试培训课程产品。甲方在办公场地设立乙方资料发布点。
4、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通报有关出国留学的动态信息。
5、甲方将定期派员参加乙方的VIP客户活动和员工培训活动。
6、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有关移民政策相关信息支持和培训。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为甲方推荐客户提供各类留学咨询和服务。
2、乙方优先推荐其客户在甲方办理留学服务项目。
3、乙方利用其地方优势宣传甲方有关出国留学的教育服务产品或甲乙双方共同推出的项目。
4、乙方为甲方推荐客户必须提供高质量培训课程。
5、乙方在征求甲方的同意后,可派员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客户活动。
6、乙方将利用其网络、宣传服务平台及业务受理窗口,宣传甲方的留学服务产品。乙方在办公场地设立甲方资料发布点。
四、费用支付
1.结算日期:对于甲乙双方推荐并已成交(交费)的学员,双方应在确认缴费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将佣金/提成结算,如逾期付款的,每迟延一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乙双方对留学考试培训课程和留学服务项目的佣金/提成可进行共同协商,协商后,由甲方推荐给乙方每个课程,学员所交的费用总额的 %,即为乙方的佣金/提成。由乙方推荐给甲方每留学服务项目,学员所交的.费用总额的 %,即为甲方的佣金/提成。
3.汇款信息如下:
甲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
帐号:
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
帐号:
五、其他约定
1、双方确定主要负责部门和负责人,负责双方合作事宜的沟通、协调,并共同规划、执行和监督项目进展。
2、双方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不定期地开展营销宣传,在活动期间可以使用双方的名称与商标,但需得到对方的认可。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协议的签订不影响双方与第三方建立合作关系。
4、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签订的基本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订立相关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6、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国留学合同 15
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_(留学人员)
性别: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就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
联系电话____
传真: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愿就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为满足国家人才培养计划和市场的需要,根据我校与____所签订的____协议及相关条款,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选派乙方赴_______,期限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留学专业和留学计划。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义务:
1、直接向乙方提供联系出国留学的帮助;
2、对乙方的出国留学给予必要的指导,提供有关出国留学的咨询和服务。
3、为乙方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4、保持与乙方及乙方留学的学校取得联系,了解乙方学习、生活及其它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将乙方的'留学情况通知其原所在系部和学校有关部门。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留学专业和计划,保证在第一条所确定的留学期限内完成学业回国服务。
2、保证遵守甲方提出的有关留学的各项规定。
3、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报到,并于一个月内将有关留学证明文件,告知上述使(领)馆。
4、在留学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国外留学期间保持与学校的联系。
6、督促留学学校每学期末向甲方提供学习成绩单。
7、留学期满回学校后15日内到原所在系部、国际交流处和教务处报到,提交留学单位出具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和相关证件,提交书面留学总结和回国入境日期证明。
8、支付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外语考试、体检、护照、签证、公证、交通、通讯、指导、接待、翻译、复印、打印、录音磁带及场地租用等)。
第五条如因乙方原因要求中途终止办理出国手续,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并支付办理出国手续所需的部分或全部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终止办理出国手续,甲方应承担相关的责任,并退还乙方已交的部分或全部办理出国手续费。
第七条乙方完成所学专业后按期回校后,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发给其学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内擅自变更留学国家和留学学校,甲方将不予承认其所修学分,不发给其学位证书,并视其为自动退学。
2、如因乙方原因,留学期间终止国外学业要求提前回国,甲方只认可所学专业合格的学分,不认可语言和不合格专业课程的学分。未尽事宜甲方主管部门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如乙方留学期限已满,但未按规定完成应学专业课程回校后,学校只认可所修专业课程合格的学分,不合格或未修专业课程由乙方补修或由甲方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规定完成应学专业课程的学分,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回校办理毕业手续,甲方将在接到乙方延长办理毕业手续的申请后,按规定延长乙方回校时间,最长不超过壹年。从留学学校放假之日起计算。
5、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专业课程的学习,经留学学校批准可延长留学期限。甲方在接到乙方延长留学期限的申请和留学学校的通知书后,将按学校有关规定适当延长乙方毕业时间,最长在留学期限外不超过壹年。从留学学校放假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留学期间,如果由于乙方违约、忽视管理或违反法令、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原因造成南布列塔尼大学人员一定程度上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将赔偿南布列塔尼大学的损失、花费、损害及因伤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索赔、诉讼费等。
第十条、乙双方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二条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教务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出国留学合同 16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华人留学咨询服务站):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国家及院校外文名称,本合同以英文填写为依据)留学,就读专业,留学类别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 人民币(大写) 元或 美金(usd),其中包括、等费用。
支付方式为币种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未经受托人与委托人协商情况下,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委托人退回服务费 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移民局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带领或指导委托人前往移民局递交签证申请材料。
如该移民局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合同。
3.受托人收取的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有必要时应和委托人再另外立其他合同。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缴纳学校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合法证明文件(如学校发票)。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
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如果因为提供虚假文件,而引起的法律后果自负)。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给受托人。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或移民局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服务费 元(大写: 元), 币种。
第十五条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 年 月 日前为委托人申请到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有权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全部服务费。
第十七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有权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全部服务费。
第十八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留服务费 元(币种: )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留服务费 元(币种: )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有权不退还全部全部服务费。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十九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一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二条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三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
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 份。
第二十六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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